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回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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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  
如果说包拯对公孙策的爱是一见倾心,那么公孙策对包拯就是日久生情。  
公孙策忘不了,包拯为他洗脱了嫌疑,然后父亲送给他家里祖传的玉佩时,包拯傻傻的笑容。那仿佛是一朵旷世奇花,既开在他脸上,同时也在自己的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  
后来,他决定跟着他,决定向世人证明他不如自己,决定......把他当作朋友试试看。  
他发现包拯是个傻气的天才,只要一碰到案子,就变得聪明的傻子。  
包拯会在大冬天跑到冰冻的河边,只为了找到他想要的线索;他会在发烧的时候挺着身子去揭发凶手,然后微笑着昏倒在地;他会坚定地告诉身旁的人,凶手的杀人动机,却仍然会因为动机的悲凉而伤心;他会好好地照顾别人,却永远学不会照顾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在担心与关注中爱上了这个傻子。  
然后发现,那个黑傻子竟然也喜欢自己。  
他们两个本来就不在乎别人的想法,所以对于男子相爱这件事并没有多大抗拒。  
可是很奇怪的是,不论怎么样,他们都不会说出对对方的爱。  
即使对方死在面前。  
公孙策说,他们两个都是有家的人,像这种事,自己能接受,但是家人未必接受的了,不要挑明了反而更好。反正他们两的心里都清楚对方对自己的爱。  
包拯说,他们两个都是容易被人怨恨的人。凶手的袭击,庞太师的暗杀,凶手家人的报复行为,这一切只要冲着他来就好了,他不希望别人知道公孙策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只要不说,就有机会活。  
这样暧昧的关系维持了一年,公孙策却突然失明了。  
失明意味着无法看见东西,无法看见包黑炭,意味着无法协助他办案,意味着......他对于包拯来说,再无用处。  
于是他走了,逃离了包拯身边,只因为害怕被他抛弃。  
直到狂怒的包拯找到他,狠狠地拥他入怀,似乎要把他融入自己的身体,他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包拯对自己的爱。  
然后复明了,看清了,眼前那个黑不溜秋的人儿,顶着一张消瘦的脸,欣喜若狂地看着自己。  
那一日,第一次将自己交给他,第一次放下心来感受他的爱。  
他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是离不开他了。  
公孙策躺在阿新的怀里,偷偷看着阿新的睡脸。经过这个晚上的折腾,他也确实累了。他伸出手为阿新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看到阿新微微勾起的嘴角,也笑了笑。  
这个人,就是将要陪伴自己终身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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