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5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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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紫桑出生在一个县城的平常人家,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却跟很多家长一样希望儿子将来可以成材,所以从小就很认真地培养。李从小汉字拼音还没会呢就开始认英文的字母了,手指连筷子还不会抓就开始学弹钢琴了。后来上了学,李的学习成绩实在是一般,费多少劲也提不上来,英文和钢琴也不见什么长进,愁得父母眉头难展。后来倒是李父发现这孩子喜欢拿彩笔画画,画的时候就会很专注,于是就让他去学画画了。李先头还行,愿意画,可画到上初中就不想学了,父亲说你文化课不行,学别的也不行,就画画还勉强,你不学将来打算干啥?于是几顿拳脚下来,硬逼着李学了下来。混到高中,李忽然转了性,肯认真了,很努力了两年,居然考上了一个一本院校的油画系,为了逃离父母,他特意报了离省的院校。
    李对林是一见钟情的。那年夏末李刚入大学,来书店买书,他一眼就看见了林松,主动搭讪,不想两人竟是老乡,属于一个县城的。那以后李就天天来。一个月后李租了一个带家具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邀请林松一起住。林松哪能不知道李的心思,就去了。就在当天晚上,原本说了自己住客厅的李来到了住卧室的林松的床上,什么都没说,看着很水到渠成的把林松变成了自己的爱人。
    至于林松对李紫桑,不是一见钟情,而是一见穿心。那时李的头发还没有现在的长,却也已经过了耳朵了,在脑袋后偏上的位置扎了一个小辫子;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衫,没有袖子,露着两弯比女人还雪白的臂膀。说白了其实林松当时就是被“色”所迷。
    两人一起住以后李就开始赚钱了,家里租房子钱,水电气费,买米买菜钱都由李支出;而做饭洗衣收拾卫生这样的工作归了林松。最初的一年多两人非常相爱,但慢慢的两人在各方面的巨大差异还是让他们开始出现矛盾争吵。
    第三年的时候因为一回琐事的激烈争吵,两人曾经分手了一段时间,林松也搬出了公寓租住了一个城郊的小平房;但没多久李就来找他了,说要重新开始,林松就跟李回去了。这回以后两人又好了一段时间,但慢慢的就又重蹈覆辙。
    林松起初并不知道李在校的四年里跟不少别的男人有过交往,他是慢慢地很后知后觉地知道的,这个过程让林松感到异常痛苦,但又无可奈何。
    李当然有他的优点:他的性格比较温柔,并不轻易发脾气;他生得好看,人有一种别样的魅力,衣着打扮不从众随俗,很有break的感觉,至少是林松很喜欢的那种;他很浪漫,常常会做让林松很意外很惊喜的事情;他很擅长表达,言语不多却总是能很有力地进入到林松的心里,换句话说就是林松吃他的这套;他也知道男人得多赚钱,给爱的人更好的生活。
    可李的缺点也异常明显:他没有忠诚专一的概念,他把这个看成是对人性的束缚;他有时显得很自私,他不愿意有任何牵累,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最喜欢的不能失去的就是自由;他把自己看得很重要,他不能忍受别人忽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观点被否定;他有时跃跃欲试,有时颓废萎靡,思想有时中规中矩,有时偏激过甚,他还没有固定的三观,情绪动荡起来的时候会让周围的人感到非常难受。
    李为了钱早就开始工作了,毕业后,他也没有蠢笨到要当一个在出名之前就翘辫子的穷困潦倒的艺术家,紧接着就开始给开了自己工作室的学长打工了。他们这些人若肯放下身段赚世俗里的钱当然是没问题的,李早就收入不菲,他也很快和林松搬了家,换到一个一百多平的,三室两厅的大公寓住。至于未来,李也许诺了林松,要带他周游世界,过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日子。李还说,自己永远不会跟女人结婚,如果结,就跟林松结。
    跟林松在一起的这五年多以来,李似乎记得所有重要的日子:这些日子李都会送礼物给林松,这些礼物从来不用花一分钱,却看上去又是那样浪漫而深情——全是李亲手给林松画的铅笔素描。
    这些素描都是很大幅的作品,头像、半身像、全身像,一应俱全;李的画笔似乎很能抓住林松的神采,林松在这些画里总能发现一个新的自己。那些全身像里有相当一部分是林松的果体像,林松身体的各个细节,每一个姿势传递出的生命活力和隐隐风情总是那样传神,真实,富有吸引力。林松从来不认为那就是自己,可李告诉他:在我眼里,你就是这个样子的。
    如今,五年多以来40多张画被李制成了大画册,最后一张是李才画不久的,在第一页:林松果身侧在床上,脸枕着手,安静地合着眼睛,明显是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和软软的头发都和主人一样安静乖顺着。画上看不出这个人的贫富,文化程度的高低,社会地位的高下,躯体承受着怎样的生活压力;一派平和天然,又透着生命的灵性,你说他是天使,就可以是天使;如果上帝来轻轻拍拍他,被唤醒的他也一定不会让你失望,他会比你想象中更美好。
    李是一个很擅长表达的人,无论他的语言,画,写在画上的文字,让人听了看了总是那样欢喜;这些东西对有的人没用,但对林松却是有用的。
    林松不可能不喜欢这些礼物。这几年在他轻微的生命里,是李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真实的生命,自己真实地存在着,被粗暴地爱着,被无度地索取着,被深深地伤害着。可这种生活林松已经不想继续下去,太让人疲倦了。
    到了下决心的时候了,比如眼下,是不是可以用一种干脆的方式说:我们分手吧,我爱不动了。可快刀斩乱麻从来不是林松的性格,一场分手他也要慢刀割自己的肉。
    两人并肩慢慢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两边店铺林立。李偶尔轻轻环住林松的腰,说一两句情话。李在路边买了两大团棉花糖,一人一大团手里拿着。李跟林说着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吃棉花的经历,说着说着,又说自己手里的这个活儿结束之后就带林松去旅行,问他喜欢哪儿……
    两人就这样慢慢走回到他们居住的叫“阳光家园”的小区;慢慢进了院子,看着刚刚绽放的鲜花;慢慢进了电梯,回到他们居住的二十四楼。
    一进屋李就抱起了林松,吻他,说他爱他……
    林松合着眼睛,李的气息他已经异常熟悉——每当这时林松就动摇得厉害,不是还抱着什么希望,而是他的心又湿又重,自己没有力气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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