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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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兆中冲她打了个响指,涎着脸往前蹭了蹭:“不是有句俗话叫‘酒香还怕巷子深’吗?我就琢磨着,你认识那么多上流官绅、公使领事家的阔太太,现在不是正好派上用场?”
    他三纸无驴地扯了一大通,文小姐也跟着他兜了半天圈子,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你让我给你无偿打广告?”
    丁兆中啧了一声:“怎么能叫无偿呢?丁氏商业集团又不是没你的股份,不然,就凭军政府批下来的那点军费,你76号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喝西北风去啊?”
    文饮冰伸出一根纤纤玉指抵住这小子脑门,把他往后拨拉开点:“少来,一码归一码,帮你打广告可以,不过以后的盈利,我要这个数。”
    她伸出三根春葱也似的手指,在丁兆中眼前晃了晃,那意思再明白不过:赚得的利润,你得分我三成。
    有道是亲兄弟、明算账,但凡和银子扯上关系,丁兆中就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猛地一拍桌子,差点窜上房梁:“三成?姓文的,敲竹杠也没你这种敲法啊!”
    文饮冰好整以暇地收回手,对着光线端详了下指甲,摆出一副“一口价,不二话”的架势。
    丁兆中恨恨地撮了撮牙花子,纠结好半晌,大约是觉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往四下里瞅瞅,压低声音道:“这么着吧……我刚跟丹麦人谈了笔生意,好说歹说,从他们那淘来了一批麦德森机枪。“
    文饮冰一双标准的桃花眼差点瞪成玻璃弹珠子。
    文小姐不是天生的军械迷,可好歹在军政府里混了这么久,一些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比如在这个时代,陆战之王坦克还没问世,阵地战场上的头号杀器自然是机枪。不过,这玩意凶残归凶残,随便一杆三四十斤重,不是练家子轻易提溜不起来,这在要命的战场上就显得过分笨重了些,简直是戳在原地的活靶子。
    轻机枪就不一样了。
    虽说在射速和有效杀伤距离上,轻机枪明显不如重机枪,可分量也轻了不止一个数量级。战场上单人就能操作,可随步兵冲锋陷阵,远比重机枪灵活机动。
    轻机枪是好东西,丹麦生产的麦德森机枪更是好货中的好货,文饮冰就跟方才陈曼泽见到新款口红一样,眼睛都直溜了:“这都能被你弄到手?丹麦人也肯答应?”
    丁兆中得意地眯了眯眼,冲她比了个点钱的手势:“亲,你没听过有钱能使鬼推磨吗?”
    文饮冰登时了然,为了撬开丹麦人的嘴,这小子铁定没少塞回扣。
    “之前岛国人的事,我欠了那位薛少帅一回,这批军火就当投桃报李,没打算跟军政府要钱,”丁兆中说,“这么着吧,你帮我打开口红的销路,我就公器私用一回,截留二十挺给你,怎么样?”
    说到讨价还价,这两位绝对是棋逢对手。文饮冰差点没乐出声来:“我这76号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就二十挺?塞牙缝都不够。”
    她也不等丁兆中再还价,直接一锤定了音:“五十挺轻机枪,口红的盈利你分我一成,行就行,不行就拉倒,怎样?”
    她主动让了两成利,算是给足了丁老板面子,丁兆中权衡半天,肉疼似的一咬牙:“一成就一成,当我上辈子欠了你的!”
    他哼哼唧唧地竖起一只手掌,掌心翻开朝外,文饮冰会意,在他手心里轻轻一击掌。
    救国兴亡,不惜所有,君子一诺,重于泰山。
    这是两人心照不宣的约定,三年前如此,三年后亦如是。
    丁老板自认这回的生意下了血本,心疼的活似被剜去两块肉,好在投入虽高,回报也相当丰厚——正如文饮冰预料,红莲口红一问世,就跟往熊窝旁摆了一罐开封的蜂蜜似的,将绿眼睛的熊瞎子全招来了。
    “红莲”这个名号也是丁老板想出来的,这小子言之凿凿:“法国不是有个娇兰口红,号称口红界的鼻祖吗?咱这就叫红莲,摆明车马是要跟它打擂台,怎么着吧!”
    文饮冰:“……”
    这名字取得怎么样,文小姐不予置评,不过,当第一支红莲口红在国际市场上一炮打响,成了名媛贵妇趋之若鹜的香饽饽,RedLotus也随之家喻户晓,开创了一个绵亘百年、经久不衰,直到二十一世纪初依然为人津津乐道的传奇品牌。
    这就是文饮冰做梦也没想到的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且说三天后,南四省军政府的联谊舞会上,政府官员、名流富绅,乃至各国领事都接到邀约。当晚,灯红酒绿,衣香鬓影,华尔兹流水一样蜿蜒,温柔的波浪中裹挟着难以言喻的香味——那是红酒、香槟,以及不知名的香水,混合成了一股家国罹难下,醉生梦死、莺歌燕舞的味道。
    活生生是一幅民国版的“将士阵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盛装的贵妇盈盈浅笑,穿着旗袍的名媛们在位高权重的高官间周旋,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祥和,宛如锦绣上盛开出的解语花。
    直到那两个人走进来。
    桃心木的大门从外推开时卷进来一股魔性的小凉风,被惊动的名绅贵妇们不约而同地看过去,只见两个女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虽然势单力薄,却愣是走出了仪仗队阅兵的架势,所到之处,甭管政府高官还是公使领事,忙不迭地让开一条通路。
    走在前面的女人披了件棱角分明的军装大衣,里面是英伦式的西装马甲,搭一双包裹住半个小腿的马靴。
    在舞会上穿这身亮相,本该显得不伦不类,可惜这位颜值高,仗着身量高挑、眉目姣好,走在纸醉金迷的舞厅里,活像走在镁光灯聚焦的T台上。到位后站定,一个回身亮相,浓墨重彩的眉目下,嘴角半抿、似笑非笑,还没看清长相,一团熊熊烈烈的火光已经烧到跟前,让人睁不得眼、又挪不开视线,想看不敢看,嗓子眼都被那团火烧干了。
    跟在她身后的女人娇小了不止一个型号,却同样自带闪光效果。她穿着一袭镂金碎花旗袍,露出半截修长的脖颈,一路而下,腰身微微收紧,顺势勾勒出一副惊鸿照影般的身段。
    这姑娘踩着细长的高跟,走动间顾盼回眸,既不凌厉、也不清高。眼帘不好意思地一耷拉,偏又遮得不够严实,余光雾蒙蒙的,春水柔波一样从每个人脸上横溢而过。单薄的唇线往上一提,就这么漫不经心地打下一颗朱砂痣。
    一时间,只听“乒乓”声接二连三响起,红酒香槟不分你我地泼了一地。

    作者闲话:

    在真实的历史上,《间岛问题》是宋教仁先生于1907年所著,书中以严谨的逻辑、令人信服的证据论证了“间岛”地区自周秦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成功化解了岛国分裂中国领土的阴谋。此处为架空历史,《间岛问题》的作者换了人,不过,还是请筒纸们牢记宋教仁先生的功勋,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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