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白画廊  50、大结局:别了,新加坡!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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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大结局:别了,新加坡!
    我打点完一切,等待启程,那段时间真难熬。于是,决定再去看一眼这座城市。
    我走到街上,一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哪些地方还值得我去踩一踩,或者说,去作最后的凭吊?
    我不打算和我熟识的人道别。没有什么值得惜别的——不光彩的远行;难以启齿的逃遁。但我还是约了东东在饮冰屋见面。在医院时,东东来看过我几次,一直关心我什么时候能回学校。他答应给我补习落下的功课,而我承诺三个星期教会他打网球。
    东东见到我很吃惊,说我恢复得比他预期的要快。我没跟他客套,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不打算回学校了,不能履行教你打网球的承诺,我很抱歉。当然,也意味着不再麻烦你给我补课。
    东东诧异地问为什么?我推说缺课太多,现在健康状况不允许我拼功课,永远处于追赶状态,太累,而我又是个爱面子的人。东东想了想,觉得这是个理由,于是说:“可惜,我们那么好的朋友,想好以后要和你做同事的。”东东还说,“不过没事,不做同学同事,我们以后还可以保持热线联络,比如一个月喝一次茶、喝一次咖啡什么。”我叹息着说,恐怕不行。我这一说,东东似乎悟到了什么,说:“没想到事情会这样,你也会变成忧郁型,看来这年头没什么是不可能了。”我说,对,东东,只要相信这年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许多事就不需要解释了。我话里有话,不知东东听明白没有。
    我问东东这话是不是有资格增补到圣经里去?东东苦笑了一下说:“你神经啊,把自己当圣经啦。”
    临分手,东东问我还记不记得有回我跟他讨教男人和男人接吻算不算XING行为?他说,你还想不想知道?说为这事他上网找了好多资料,比较科学,比较可信。我说,其实我是知道的。东东圆滚滚的眼睛从玻璃片子后探出来,凝视了我半天,接不上话。
    他要和我拥别,我笑着摇摇头,说别忘了我的肋骨还没长好呢。我让东东先走,说自己要一个人坐一会。东东走的时候,回了几次头,我坐着没动,努力给他一个微笑,直到我脸发僵……
    市中心不知什么时候建了个沙滩排球场,人工的,我好奇地通过铁丝网向里张望,看见一群和我差不多大的男生在那里疯玩,不管是肥仔还是板胸,都打赤膊,满身油汪汪地糊着沙粒,吆五喝六的。他们不在乎露出黑乎乎的腋窝,黑乎乎的脐毛,认为这样子是很雕的。每打出一个好球,嘴里就嚷着“超酷”“完美”,还有些说得不怎么顺溜的脏话,爽到不行。看着这一切,我的心好热也好酸,往常,我肯定经不住诱惑,褪下长裤就进去了,我哪儿也不比他们差,曾经也是“不知愁滋味”的狂浪德行,可现在不能够了——我的手臂还不能高抬,身体还经不起冲撞,心里积满了郁闷还有对未来的担忧……我只能把鞋抓在手里,去踩一踩晒得发烫的沙粒,感受一下阳光和别人所拥有的激情。
    沙粒烫到钻心,麻辣辣的,太阳毒到眼晕,可这一切真好……真好的一切就快远离我,我要放弃这一切到北边去……
    打球的男生冲我喊:“嘿,同学,一起玩吧——”我舔了舔晒到皲裂的唇,含混地说,我不会。男生们笑了,我意识到自己好衰,说“不会”的样子就像一个盖。而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快不认得自己了。
    我走出沙滩排球场,清理着脚下的沙粒,无意间从街边的玻璃橱窗里看到自己的身影……走出家门时我曾经想到要去看猫儿,一闪念。此时,我意识到那是多危险的想法。最终没去是对的。我现在的样子很糟糕,在医院里被剪掉的头发七零八落,正是该长不长该短不短的蓄发期,很没型的。而且两颊消瘦,胡须杂沓,眼神忧郁,一副倒霉蛋的样子。我是个耍酷的男生,也知道自己好看,平时把保持有型看得就跟保持人格尊严一样重要,我不愿意在昔日的女友面前流露出一副衰样,让她庆幸离开我。
    也许,猫儿不会这么势利眼,可她哥哥马修会。马修巴不得我倒霉,他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说,活该,玩了人家女生就该有报应,怎么没被撞死?撞死更好!他就是那么一个毒舌的人,他曾经诅咒我被车撞死。那是我进医院前不久,有天,我和同学在酒廊喝着,刚好马修也在那,他挑衅地走过来,冲我说:“你活得挺沙雕?怎么还没被车撞死?”我见他醉醺醺的样子,不想理他,可他不罢休,下流地嚷:“你不就是那东西粗吗?那东西粗就可以随便玩人家女生?你有马有驴粗吗?”那时,我担不住了,要不是同学拉着,就跟他干起来。在两面的拉扯下,最后马修还踹了我一脚,说:“早晚被车撞死!”那一脚踢在我大腿根,差点把我废了。
    他的话应验了……一个恶少的话居然也能应验,想到这情景,我真想找个地方号啕一回。
    我再次看到猫儿已经是几年后,那年她大学毕业,我从上海回新加坡,在地铁站与她相遇。事后,她对她的死党说,这人就是脾气臭,长得是真好看,这辈子要照这个型找老公怕是没指望了,几率太小。她死党后来把话原样搬给我听。我说,靠,别哄我开心啦。心里却想,对这段半途夭折的感情,不仅我惋惜,她比我更悔——也许这就是我要的效果,尽管没什么实际意义,可我满足了。
    ……我不知不觉走到威士玛广场的一侧,再过两个街区就是Martin画廊了,我很恍惚,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走到这里来?觉得冥冥之中依旧有什么在驱使我,把我引向这城市一角。
    我在街边花园坐下,望着西向的街。虽然这里离威士玛广场不远,可行人少多了,而且越往下区,人迹越稀疏。密匝匝的楼宇遮挡了太阳,使整条街布满了阴影,间或有阳光探进来,像一把把断剑遗落在街面上,看起来好像藏匿着许多阴谋和歹毒。我不记得见过这番肃煞的风景。我曾无数次走过这条街,从这儿走向Martin画廊,有时则是驾着摩托,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应该再熟悉不过,可突然就不认识它了,仿佛走过一个梦境。
    我问自己,我还可以走过去吗?事实上,我是在问,有勇气走向下区吗?
    按理说,走过去看一看,与那个总喜欢把摩托车停靠在画廊前的小子告别,没什么不可以。即便不再去,那个画廊也是我生命中的一块“纪念碑”,不会在记忆中消逝。画廊里那些启迪我蒙昧的雕像,那个铺满白色地毯的幽闭密室,那张被我体液玷污的沙发,那幅中西合璧的淫画以及画中那个浪情少年早已经深深烙在我的记忆里,溶解在血液中,成为我涂抹不掉的青春印痕。我没有必要畏惧这一切,想躲也躲避不掉。我应该坦然地走过去,在那里完成我的青春葬礼,像牧师对着死尸吟诵圣经那样,面对我20岁的墓碑,倾吐出我内心的所有。
    事实上,以后我每年回新加坡,走到Martin画廊前,都有一种祭奠青春的肃悲,但那天我居然没有胆量继续往前走……我在离画廊两个街区远的地方,望着画廊的方向枯坐了很久,我幻想着,在那条阴沉的街上,踽踽行走着一只羊,当它回过头来的时候,我看到的竟然是只毛发直立的狼……令人毛骨悚然。
    随着我的离开,一场人生的游戏终将落幕,在这场游戏中,我看到了真正的两极抵牾、灵魂对垒——阴暗与通透,诡谲与坦白,阴谋与纯真,乃至正与负,太阴与太阳,白昼与黑夜,生命与死亡,天堂与地狱……不,也许生活并没有那么复杂,没有那么深邃的涵义,没有吓唬人的哲理,归根到底,还不就是爱与恨,贫穷与富足,男人……与女人……
    我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夜色将我包围。那段时间,我手里一直握着手机,无数次打开又无数次将它按黑……我临离开的时候,把IC卡从手机里卸出来,掰成两截,然后丢进附近的垃圾箱。新加坡永远没有这个手机号了。这个世界上也永远没有。
    我决定再去游一次泳。我想过,泳馆和网球馆,这两个地方我应该再去一次,以后恐怕机会少少。最后,我选择了去泳馆,因为以我当时的身体状况,泡水里还有可能,打网球,那不是瞎掰嘛。
    我挑了条从没穿过的泳裤。那是马丁陪我买的,当时就是觉得好看,但一看价码吓我一跳。太离谱了。马丁说,买吧,要喜欢就买。我推说也不是太想要,看上去好像很骚包的样子。再说,现在都兴穿九分的了,高科技材质,鲨鱼皮,这种又小又窄的款式没人穿。马丁说:“什么潮流都兴不过三年,三年就一个轮回,没几天过季的又可能是领先的了。而且你穿一定好。”售货员也极力鼓吹,把拳头塞进样裤的裤裆里,比试着说,别看用料少,这个设计是绝不会走光的,多丰满也能包住。我差点被他的推销术逗笑。
    在售货员和马丁的鼓动下,我还是买了。不,这个说法不准确,是我点头要了,马丁转身就把账给付了。回家试过一次,哇,肯定不能穿——裤腰就卡在胯骨那儿,大片的脐毛全露在外面,特别大包的样子,于是就当收藏品放那儿了。后来,马丁偶尔问起,说怎么没见你穿过?我搪塞说,买小了。
    临离开新加坡,我决定穿一次。人真的很奇怪,小的时候,一心想包裹自己的内心,越封闭越自我越好,甚至穿衣服都选择宽宽大大的,恨不得把躯干都遮蔽住,隐藏起来比较有安全感,比较防卫。等长大了却是想敞开,不在乎身与心的暴露,如若受到世俗的压抑,不能敞开,就寻着机会想反抗,用各种自己的方式——同样是自我意识的膨胀,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想法是什么时候变的,自己都不知道。我对这条泳裤的态度,就流露出一种反叛和敞开意识。我想到,这样的机会到北京后就没有了。
    下到水里,我发现以往擅长的自由式和蝶泳都不能做,勉强用蛙式划拉了几下,胸部以下便开始作痛,于是我只能仰面漂在水上,享受一下水的感觉,过一把瘾。
    长时间漂在水面,样子也是蛮吓人的,救生员走过来问我有没有事?顺便说了句,“你的裤子真炫。”救生员也注意到了,可见人们对好看的东西看法基本是一致的。真的是很独特的设计,我到现在还觉得设计这款泳裤的设计师一定是个大家,否则怎么能卖到这么高的价钱?我对救生员说,要喜欢,就送你吧。救生员说:“那不行。我怎么能随便要你东西。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我说,我不会再穿了,我要走了……我去的地方不能穿这个。看救生员的表情,显然是没明白。我跟不相干的人说什么“要走”?真傻。
    我从更衣室出来,把泳裤送到救生员手里,他吃惊地说:“真送我?这裤子很贵吧?”我说,再贵,不能穿也没用。他讪讪地笑着:“我穿是不是太性感了?”我说,你穿了就知道,这个设计是绝对不会漏光的。
    我在泳馆的时候其实什么也没想,因为我拒绝回忆。可以回忆的东西太多——通向泳池的玻璃回廊……三米水下……说话有回音的更衣室……哪里没有储存过我昔日的欢乐,可现在都变味了,变得处处都触景伤情,连水温都是伤感的回忆。因为记忆太多,我躺在水面的时候,脑子杂乱成一盆浆,最终反而是一片虚妄,一片空白。
    我最终也没有去成那个曾经是一切开端的网球馆,我很想去,不是去寻找什么遗失的往事,只是想听一听网球落地那结结实实的“嗵、嗵”声,但没有时间了……
    我启程去北京的那天,新加坡照例阳光灿烂。
    爸妈在把我送到家门口,表哥、表嫂与我同行。大家都没说什么话,就跟我平时去上学那样,我嗡嗡地说声:“爹哋妈咪,我走了——”
    我背上双肩背时很困难,不太沉的背包压在肩上,疼痛从肩胛向腰椎蔓延,但我没吱声,努力顶一顶身子,让自己挺直一些。我想,我20了,一米八八的身高,虽说受伤以后有点瘦,好久不动弹,肌肉也有萎缩,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说自己背不了一个背包吗?再说,所有的痛都是自己造成的,没人替你背这个包袱,痛死也是活该,自找。我知道,从离开新加坡这天起,再没有人会理会你撒娇,你已经没有资格任性撒娇,这种小男孩的把戏已经彻底玩完了,结束了!北京的日子,等着收拾你呢。
    去机场的车上,彤姐让我把肩上的包放下,我因为怕那个过程,怕痛,就说,没事,就一会儿。彤姐看着我,说:“Tony,走之前你应该去理一个发。”我单是一笑。启程那天,虽然没理发,但我是光了胡子的,衣服也还整洁,尽管牛仔裤有破洞,我想还不至于太邋遢。精神振作不起来是主要的。
    彤姐又说:“到了北京你就用护照上的中文名字,我们也叫你中文名,叫着叫着就会习惯的。”我说,听姐的。彤姐摸了摸我脑袋,说:“要一直这么听话,我们还去北京干吗?”说着,彤姐眼眶又红了。
    在候机厅,我像个乡下人,看着表哥办登机,办行李托运,袖手旁观,一言不发。行李箱子送上传输带的时候,我主动去提箱子,表哥一定觉得我恢复得跟正常人一样了,没拦我,其实,那瞬间我痛得一身汗。
    该出海关了,我偶然回头——这真是要命的瞬间——不经意间,我透过候机厅玻璃,晃晃看到马丁的黑色“奔驰”就停在那,不由一惊。我有点不信,以为自己神经过敏。确实,当我紧跟表哥走了几步,换了个角度,那辆黑色“奔驰”竟然看不见了。
    排队验关时,我心里一直不踏实,想证实刚才看到的是真实的,不是我的幻觉,我知道这并不重要,可就是想证实一下。我灵机一动,对彤姐说我要去趟厕所,表哥看了我一眼,眼神分明在说,这孩子怎么那么多事。但他没反对,没让我先憋着。
    我快步向洗手间去,彤姐随即跟了过来,他们一定是怕我临时变故,临了玩什么蒸发的把戏。我看似朝洗手间去,其实稍稍弯了点路,我努力靠近大厅的玻璃,想看个究竟……
    随着脚步的移动,半个车身隐藏在柱子背后的黑色“奔驰”渐渐暴露在我眼前,那辆车我再熟悉不过,如果两辆同样款式的车停放一起,我立马能认出哪辆是马丁的。而且,越走近,看得越清楚,连车牌上的字都清晰无误——那是马丁的车,他在那,他来了,却没有露脸,不敢擅作主张,但他还是来给我送行了。
    他之所以把车停靠柱子背后,半截车身露在外面,表明他只想看一眼,而不打算惊扰我们。发现这秘密后,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我想从车头玻璃看到他,看他究竟是怎样的神情,悲切抑或是沮丧,但又怕目光会撞到一起……我最终也没有看见他,但我意识到,车玻璃后有一双眼睛在急切地寻觅那个即将消失的身影……
    因为彤姐跟着,我尽快进入洗手间,在那里我磨蹭了一会儿,借以平复自己的心情。我慢慢冲着手,看着镜子里一个将要用中文名字重新开始生活的我……
    走出洗手间时,我发现彤姐守在门外——这情景真像等着拘捕一个通缉犯。
    “是他的车?”彤姐问。什么也逃不过她眼睛。“你想过去和他告个别就过去,我在这里等你。”
    我说,我没这样想。
    安检门前,机场警卫对我T恤里扎的白色绷带产生了怀疑,当下就要我脱下上衣检查。我明白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但一声不吭,脱掉T恤,然后当着警卫的面一圈一圈解下绷带,直到让他们看清楚,除了黑黝黝依然年轻健壮的胸脯,没有夹带任何违禁物。那会儿我毫无羞辱感,没有觉得这是对我人格的侵犯,我的心早已痛到麻木。
    我把大大一坨白色绑带扔进废弃物箱,然后,一手拖着背包,一手拿着T恤,就那样光着膀子走出了新加坡最后的关卡……也许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堂而皇之地在机场光膀子,而我做到了,无意中流露出一种深刻的意味……
    我回过头,心中暗暗说着声,别了,新加坡!别了,TONY!
    我没有落泪。
    …………
    我用将近20万字讲了一段差不多就在一年时间里发生的事。现在,这个冗长的故事讲完了。
    这是一个专属于男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男孩如何演变的故事。
    这是一个俗故事。仅此而已。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几度进行不下去……因为所有的回忆都太痛苦了,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
    我希望通过这段真情实录,提醒自己也告诉我所有的读者朋友:一个人必须学会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最后我想提到的一件事是,我到北京后不久,接到了马丁的一个邮包和一封长长的书信,信是手写的,邮包里是几套白色内衣裤,我一直穿的那个牌子。信的内容,我就不在这里多讲了,因为这属于另一个故事——一个关乎北京的故事。
    敬请期待我的下一个故事吧——第二卷《蓝焰火》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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