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皮特:让我拯救你于迷茫(第三部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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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皮特:让我拯救你于迷茫(第三部分)
    第二次见过律师后,皮特决定启动他计划中的第三步——面见上司,申请提前会见犯罪嫌疑人,王圣!
    幸运的是,皮特的申请居然很快得到了同意,多半是因为他具体负责此案的缘故。
    这双榴莲钉的踝靴不是小圣的。得到上峰批准他见小圣的消息后,皮特坚定地想。
    这双有可能成为重要证据的鞋,鞋帮上标注着三种国际对照鞋码:美国码8。5;欧洲码41—42;台湾码81……这让他记起了不久前的一件事——
    ……“脚好大——”
    记得那天晚上,皮特在沙发上读瑞士作家迪克的《真相》,小圣在沙发另一端玩手游,两只架在茶几上的光脚丫,赫然进入了皮特视线。
    皮特开始还能专注读小说,渐渐就有些分心,眼睛不时从书上挪开,看一眼那双秀气而干净的脚,不觉心神荡漾。“脚好大——”他终于说。
    皮特的话并没有引起小圣注意,他目不转睛对着手机。
    皮特有些无趣,便用手去抚摸小圣的脚。
    小圣本能地往回缩,眼睛余光扫了下皮特,随口问:“干吗?”
    “过来——”
    “不。”
    皮特索性放下书:“过来。”
    “要紧时刻啊……”小圣的手指飞快按键,不肯放弃。
    皮特扑过去,抓过手机扔在沙发下。
    小圣惋叹地说:“刚要过第六关诶,都快到‘益州’了,奖励‘荆轲’呢。好了,现在连‘宝箱’都没了。”
    什么乱七八糟,皮特完全不懂手游那些,他抓起小圣的脚,在他脚心亲了一下。
    “是不是所有好看的男孩脚都大啊?”皮特弄骚地说。
    “83——”
    当时小圣随口一说,皮特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什么意思,就被他另一句话打断——
    “皮特哥哥也是恋足一族?”小圣坏笑。
    “哦不!”皮特矢口否认。他不觉得自己有这般情结,也不认为恋足是一种正常心理,“我只是觉得你的脚好大,很好看。其实……”皮特想说“其实凡是你的,我都喜欢”,但最终没说出来。
    手游终成死局,总归完不成了,小圣死心陪哥哥聊天:“前两天,我还真碰上了一个恋脚的客人……”
    “他怎么你了?”
    小圣微微一笑:“说好不说这些的——”
    皮特不甘,心想,逗我呐。于是,亲他脸,有缠他说的意思。
    小圣磨不过皮特,尤其抵挡不住他短頾的软蹭硬扎,用几乎是喉头的声音说:“舔我脚呢……”
    是皮特自己哄着小圣说细节,但当小圣说那已过中年的男人,津津有味地舔了他每一个脚趾,临走还拿走了他的袜子时,不知为什么,心里特别别扭。
    “你给他了?”
    “我没同意,他就这么自作主张地塞兜里了……反正我也不要了,这袜子。”
    “为什么?”
    “哥哥,能不能不说这些了?”
    “你不要的东西就能让人带走?”以一个警员的谨慎,皮特认为有东西落在别人手里,总是不好的,哪怕是件很不起眼的东西,今后都可能是麻烦。
    “都被他擦脏了,我还要它干吗?”
    “擦那东西?”
    小圣点头。
    “他的,还是你的?那可是DNA啊!”
    小圣被皮特问得有点紧张,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诺诺地说:“他的。我没有出来。他让我用大脚趾干那事……我不可能出来。”
    “哦,”皮特觉得袜子上如果只是留了那个人的,还算好,“以后,他们跟你要袜子、底裤什么,都不要给。”
    “知道了。”小圣说。
    “你去煮两杯咖啡吧……”
    许多次,皮特都想对小圣吼,“明天你就去把‘雅郎’的工辞了”!但是——
    看着小圣在餐区忙着煮咖啡的背影,他不忍心这么做。
    每一次想冲他发火,都被自己克制住。他不想伤到他。在他眼里,这孩子是那么需要呵护,任何一点点责备,尤其是戳痛了他的自尊,都会让自己的良心分外不安。
    小圣兴致勃勃端过两杯咖啡:“好了,尝尝味道怎么样——”
    坐在沙发上的皮特,从小圣手里接过咖啡,眼光正对着他的前裆,不觉问:“你没穿我给你买的底裤?”
    “我骑机车,穿那个不舒服。”
    想到小圣每天要见各式各样的客户,皮特说:“你没意识到你的龟棱很显吗?就这样到处送外卖?”
    小圣手里的咖啡差点洒了,他低头看自己的前凸,脸红地说:“我以后一定注意……你刚才说什么?‘鬼冷’?”
    “你现在也学坏了,”皮特说。“我跟你说正经的,你跟我‘噏廿四’(粤语:胡说八道)……”
    “不是啊,我真不知道你说什么,那两个字怎么写?”
    见他蠢萌蠢萌的样子,皮特一脸的“拿你没办法”,手指轻轻划着他裤当尖的棱:“乌龟的龟,棱角的棱……”还没说完,呼地就下了他的KU子,让它暴露无遗。
    小圣要抓住KU子,可是哪有皮特手快,只得听由它在哥哥面前一点点变大。
    看着小圣厚实而饱满的龟棱,皮特想,以前不这么秃噜的。这意味这什么?他不愿意多想,只是觉得,生活让这孩子熟得好快。
    看着皮特哥哥用唇箍住,小圣说:“原来它有那么多名字啊,高姐叫它‘草莓’……噢——”他叫唤了一声。
    “怎么啦?”
    “没事,好爽。”
    “转基因的——”
    小圣问:“什么?”
    “草莓。”皮特笑着说,“有草莓红,也有草莓香,不过比草莓光滑……”
    “所以说‘转基因’?因为没有表面那些‘坑’?”
    “嗯。”皮特感觉得出小圣的主动,也有那种sheng理性抖动。他脑子一激灵,突然想到问:“你刚才说的是谁?高姐?什么人?‘雅郎’安排的女主顾?”
    小圣知道自己说漏了嘴……
    皮特无意中知道这事后,心里酸酸痛痛的。他不清楚这是为自己的人生悲哀,还是对小圣心怀妒忌。小圣比他小十多岁,已经在人生道路上完成了两个“成人仪式”,无论在男人那儿,还是女人那儿,他都不再是个处,而自己似乎永远也走不到这一步……
    从内心讲,他并不排斥女人,也知道自己可以做到,但始终无意为她们献出,哪怕为了杜绝渣人腹绯、做点逢场作戏的事都不愿意。尤其是小圣出现后,他的信念似乎更坚定了。作为一个男人,他知道,自己这一生是不完整的,但并不觉得遗憾,只是当小圣提及某姐时,有些失落,敏感的心有受伤的感觉而已。
    那天,接连被几件事搅和,小圣说“83”,皮特竟没往心里去。当他看见那双作为证物的榴莲钉踝靴摆在面前时,突然就明白,“83”是什么意思——
    那是小圣的鞋码,脚的尺寸。
    小圣是在台湾长大,习惯说台湾码,而自己包括大多数新加坡人,买鞋都是按美国码,8。5、9、10码,10。5码……和台湾码差别很大。新加坡人对台湾码没什么概念,你对他说83、84,他完全不理解。
    皮特找来一个年轻警员,对他说:“看着你脚挺大的,平时穿几码的鞋?”“10。”“如果让你穿9码的鞋呢?”
    年轻警员笑了一下说:“开什么玩笑,鞋能穿小一码?那还能走路?”转而又说,“那也要看谁了。有的人喜欢穿松一点的鞋,平时穿10码,9码的也许也能穿进去。但是我不行,10码的鞋我刚刚合脚,你让我穿9码,完全不行。”
    这些道理太浅显,皮特并非不明白,他只是想通过另一个人,证实自己的一个想法——旁人无法提出这双81码的踝靴不是小圣的!即使是做测试,只要小圣能穿进去,自己不说挤脚,都不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除非小圣自己说,“我从不穿81的鞋”“我所有的鞋都是83”。
    但是,小圣肯说吗?这是关键。
    他要愿意这么说,一切都早说了。
    他不说话,到底因为什么?
    他在隐瞒什么?
    现在看来,这双鞋真的是重要证据了。也许就是厘清案子、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的突破口。
    其实,皮特几乎已经明白,谁是这双鞋真正的主人。此刻的关键是要让小圣自己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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