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虞美人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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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个他
    “就到这里吧,这个故事不会就这样结束,只是它已无阐述的必要了,它将随着逝去的年华一起老去,直到某个繁华落尽的一瞬,到那时,希望你们仍在,一起忆起这曾经的惨淡。”
    看着电脑屏幕上打下的最后一个【。】句号,突然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呼。。。。。。”余铭雅深呼了一口气,终于。。。。。。终于是完成了这次的作品,伸了个腰,顺带整理一下自己的状态,将沉溺在作品里的不属于自己的情感随着那个句号一起打包归档,这次算是一气呵成的写完,很过瘾,却也很煎熬。
    余铭雅是个小说作家,并没有多大的名气,却有着固定的一些粉丝群,致使他也就成了现下比较热门的自由职业一员。余铭雅很喜欢这个职业,自由,不需要交际,我行我素的写作风格也刚好迎合了一部分粉丝的三观,但是过大的写作压力也让他频频处在崩溃边缘,所以每一次结束一部小说,就像涅槃重生一样。
    余铭雅核对了一下完成的稿件之后,就把底稿发给了自己的编辑——林洋,然后就起身去冲洗一身的疲乏。
    “难得一气呵成哟喂,今晚出去喝一杯庆祝一下?”
    余铭雅带着一身水汽再出现在电脑面前擦拭头发时,映入眼帘的就是林洋半个小时发的一句询问。去喝酒?余铭雅愣了一下,有些许犹豫,若换作日常倒是毫不犹豫的直接拒了,但是这段日子为了这部小说貌似真的很久没出过门了,是不是该出去走一走?
    余铭雅很少外出,除了超市,公园,基本上是不会外出到离家超过直线1千米的地方,就像林洋说的“这厮就好像是地缚灵一样,无法离开束缚的地方一样。”
    伸手在键盘输入:“好,在哪?”
    “呃。。。。。。真难得,让我想想。”对面的林洋似乎是没想到到余铭雅会答应,一时还真没想好去处。
    余铭雅起身把头发擦干,随手在衣柜里面挑了一套休闲的衣服换上,整理完回到电脑前就看到林洋在屏幕上的留言,不由的眼神冷了,有丝后悔刚才答应的那么爽快的冲动了。
    “去【Papaver】吧,那里离你家的距离应该在你这个地缚灵的活动范围以内,不见不散。”林洋似乎是防止余銘雅临时又反悔似的,直接给了地址就下线了。
    Papaversomniferum,罂粟花,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
    余铭雅脑子里很自然的浮起百科里面对Papaver的解说,刚洗完澡被热气熏热的脸颊,在看到那个英文单词的瞬间血色净退,脸色苍白的似乎半个小时前被解放出来的思绪再一次濒临崩溃的边缘,伸手把搁置在桌子上的已经彻底冷却的咖啡一口灌下,冰冷的触感让人能有一丝的清醒,这很好,余铭雅想。
    随手搁置了空的杯子,关了电脑,穿上鞋出门去赴约。
    余銘雅按照林洋给的定位,很快就找到了酒吧,只是当站立在写着“PapaverrhoeasL”的酒吧招牌下,看着那黑底白光的英文时,还是忍不住心里骂,艹,还特么的以为现在已经开明到这种地步了么?这样的店名竟然能过工商?不知道会有人误会么?特么的虞美人就虞美人,崇洋媚外什么玩意儿!
    2、另一个他
    “大作家桑~~来来来,干一杯,真难得你会过来啊!”
    轻音乐环绕的吧台,林洋的声音带着惫懒,戏谑口吻也还是明显。
    “林洋,你不能因为不需要我赶稿就把我灌醉了,你这是不厚道的。”余铭雅笑笑得碰杯,一口干了CREMEDEMINT。
    CREMEDEMINT,其实很少男士会选这种酒,它更适合是女士们饮用的晚间酒。它口味甜腻,所独有的薄荷香能和含有苦艾浓缩汁的VERMOUTH对比。男士喜欢甜腻是比较稀少的,尤其是酒的甜腻,余铭雅却异常的喜好,或者说特有的类似于苦艾的薄荷味更让余铭雅钟爱。对于余铭雅喜好CREMEDEMINT,林洋是知道的,其实他更加提倡余铭雅喝Absinthe,明明喜欢那种类似于苦艾的味觉冲击的余铭雅,却异常排斥。
    余铭雅排斥的理由很简单,Absinthe苦艾酒,一直被认为可以使饮用者产生幻觉甚至精神错乱,在西方一度遭禁。
    “难得你出来一次,还是赶完稿子之后,此时不灌更待何时?”林洋一副小人得志的意味深长。
    余铭雅懒得搭理他,这人就是越搭理越起劲,这是相处了几年下来的经验之谈。
    两个人坐在吧台,有一搭没一搭的,酒到是没有落下,很难得的默契,即便是不说话也能很舒服的相处,也许这也是余銘雅会选择这个编辑的一个很大的原因。
    “哟,那不是2组那班人么?”林洋突然说到。
    顺着林洋的眼神看过去,余铭雅发现确实是编辑部2组的一些人,见过面,不熟悉,“你过去吧,我再坐一会儿就回去了。”“啊。。。。。。。好吧。。。。。。“林洋看了看余铭雅,看他也喝得差不多了,便也没有强留,起身往同事堆里走去。
    夜,漫长。
    鬧,夜場。
    PUB开始属于的舞台,气氛开始热烈起来。
    随手点了根薄荷烟,余銘雅没有烟瘾,只是偶尔需要点儿提神,淡淡的薄荷味反而冲淡了酒里甜腻的薄荷味,伸手扶了下额头,有点醉的感觉,这是喝了多少啊?苦笑,林洋够狠的。
    “小哥,我可以坐这里吗?这是我请你的。”随着声音微微抬头,先入目的是一杯BloodyMary,余銘雅微微眯眯眼,眼神掠过那杯血红,看见的是一个披着秀丽长发长得很精致的男人,大概混有其他国家的血统吧,余銘雅想。
    余铭雅笑了笑,“从那群肉食女手中逃出来的?”那么个闪亮的人,真的很难让人忽略,所以余铭雅早就有注意到那么个闪亮生物。敢情周边气氛突然暧昧起哄的原因这家伙吧?
    “不是这样啊”漂亮的男孩略显尴尬的说道,在余铭雅旁边坐下。
    近距离看着这个五官深邃的男孩,令女人都妒忌的长睫毛大眼睛,吹弹可破的肌肤,不得不再一次感慨,好年轻啊,“你几岁了?”余铭雅随口问了句。
    ”21,叫我Abel,请多多指教。”阳光的笑容很容易让人放下心理防备。
    “Abel啊~我叫雅,”拿起那杯BloodyMary碰杯,“这个就谢啦。”
    3、那个纹身
    “嗯~”宿醉的头疼感让余铭雅不由痛吟出声,伸手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
    真不该放浪形骸,心里不由的后悔道,只是当时的气氛太好了,那个健谈的青年,他那仿佛是与生俱来的阳光笑容让余铭雅不由的放下了心防,跟他好好畅饮的一番。
    酒后的渴意颇浓,余铭雅忍着头痛下了床,倒了杯凉白开,全数径直灌了下去,冰凉的水让人在解渴的同时,获得些许的止痛和清醒。“咦~”放下水杯的同时,不由得发现自己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圈东西,略感惊奇,这是什么?一脑门疑惑。
    把手指扬起对着光,这是。。。。。。纹身?!哪里来的?
    尚在罢工状态的脑子里硬是挤出了几个画面,昨晚和那个青年喝醉之后,忘了是做了什么令人误解的动作?,竟然会被一群眼睛发亮的妹纸起哄在一起,扶额,这是世界大同的节奏了么?
    只是这纹身是?
    [呐~雅,我们结婚吧~]这是,那天才刚刚认识的男人说的,一阵静寂之后,背景是疯狂的欢呼。
    [好哟~]余铭雅记得自己是这样回答的。
    突如其来的亲吻让余铭雅忘了反应,他的唇很薄,有点冷,即使在如此热闹的坏境里,如此热血沸腾的闹腾着,依旧是能感觉的出冷。
    之后呢?
    [Abel~哈哈哈~别跑那么快啊~]
    [呵呵~雅~快一点~快点!]
    [哈哈哈哈哈。。。。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要和雅。。。。。。。。结婚啊。。。。。。。。哈哈哈哈哈哈]
    被Abel拉着,两个人笑的仿似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嬉戏,两个大男人,竟然手拉手,大声嬉闹着穿街走巷。
    [雅~左手借给我~]
    [我也要弄么?]
    [我们结婚了啊~]
    [好~我们结婚了~呵呵~]
    麻蛋,老子真是教科书式的演绎了一把喝酒误事啊!!!
    余铭雅抱着头蹲在地上,这是把自己上赶着卖了么?囧囧囧
    伸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纹身,其实吧,真的蛮好看的,唉。。。。。。想什么呢?!
    用戒指应该能遮住吧?
    只是,无名指,戒指,那意义不是一样么?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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