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番外二:逃婚的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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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越从来没像今天这么狼狈过。
好多年前他讽刺他最亲的小侄子的话现在全部实现在了他自己的身上。
躲在假山后面拼命缩小身体避免被发现的思越身着全红色的服装,被假山和周围的绿叶“映衬”得像是一朵大大的红花。
红袍,玉冠,没错,穷桑国现任的足以和穷桑王在权力上平起平坐的伟大的思氏王朝的摄政王正穿着大红的喜服躲在假山后面。
他这是要干什么?读者们纳闷地想着。
废话!我们的摄政王发出不甘愿的心声,当然是逃婚罗。
哦~~
竖起食指在紧抿的嘴唇前努力打着无声的暗号。
小声点,我可不想被发现。
蹑手蹑脚地踏出隐藏地,在忙碌的侍卫转过身前噌一下躲到柱子后面。
很好,离他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可悲啊,堂堂摄政王现在就要这么鬼鬼祟祟地溜出自己的府邸。
想起他现在的处境,思越的怨恨就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想他从小热爱大海,迷恋海水的味道,志向就是当一名合格的能随时随地和大海亲近的海员,才不是什么劳什子的被绑死的摄政王呢。
他命苦啊,现任穷桑王思琦的父亲,也就是他那让他万分想念的大哥总共就他和他二哥两个兄弟。有二哥在,绝对轮不到他这个脑袋里灌满了海水的老三去当摄政王,可惜他二哥短命,在即将成为第九代摄政王的前夕染上了恶疾,一脚踢开他还在阳世的兄弟走了个干净。其实,当年和老二很亲近的思越一直怀疑二哥是假借着病逝的名义和他心爱的,但不被大哥接受的二嫂快活去了。下葬时轻得离谱的大棺材就是最好的证据,不过既然大哥都不打算追究了,他也没那份闲心去搞什么开馆验尸之类的白痴动作。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保不准哪天兄弟还有再见的时候呢。
他也知道他大哥很清楚自己这个三弟的脾气,万般不愿也不能破坏了穷桑双王并政的局面,给了他个摄政王的封号,不过天地可鉴,他是多么地拥护能干的大哥,天天祈求神灵让把他的工作一块干了制造他留在苏木的假象让他能快快乐乐地在出航的海船上自由自在亲近他最爱的大海的大哥长命百岁。
天不从人愿,历史上最后一位实际上一生都身兼两职的穷桑王在公元4714年的秋天走完了他的一生。思越不知道他二哥回来看过大哥没有,不过当自己从海上赶回来大哭着扑到大哥身边的时候,年老的国王轻轻的一句你们兄弟俩都来看我了让他很是怀疑。
年寿已到,是任何人,甚至是神明也无法挽回的事。
规整的国丧之后,登基的,是他13岁的小侄子。
他,还是要回到他朝思暮想的大海那里。
思琦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而且还是个该死的聪明的孩子(喂!喂!这么形容自己的侄子不太好吧。思越:我这是表达感叹,感叹!懂不懂!)。他刚登基的时候直接和他明说了他不会打搅他的逍遥快活,但也说如果哪一天他主动回到穷桑王宫,他就得乖乖当他的摄政王和他分担政务。
好吧,当时的他还年轻,还没有经过历年的风霜,就算看见思琦那小子眼里流窜的光芒也还是轻易地答应了下来。
反正今后打死他也不主动踏进王宫就行了不是吗。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身上从小带着的护身符会让他在海眼里找到传说中的司幽,他又怎么会知道为了报答悬坛宗衣他们搭救归寂号的恩情他就带他们再次去找司幽,他更不可能知道第二次归寂号前往司幽的时候思琦会跟着去,偏巧这个穷桑王不在的敏感时期光明帝国还来添乱,事后证明这根本就是思琦和沧遥搭成伙来算计他,他在心里骂翻了天,可就是不能否认自己主动走进了王宫,并主动承担起摄政王这个职位的事实。
所以,他就得乖乖地在苏木当他的摄政王了,无聊的政务逼得他想叫救命,思琦还不让他清静地为他找了门亲事。什么是前代穷桑王为他定下的娃娃亲啦,他根本就不记得了好不好。呃~~思琦拿出来的遗诏里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没错。不过那也是他三岁时候的事了,现在他多大了,都38了,三十多年前粮食存到现在都能把粮仓烂穿了,你怎么还这么正经地把它当回事呢。
这不就是摆明了整我吗。
好在我们的摄政王还不是那么迟钝的人物。
我一定要溜,前天好不容易和他最得力的助手表明了心迹,他可不想和自己争取来的姻缘是再见。
等等我,我马上就来。
他安分地当摄政王后,才知道政务那个叫做千头万绪,根本没有经验的他在头三天里几乎被能叠到天花板的凑本给埋了。说来好笑,当时把差不多感激涕零的他解救出来的,是被司史院派到他身边工作的女史官芳栏。这位眼明(看凑本)手快(批上草稿方便摄政王掌握凑本的精髓)的女史官在思越眼里就是一个崇拜的对象。
从思越32岁要38岁的六年里,这位性子比较严肃但心地善良(只要她能把他从政务里“捞”出来,思越绝对认为她是善良的)的女史官看在思越的眼里,渐渐地,崇拜变成了敬佩,敬佩变成了赞赏,赞赏变成了爱慕。
说实话,她不算漂亮,平时严肃的脸上也很少有笑容,不过为什么,他觉得只要能看到她认真工作的样子就很幸福了呢。
所以在三天前一个月黑风高(思越:嘿!你再敢乱用形容词小心我晚上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月黑风高!!某伏:你敢威胁我。思越:嗯~~某伏:我认输,我错了,大爷——哦,不,摄政王大人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吧。思越:哼!这才像话。某伏擦擦冷汗:继续,继续——),说错了,是月明星朗,浪漫非常的晚上。穷桑的摄政王万分小心加上百分之百结巴地向自己的女助手求亲了。
“这样啊。”严肃的女史官在这个时候也不免和普通的女子一样羞涩地红了脸,“我知道了。我要去问过家里,会尽快答复你的。”
这句话把思越乐得差点蹦起来,就觉得没在地上打滚了。
谁料,女史官才刚回家去问,第二天思琦就拿了遗诏说让他奉诏成亲。把他打了个措手不及。
鬼才留在这里成亲呢。他瞅准了时机,赶在大礼之前周围人没有看守那么严的时候就溜。
太好了,距离他的自由,他的芳栏就差这最后一堵墙了……
“你去哪儿呀?”背后穿来让他讨厌的声音。
“当然是逃婚了。”怎么爬不上去啊,他继续努力……
“你不想和我成亲?”换了个声音。
“我才不要成亲呢……”
这声音奇怪地耳熟啊。
他在努力中回过头去。
“哇!!”
思琦,还有身着大红喜服的芳栏板着脸看着他。
“芳、芳、芳栏。”他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来了?怎么穿着这身衣服?啊!该不是思琦为了逼我成亲打算把你同时嫁出去实行他棒打鸳鸯的计划吧,我们好命苦啊……”
真是让他大开眼界啊。思琦不得不佩服自己三叔的唱做俱佳。要是让别人看见了,八成都以为他是思越口中的那种恶人了。
看着摄政王那不断张合的嘴,听着他越来越离谱的猜测,严肃的女史官突然绽放出了甜美的笑容。
“思琦陛下。”她的声音压倒了思越,后者可怜兮兮地看着她,“既然摄政王殿下不愿意和我成亲,那婚约就作废吧。”
“就是,那婚约就作废吧。”思越被那笑给勾了魂,顺嘴地说着,等他的脑袋里重复了一遍他的心上人的话,顿时瞪大了眼睛,“什么!你是我的新娘!”
“三叔。”思琦好心情地调侃他,“我在大殿上宣布得那么明显了,‘与芳氏长女的婚约’,你是不是一个字也没听啊。”
那当然,他当时只听到了第一句令摄政王依遗诏成亲,就开始琢磨怎么逃婚了,后面的一个字也没进他的耳朵。
“不要啊~~~”摄政王的惨叫声响彻了他的府邸,“芳栏,你不能抛弃我啊~~”
女史官转身就走,“这可是您自己说要作废的,我怎么可以强人所难呢。”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新娘是你啊~~”思越追上去。
女史官不理睬这个“负心汉”,继续向前走,边走边把自己头上象征着新娘的凤冠摘下来向后抛。
思越连忙一把接住,凑到心上人身边小心地讨好,“这个,我要知道新娘是你,我怎么还可能逃婚是不是,就是因为我以为新娘不是你,所以才……所以……那个……我……我对你绝对是一片真心啊……”
准新娘终于在他的哀求中停下了脚步,瞄他一眼,“你不逃婚了?”
“不逃了!不逃了!我可以发誓!”
女史官一把拉住了他向天盟誓的手,笑得无比温柔,“我相信你。帮我把冠戴好吧。”
思越轻手轻脚地把凤冠戴回心上人头上,傻兮兮地笑着搂着准新娘去他们大礼的大殿,把穷桑王抛到了脑后。
“见色忘亲……”思琦嘀咕着,慢慢跟在了准新人的身后。
呃……穷桑国第九代摄政王的逃婚计划就此夭折……
(思越:逃婚?逃婚是什么东西?某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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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某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