正文  第五十一章等身大长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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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燃承认这句话他问的很是唐突,颇有些冲动,也略为尴尬,但这并不表示他说这句话时一点脑子没过。
    杨恪听完他这句可能只在脑子里稍稍一过的话,愣在了那,望着付燃认真的目光,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很想干脆利落的给予肯定的回答,可是他又忍不住多想。他真的喜欢他吗?是那种喜欢吗?付燃问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还是简单的随意调侃。
    付燃一双眼睛认真的看着他,他的眼睛特别的好看,眸子亮亮的,好像有光。他不说话,就一直看着,等着他的回答。
    “当然了,你长得俊俏,又有本事,怎么会讨厌你?”杨恪犹豫了半天,还是退缩了,他打了个幌子,回答的模棱两可。
    付燃沉默了,他在考虑,用脑子深深的考虑着。接下来该怎么继续这段对话,是就此而止,还是步步紧逼?
    他喜欢杨恪吗?的确,他是喜欢的,这喜欢比正常朋友的互相喜欢多出了好大一截,他衡量不出这是否到达了爱情的层次。想不出,那就要换个角度想想,若是未来都和杨恪这个人在一起会怎样呢?
    杨恪,杨恪,若这是他的人,属于他一个人的……光是这么想想,付燃就感觉自己的心率开始加快。虽然不知道杨恪是怎么想的,但是他的眼神、态度,他对自己明显不像是对一个普通朋友。恍然间,付燃又想起那些电视剧小说的情节,明明男女主角互相爱慕,但是你羞于说,他羞于表达,本来第一集就可以安安稳稳在一起的,非要墨迹到五六十集。
    你若不是对我有意思,做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你若不是对我有意思,干嘛要用看着恋人的眼神来看我?我不想墨迹到五六十集,是与不是,我现在就要搞明白,我这边,是喜欢你的,你那边呢?不喜欢我也不要紧,我也可以追你。反正你那没什么感情的媳妇刚缢,单身男男,你未娶我也未娶,在一起有什么不好?
    付燃许久没有说话,气氛冷凝了下来。杨恪有些后悔,想说点什么挽回一下,却也不知道说什么。
    你明白我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就是男女之间要在一起一辈子的喜欢。我再问你一遍,你喜不喜欢我?
    这句话在付燃心里徘徊良久,他想要这样问,只求一个干脆利落的答案,可是最终却没有说出口。杨恪在他的对面,失血过多而十分苍白的脸上透出了深深的疲惫。在人神智都快不清的情况下,问这个未免趁人之危。
    罢了,来日方长。
    杨恪的视线里,付燃冲着他勾唇一笑,这笑容有些挠人,心里突然就跳出了“红颜祸水”这四个字。他有些纠结,但是更多的是他自己也说不明的期待。
    付燃将他细微的表情收入眼底,在平时,他是看不透他在想什么的,可如今强弩之末的杨恪显然早早抛掉了他的养气功夫,没有精力去维持那一张张面具了。他弯弯的眉毛一挑,原本称得上妩媚的笑容突然就邪了,付燃眯了眯眼,慢条斯理的一字一顿:“哦,不讨厌我?”
    阴阳不定的语调,奇怪的瞪视,这显然不是表白求爱的套路。杨恪心里咯噔一下,感觉不妙,俩眼一闭,所幸晕过去拉倒。
    本来只是装晕,可他真的太累了,居然就这么沉沉的睡了过去。朦胧中似乎听见付燃微微的叹息一声,将他扛到了肩上。
    出去的路,石壁上的文字有所暗示,付燃背着他,走出密室,走过长长的密道,又到了那通向八个洞口交通中心。然后选择了之前洗澡的那个洞,走了进去,到了那片底下湖。
    这片湖,通向外界,一直下潜,就是一个漩涡。付燃带着杨恪,顺从的让水流把他俩卷入,然后顺流而下,是一片奔腾的地下河。
    在水里漂泊了大概有一刻钟的时间,头顶微微发凉,他们已经到了地上河的流域。
    付燃背着几十公斤的担子,从水里冒出来的时候,忍不住吐槽他家的先辈们把陵墓建在水道里的奇思妙想。
    当时是四周一片荒凉,看天色已是傍晚。
    他将杨恪拖上了岸,拆了他背上包着伤口的布条。布条下的裂口已被泡的发白,隐隐可以瞧见反光的肋骨,看起来异常吓人。
    付燃搭了搭脉,不由的皱起眉头,杨恪内息经脉一团乱,何况其体内还有余毒未清,更加重了状态的糟糕程度,这种情况,最好是立刻找个地方解毒修养。
    可是,抬头看看,一片原生态沼泽地,几只野鹤正迈着大长腿,在不远处戏水。这一眼望不到边的地方,怎么出去?驾着鹤吗?付燃纠结的看着那几只小鹤,估量着它们能不能稳住自己约莫二百五十公分的脚。
    片刻后,付燃手里提着那几只野鹤,手指一划,温热的血就顺着血管喷射而出,正对着付燃的嘴。付燃考虑的很好,手法也很稳,没有将血溅的到处都是,也很少浪费。
    口里的血十分腥恶,他砸吧砸吧嘴却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反而觉得很是甜美饱腹,感叹了一下自己的变态,付燃复又低下头仔细的将龙吟剑擦了个干净。
    杨恪在他一边昏迷的彻底,全身滚烫,这么个烧法,极易烧坏脑子。
    搞不好醒过来就多了一个失忆症患者,付燃在心里意淫。那样,杨恪一醒来啥也不记得,全世界举目无亲。他的身后或许还追着一堆杀手,而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所能依靠的只有自个一个人,这情境想想,也真是不赖。
    想归想,看了眼杨恪,他还是拿着龙吟剑在手腕上狠狠的划了一刀。闪着银光的鲜红色血液汩汩而流,让付燃想起了刚才凄惨的野鹤。一手捏开杨恪的下颌,一手将留着血的手腕送了上去。杨恪的唇因为高烧的缘故烫的吓人,与他冰凉的手腕和血液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血一入口就化作一股精气,顺着杨恪的肠胃而下,原本苍白的脸色立马好看起来,比灵丹妙药还有奇效。而付燃手腕上原本深深的刀口在片刻间也已经愈合,只留下一道带着血珠的蜿蜒伤疤。
    付燃看着自己手腕上的血,眼睛有点发红,情不自禁的伸着舌头就舔了上去。这血真是鲜美,又甜又香,比野鹤的血好喝不知多少倍,付燃口腹之欲被调动起来,几乎要忍不住将自己的手腕再次划开。他好险的忍住了,将杨恪这个“庞然大物”甩到了背上,往沼泽地外走去。
    …………
    早晨,温家村的人听闻了消息,全村的青壮年都动员起来,扛起了榔头菜刀,全副武装,从村口的草“堡垒”向外打量。等了好久,都快有些不耐烦了。
    “老四,”大壮瞪着眼一个巴掌呼上了身边一个小孩的后脑勺,“你说劫匪来了,人呢?”
    老四不过十岁左右的年纪,这巴掌呼的他向前一个踉跄,他正想分辨,旁边却突然响起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
    “什么劫匪,黑山寨来的时候那马恨不得把地都踏碎了,我看老四八成是在山里被兔子惊了,立马吓得屁滚尿流的回来,没看仔细。”
    “温兔子,你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我这么早哪里惊得了您呐,大壮哥别听他瞎说,我真的看见了。有个人浑身是血的躺在那,旁边的劫匪正要砍他呢。”
    温兔子比老四大不了多少,但是长得唇红齿白,像是个小姑娘,一点也不像农家地里的孩子。长得娘不见得性格也娘,温兔子闻言顿时爆发了小暴脾气,上前一把扯住老四的头发,挥舞着拳头就要砸上去,被周围的大人赶紧拉住了。
    “胡闹什么,我们在这守着,你们几个孩子给我回屋去。”低沉的声音像一把锤头砸的四处一片安静。温兔子委屈的指着老四喊了一声:“爹,他骂我兔子。”
    老四似乎也很怕来人,低着头小声的叫了一声:“三叔。”
    而四周严阵以待的青壮年也都纷纷问好。
    “三爷。”
    “三伯。”
    “三哥。”
    ……
    尽皆离不开一个三字。
    兔子他爹稳重的冲大家点了点头。他对小四说有劫匪的话原本不很在意,上回劫匪被他们重击过,想要卷土重来根据他的推测还需要些时日,不过有备无患总是好的。毕竟,他们的敌人不可能只是劫匪。行走间,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突然闭口不言,向远处眯着眼看去。他眼力非凡,轻易的看见了,眉间的川字拧的十分严重。
    “加强戒备!”男人沉声道,“孩子们都带回去,只留青壮年在这里。”
    温兔子被他爹瞪了一眼,立马蔫了,老老实实的回去了。
    一道黑影,背着晨光,由远至近向村子走来。似乎是个人,背上扛着一个奇怪形状的物什。
    难道是一把等身大长刀?
    大壮吞了一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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