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薄话夜雨 薄话夜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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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醒来,繁锦便嚷着不肯去学校,戚爷无奈,只好吩咐程达致电学校请假。
待到用人端来中式早餐,她却突然撒娇想吃威廉姆斯的自助早餐和乳酪蛋糕。
于是戚爷亲自开车,两人去了威廉姆斯,坐到了上午十一点才走,离开的时候又打包了一份蛋糕和咖啡。
繁锦又吵着要看电影,戚爷也点头答应,一概不谈生意等等。
结果回到衡山公寓已经是下午两点,这是戚爷一贯的午睡时间,谁也不能打扰。繁锦却仍然不肯罢休,直到他勉强答应醒来教她开车才罢休。
繁锦便坐在客厅,慢慢吃掉了大半个蛋糕,最后等得心烦气躁,便将指甲油反复地涂抹。程达已经知道她心情不好时的这个坏习惯,便早早闪到一边。
她光着脚徘徊在大厅的软地毯上,落地窗明亮如镜,浅蓝色窗帘半掩而落,她慢慢走过去依偎而立。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一楼的外花园,只觉花团锦簇美不胜收。她轻轻眨动长睫,左侧墨绿色绒布简单搭盖了半人大小的镜子,里面的她一身石青底小蜡梅花摹本缎包肩小袖长旗袍,银蓝灰包边艳红掐牙,小圆涡形扣,遥遥盼去,却是张不笑的脸,应着日光如潋,肤色古瓷般的苍白。
镜中的自己满是无法掩饰的憔悴,她心惊之下忙不迭走开,慢慢攀上二楼,推开衣帽间。寻常人家珍藏的珠宝翡翠,在这里却连数十克拉的钻石项链,也只不过随随便便撂在那里,印证着主人丰裕的财富。她活了十九年,过过苦日子也做过有钱人,只是像这样神仙洞府般的宅院,她总是难以适应。
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书房,随意抽了本书,是本《诗经》,中间夹了张红笺小字,工整的楷书,写的是《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繁锦只一眼便认出那是女人所写,只是由于年月太久,纸面早已微微泛黄,她端在手中,感到异样的不安。
想起用人说过这是老夫人生前钟爱的房子,便想这字也可能是她的。整首诗流溢着新嫁娘的幸福,隔着这岁月如梭,仿佛在细细道着一个女子的过去。
然而这主人的一切如今都已成谜。
繁锦发呆的工夫,便有用人来敲门,她回神简单低应了声,那用人便回道:“苏小姐,主人已醒,请你去卧房见他。”
她为这一句“苏小姐”低声笑了。是啊,她始终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这个称谓时刻提醒着她,自己不过是个外人。她站在这里,只因得到那个男人的怜宠。或许只是一时,也或许是半生,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便是要他爱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