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024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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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雨下的越来越大,宋明瑾喝了酒头晕胃不舒服,就盖着毛毯半靠在屋檐下的躺椅上。竹制的躺椅冰冰凉凉,这种天气躺上面冷了点,不过宋明瑾不想回屋,裹着毛毯就这么呆呆望着雨中的院子。
    院子里种了几棵树,海棠、桂花、石榴,雨打树叶婆娑,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宋明瑾渐渐有了睡意,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宋明瑾是被人叫醒的,他本身比较浅眠,被人一推就立马醒过来了。睁开眼一看,满脸通红的宋建民站在他边上。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浓重酒气,宋明瑾皱了皱眉。
    宋建民见他醒了,拖了一把凳子过来,也坐到他边上。
    “我想和你谈谈。”
    宋明瑾对他的话不置可否,从躺椅上坐了起来,没吭声。宋建民也没在意,继续道:“我计划今年下半年要在A市开一家连锁超市,到时候你过去当店经理怎么样?不会就慢慢学,等上了手,你以后就是这家分店的总负责人。干上几年等攒够了经验,你要是不想在那呆了,想自己创业也可以,到时候我给你一笔创业资金。”
    似乎喝多了,宋建民今天话比较多,也不管宋明瑾有没有答应,就继续说着:“你年纪也不小,可以成家立业了。我认识一个生意上的朋友,他有个女儿和你差不多大,名校毕业的,现在在A市帮她爸管理一家会所。前几个月我见到了人,小姑娘长得漂亮,又能干努力,现在也没有男朋友。你不是也在A市,要不要见见?约人家出来吃个饭,多聊聊。你们年轻人有共同语言,小姑娘人正经很不错,要是你能娶了她,对你事业也有帮助。”
    宋明瑾听着男人在那积极的拉郎配,忍不住又露出了嘲讽的表情,没等对方再继续说下,他就冷淡的打断了他的话:“九年前我就说过,我喜欢的是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你死心吧,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和一个女人结婚。你要想抱孙子,让你儿子给你生。”
    宋建民闻言原本因为喝了酒就一片红的脸更是气的涨红,骂道:“孽子!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孽障!要不是你是我儿子,你以为我愿意管你吗?什么毛病不得,偏偏得那种见不得人的毛病!我告诉你,你要是真敢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就打断我的腿,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宋明瑾冷冷地再次打断他,清冷的眼眸望着眼前这个让他熟悉又无比陌生的男人,“九年前你已经这么做过了,现在还想再做一次吗?”
    看到宋建民被噎住,宋明瑾继续嘲讽道:“其实你完全没必要在意,在外面有谁会知道我是你儿子?至于村里,爷爷在世的时候你也没回来过几次,现在他走了,你往后更可以不用回来了。我不要你的钱,你也不用管我喜不喜欢男人。”
    仿佛被戳到痛处,宋建民拉下脸,顿时暴怒起身,伸手去拿凳子似乎是想砸人,不过眼前一阵发黑让他有点站不住。再一看宋明瑾一脸不知悔改的冷漠表情,他就觉得血往头上涌,一阵阵的晕眩。深深呼吸了几口气,他狠狠对宋明瑾说道:“孽子!这是你说的,你别后悔!你要是不改了这个毛病,我死了你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看着宋建民伞都不拿,气冲冲的淋着雨出了宅子,宋明瑾脸上表情依旧没有任何变化。对这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在过去的26年里,他早已从希望到失望到绝望,再到现在的淡漠。他对于他,也只是比陌生人强一点而已。
    宋建民满脸怒气的冲到车上,非常用力的关上了车门。然后双手用力抓着方向盘,眼睛发红的瞪着前面的老宅大门。
    两个月前他在会议上突然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说他血压高,如果往后不注意休养,很容易三高脑溢血。
    躺在医院病床上,他才意识自己真的老了。还不到五十岁的他已经长了很多白发,需要每个月定期去染发才能遮住鬓角不断冒出来的银白。眼也开始花了,拿文件看的时候都要下意识的放远一点才能看清上面的字。
    这次回乡扫墓,他是想趁着这个机会缓解下和宋明瑾的关系。毕竟是自己的骨肉,要是哪一天他突然离开这个世界,女儿和小儿子不需要他操心,他们有妻子照顾。但是这个从小和他疏远的大儿子,就真的一点遗产都拿不到了。他想弥补对方,也希望宋明瑾能改掉喜欢男人的毛病,取个能干的老婆过上正轨的生活。
    本来一切都计划好了,却没想到一开始就在宋明瑾这里碰到了阻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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