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06年2月16日:爱之决定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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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16日
    天气:小雨
    心情:还好
    事件:爱之决定
    没想到我跟他会是同学。
    这么巧的事。
    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么巧,所以,从内心里对他有了些感觉。虽然我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一见钟情。
    今天,他还是大早上的就发来信息,告诉我:该起床了,该吃饭了,该上班了,该……
    看着信息一个接一个地发过来,我感觉到的不再是烦,而是温暖。
    是的,温暖。
    是谁说过,女人嫁人一定要嫁一个喜欢自己的。只有这样,女人一生才会被关心包围,被爱缠绕。虽然有时候会感觉这些爱令人窒息,但爱自己的人毕竟是无罪的,甚至是可爱的。
    这样想着,对他也就有了些亲切地感觉。
    发信息过去,告诉他:晚上我想吃老肯。
    他立马回复:好啊,我接你下班。
    那一刻,被人宠爱的感觉,竟然让我有些眩晕,虽然他的条件比我要找的白马王子还是差了一截,但任何女子面对男人的宠爱都会欣欣然地就接受的。
    天气预报说有雨,早不下晚不下,偏偏下班的时候下,真是烦人。
    从办公楼望下去,竟然发现他在雨中站着,急忙跑出去迎他,门卫告诉我:这人来了老长时间了。
    我说他:你来这么早干什么呀,下着雨呢。
    他憨厚地笑笑,说:我以为你是五点下班,没想到是五点半。
    看他被雨淋得半湿的样子,我又责怪道:你手里不是有伞吗?怎么不用呢?
    他说:这伞,是我要带给你用的,我怕湿了不好。
    失语。
    我静静地看着他,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叫感动。
    有时候,一个人,只做了一件事,就能让你感动,甚至是终生感动。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从心里告诉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好男人,遇上他,也许是我的幸运。
    上前一步,伸手摸了一把他湿透的衣衫,轻轻告诉他:谢谢你。
    他憨厚地又笑了。
    下班时间到了,他说:可以走了吗?
    我点点头。
    他又说:那我们去吃肯德鸡吧。
    我看着他问:你想吃吗?
    他笑了,没说话。
    我说:我知道,你们男人都不喜欢吃那东西,你们都叫它垃圾食品。这样吧,我们不去吃了。
    那,你还想吃什么?
    去我那儿吧,我做饭给你吃。
    他愣住了,可能想不到我会邀请他。
    我笑了笑:走吧,尝尝本小姐的手艺。
    他还是有些傻傻地愣在原地,我上前拉了他一把:走吧。
    到了我那里,我很麻利地洗菜,做饭,一边干活一边跟他说着话儿。一会儿一桌菜齐了,他倒又开始傻了。
    他说:没想到你这么能干,我以为…我以为…
    我笑了:你以为我们这些坐写字楼的女子,天天只知道打扮,工作,应酬,根本不可能会做饭,是吗?
    他笑着点了点头,立即又摇头,说:哦,不是的,不是这意思。只是你让我很意外。
    顺手给他倒了一杯红酒,说:来,干杯!为我们今天的聚餐。
    他很痛快地喝了下去,然后看着我又笑了。
    我问他:哎,以后我就叫你子轩吧,这名字很好听。
    他笑了:好,那我叫你小影?
    我点了点头,算是答应。
    然后就听到他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了吗?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说完,连自己都惊讶怎么回答得这般干脆,甚至忘记了女孩子应有的一些矜持。
    只能说,在心里对这个军人有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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