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轶事之一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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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之一
    年羹尧是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雍正帝的干将,其领军才能,在西藏、青海等战事中,显露无余,也得到了皇帝的认可。
    官场就是剧场。
    风云突变,年羹尧后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并开列九十二条大罪,在狱中,被赐自尽。
    这是历史的一桩公案。
    今天讲来,无论史料怎么充实,如何记载,大多数情况下,对于这一公案的态度,仍然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保皇派一定会维护皇帝的权威,认为是年羹尧不对;功臣派必然会替年羹尧说话,觉得无论如何,就年羹尧的功绩,是不应该杀死他的。
    其实,就雍正帝对年羹尧的处置来看,他并不是那种赶尽杀绝的暴虐之君。
    为什么呢?
    年羹尧犯有大罪九十二条,一条一条,俱可稽之文字、并旁列事实。就此而言,即便是对年羹尧处以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刑罚,放在从古至今任何一个朝代之中、任何一位君王身上,似乎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雍正帝并没有那么做,他只是将年羹尧在狱中赐死。无论谁要怎么来反驳雍正帝的动机,都辩不过历史事实,那就是:雍正帝的的确确没有完全赶尽杀绝。
    说到这里,就说说雍正帝对犯有九十二条大罪的年羹尧的家人、幕宾及相关人等的处置:
    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夺官;免罪。
    年羹尧的兄长年希尧夺官;免罪。
    年羹尧的儿子年富被斩。
    年羹尧其他的儿子,十五岁以上的,发配到最边远的地方去充军戍卫。
    年羹尧的幕僚邹鲁、汪景祺连坐被斩;邹、汪二人的亲属发配给披甲人(披甲人就是一种帮助清王朝镇守边疆的,所以,披甲人世代居住边疆。)做奴仆。
    另有静一道人,也牵涉到年羹尧一案之中,被四川巡抚宪德抓捕,扭送至京师,被斩杀。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雍正帝赦免了年羹尧的儿子们,交给年羹尧年遐龄管束。
    年遐龄不久之后便亡故,死后,朝廷给予他官复原职,雍正帝还下敕,派人前去祭奠。
    年羹尧的兄长年希尧后来重新被起用为内务府总管。雍正帝还命他管理淮安税务征收的事宜,并加官左都御史。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年希尧被江苏巡抚高其倬参劾,罢职。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年希尧去世。
    看完这样的处置结果之后,可以再想想自眼前以上的所有历史,想想那些帝王们的行事勾当,然后,再对照这段历史,试问,是否能够心平气和地对雍正帝的处理,做一个不失公允的判断与评价呢?
    那么,究竟要如何来总结、评论这一公案,对于复杂的历史,对于思路言辞贫乏的我来说,实在是有些难度的。但是,话已至此,又不能不说。
    想来,历史还是有其规律可循的,那么,根据历史规律来看这一公案,也不外乎以下几点:
    伴君如伴虎,此其一。这既是对无束缚的权力的阴森可怖的总结,也是对人性喜怒无常、变幻莫测的概括。
    功高盖主,杀身之祸如影随形,此其二。权力的特性,决定了掌握权力者,不容许有人超过他、不容许有人威胁他、不容许有人挑战他、更不容许有人危害他。一旦功勋大到权力无法束缚,权力必然会发挥其淫威,将功勋贬为尘埃,或者将功勋化烟化灰。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才是安身保命的哲学,此其三。最高的权力,只有那么一个,如果没有登峰,永远不要以身试权,不然你会死得非常、非常难看。那些个跟着主子开基业、打江山的人,为什么会败落、会死无葬身之地、甚至牵连到九族及很多无辜的人?就是因为,他们以为,江山社稷里有他们的血汗,他们应该共享。基于此,他们嚣张跋扈、行事乖张。他们哪里知道,一旦威胁到江山社稷最高权力执掌者的利益,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威胁,他们的死期就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功成身退,是最聪明的保命途径之一。功成身退者,不一定是他们没有共享权力之念,只是,权衡之后,他们清楚看到,生命比共享权力更重要。功成身退者的机智,在于,他们看清了权力的独占性,看清了人性的复杂性,同时,他们忍痛割舍了对权力的迷恋。
    年羹尧的成功,在于他的能耐,年羹尧的败落,也在于他的能耐。成功中,他的能耐表现在政治业绩与军事才能上;失败中,他的能耐让主上不安,让自己膨胀,让同朝为官的人忌惮和怨憎。
    历史与事实不外乎以上所述。
    说了这么多,还是简单说说年羹尧其人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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