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01章,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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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从前,小货郎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小货郎除了自己,还有了新的家人,看着站在面前的几个弟弟妹妹,身上还挂着两只小的。从此,小货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他要努力赚钱,让全家吃饱不愁!
主角:乔明朗X周行
其他:……
正文:
1995年·夏天
飞马镇卫生院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一所卫生院,一栋二层的小楼,外墙有些老旧。墙角种了一颗杜鹃花,树枝爬满了一面围墙,为这个夏天增添了一抹绿意。
院里只有两三个医生和几个护士,镇上的居民和附近村子的人都是到这所卫生院来看病。
卫生院不大,后面只有几间提供给病人住的病房。
早上六七点钟的时间还早,这个时候医生还未上班,整个卫生院里面安安静静地。值班的护卫已经在药房中做事了,护士要提前把药物分门别类的收拾好,把药物先配好,好等一会儿拿过去给住院的病人换上。
小小的病房里面摆着三张铁架单人床,有两间病房住满了人。靠后的一间病房里面,只有靠窗的那张床住了人,其余的两张床位都是空着的。
阳光从打开的窗户透进去病房里面,床上的少年还在沉睡中。
病床上躺着的少年很瘦,巴掌大的小脸,鼻梁直挺,鼻子小巧,眉目间还带着未脱的稚气,但是依然可见少年五官的模子长得极好。
少年的双目紧闭,面色苍白,嘴唇干裂,两手规矩的放在被子上面,手指瘦长,骨节分明。昨日打过针的手背上是一片青色,看起来格外的狰狞。
调皮的阳光落在少年的脸上,似乎是被这一缕阳光打扰到了,少年的睫毛轻轻的颤动了下。过了一会,少年才慢慢的张开了眼睛,下意识的抬手挡住了落在眼睛上的阳光,皱了皱眉头。
待到眼睛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乔明朗才看清楚了自己所在的地方。
白色的屋顶,白色的墙壁,就连身上盖着的被子都是纯白色的。
他这是在哪里?
这里是什么地方?
……
脑子昏昏沉沉的,乔明朗只觉得身体很累,整个人的身体都是软弱无力的,他用手撑着床,慢慢的撑着床坐了起来。忍不住的用两手捂住了脑袋,头好痛。
就在这一瞬间,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蜂拥而至,灌入他的脑海里。
乔明朗觉得头痛欲裂,抬手想要捂住脑袋,才注意到自己的双手,他把双手举在面前,这一双属于少年人的双手,白嫩纤细,并非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双手,他不由的瞪大了眼睛,伸手去摸自己的脸,眼里是难以置信。
他到底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能好好的活着,难道他是在做梦?
……
咔!
就在这个时候,病房的门被人从外面打开,进来的青年手上拿着一只大杯子,翻过的盖子上面还放着几个黄色的玉米面馒头。一进门,乔明善就看到醒来的堂弟,心里才是松了一口气,问道:“醒了啊,感觉好些了吗?”
“我起来见你还没醒,就先出去外面买早餐了。你肚子饿了吧,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吃点清淡的粥水。”
“你是……大堂哥?”乔明朗看着这个陌生而又有些熟悉的脸,依稀记得应该喊这个人大堂哥,他们是堂兄弟。
大堂哥是大伯家的长子,两人相差了十几岁。
“嗯,是我啊。怎么睡了一觉起来连大堂哥都不认识了吗?”乔明善把手上端着的杯子放到桌子上,半是开玩笑的问道。
他们两个相差的年纪太多,从小并不玩到一块。这个堂弟从小就读书好,小学读完之后,就考上了他们镇上最好的一中去读书,是他们全家读书最好的孩子,也是他们全家读书最多的孩子了。
他小的那会就上了一个三年级,但是在他们同龄人里面,还算是读过书的了,他们那个年纪的人,很多是连学都没去上过,字都不认识一个的。乔明善今年已经28岁,是他们家族中这一辈里面年纪最大的,对下面这些年纪还小的堂兄弟们多少都会照顾一些。
“我爸送爷爷他们回去了,我在这里陪你,等没什么事,我就带你回去。”昨日堂弟和堂妹跑到他们家里去喊人,他们才知道这个小堂弟病得这么严重了,几家人在村里借了一辆三轮车,把人送到了镇上的卫生所来。
好在他们送得快一些,昨日这个小堂弟送到镇上的医院的时候,已经是烧到了39°9,快40°了,医生说他们要是再晚一点把人送到这里,可能人都已经烧没了。他六叔才刚走不久,要是这个小堂弟也出了点什么事,他们还真的是没法跟家里的两老交代。
担心堂弟记挂家里的弟妹们,乔明善说道:“小慧和明成几个要跟着来,我没让他们跟着一起来,他们就都还在家里,我妈会帮忙看着点他们的。”
他父亲六个兄弟姐妹,死去的六叔是排行最小的,他爸是长子,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家里几兄弟和六叔家的几个孩子相差了这么多岁了。
他们几家早就已经分家,各家都是各过各的,不过大家都住在一个村子里,几家的房子相隔得不远,谁家有点什么事都会相互之间帮忙照应一下。
“谢谢大堂哥,麻烦你了。”乔明朗伸手按着额头,脑海里有太多不属于他的记忆,他知道这个大堂哥所说的小慧和小成都是他的弟弟和妹妹们。
脑子里的记忆告诉他,这个地方叫医院,是给病人看病的地方。
他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的?变成一个和他自己同名同姓的另外一个人。
他叫乔明朗,这个人也叫乔明朗。
这里是和他原先生活的地方完全不一样的地方。
他是大晋人,他是生活在大晋的一个小货郎,他自幼无父无母,是老货郎捡到他,把他抚养成人的。自他有记忆起,就是跟着老货郎走街串巷去卖东西。
在他十五岁那年,老货郎病逝了,他接过了老货郎的担子,当起了小货郎。他比老货郎聪明、懂得做生意,东西越卖越远、越卖越多,他把东西卖到了京都去,他赚的钱越来越多,慢慢的就开始有了一条商队。他们的商队做南北杂货,就是从南方拿了货物卖到北方去,又从北方拿了货物卖到南方去。
他赚了很多钱,但是依然是孑然一身,没有妻子,没有孩子。
哦,他记起来了,大晋在打战,老皇帝驾崩后,二皇子和四皇子为了皇位,打得不可开交。国家打战,苦的就是他们这些百姓了,田地无法耕种,买卖也没法做了。
他们的商队正好运了一批货,他原本是打算把最后一批货卖完了,就解散商队,让大家先回去老家躲避一阵,等战打完了再出来的。正好那天他们在一个小镇上住宿,他救了一名身受重伤的男子,当时后面很多搜查这个男子的人。
在他的逼问之下,男子向他坦承了他的身份,他所救之人,正是当朝的四皇子,是外面的官兵们追杀的人。
若是在当时,他把人扔下不敢,也就没有后面的那么多事了。明知这个人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乔明朗却并未半路扔下那个人不管了,因为他知道他一旦把人扔下不管,那人就会被二皇子派出的人马找到,最后只能是死路一条。
因为当时的四皇子被二皇子派出的人马追杀,他利用他们的商队做掩护,把人乔装打扮之后,混在他们的商队里面,一路上避开二皇子派来的追兵的追查。
当时的四皇子身受重伤,再加上外面到处是抓捕他的人马,四皇子暂时联系不上他自己的人,就恳求他帮忙送一封信去边关给一位将军。
明知道那条路可能是不归路,一旦踏上,他们可能无法活着回来。
乔明朗的心里藏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天生就不喜欢女子,而是喜欢男子。第一眼见到这个人,尽管当时这人狼狈不堪,他依然是一眼就被这个人吸引住了。活了二十几年,他第一次对一个人心动,这个人还是个男子,是当朝的四皇子,明知那份感情不应该,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那个人。
当时的二皇子占据了京都,已经准备登基称帝了。
然而这个二皇子生性残暴,在京中已是杀人无数,整个京都的官员和百姓们都是怨声载道。如果是让这样一个人当皇帝,他们这些老百姓的日子都不会好过,就算是不为私情,为了国家大义,他都应该帮忙送这么一封信。当时的情况紧急,在短暂的思考过后,他就答应去送信。
在与商队的弟兄们商议过后,他们决定运一批货去往西北。富贵险中求,走这么一趟就能有那么多的银子入账,不少人都心动了,大家都想干完这一单再回老家。
于是在众人的商议之下,没过几日,他们的商队再一次出发了。
担心消息会走漏,因而乔明朗并未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商队的兄弟们,他们的商队明面上是去做生意,实则他的身上带着一封四皇子亲手写的亲笔信,替四皇子送去给那位将军。
但是谁曾想他们的运气不好,在路上遇到了一队乱军,不但他们的货物被劫走,就连命都丧与乱军的刀下。
大刀割破喉咙的那种痛,直到此刻,他都还记得。
在死之前,他最遗憾的一点,就是未能替四皇子把那封信送到那位将军的手中。还有因为他的私心,并未把实情相告,把大家拉入危险的境地,才害得所有的人给他陪葬。
若是问他值不值得如此去为一个人,甚至是赔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的东西,并非是都能用尺子一寸一寸的去丈量的,在当时那样的情境下,就算是重来一次,他还是会替四皇子去送那封信。
只是不知为何,明明他应是一个死了的人,却又在这个少年的身上活了过来?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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