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末四大奇案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小白菜葛毕氏是怎样的人物?(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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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三)
    于是,葛兴的亲族邻里一起具呈状纸,向本县控告了葛毕氏。
    接到具状之后,县官随即带领仵作,前去勘验尸体。也不知验尸的过程如何,验尸中间有没有外力的介入。总之是,验尸完毕,官方所出具的报告里声称,葛兴乃是中毒身亡。
    既然县官验尸后,认定葛兴是中毒身亡,那么,根据案件相关情况的推定,这一起“毒杀”案的首要怀疑对象、作案嫌疑人便是死者年轻貌美的妻子葛毕氏。
    在此情形下,县官按律严格究办,查证葛毕氏平日里和什么人有来往,并对葛毕氏进行了严厉的刑讯审问。
    但是,无论怎么审、怎么问、怎样动用刑讯的措施和手段,葛毕氏自始至终都坚决不承认自己做过因为奸情而谋害亲夫的事情。
    于是,县官又传唤葛家的亲族邻里前来问讯。亲族邻里一齐答复,说是:
    本县的杨孝廉乃吾时不时就去葛家饮酒吃饭,而且他都是在死者葛兴平常不在家的时候前往。杨孝廉是否与此案有关,还呈请县官大人详察详审。
    既然官方已经认定葛兴是被“毒杀”的,那么,这就是严重人命官司,这就需要重点查办。
    县官审问之后,在葛毕氏没有承认的情况下,硬是给她定了个因奸杀夫的罪名,并将此案移交本府。
    当然,杨孝廉乃吾作为被认定的“奸夫”,他也难脱干系。
    本府收具案卷后,出具意见,又将此案转呈臬台。
    前前后后,整个过程之中,一层一层的政府机构都认定葛兴之死乃是中毒所致,葛兴的妻子葛毕氏是因奸杀人,当判死罪。
    既然一层一层有此结论,那么,“奸夫”杨乃吾也无可遁逃。
    杨乃吾得知葛毕氏被一致认定为凶犯,死罪难免后,他自知肯定会被严肃纠办,无法脱身、面对重刑。
    于是,人在收押之中的杨乃吾,只能让自己的妻子替自己出头,请她前往京城,到清廷的相关主管部门去向上控诉。
    杨乃吾的妻子在京中上行告诉的曲折,无法详知。结果是幸运的,清廷接受了杨乃吾之妻的诉状,并且下旨派遣学使(主管国内生员的官员)、抚藩(省级主管官员)共同前去审理这一案件。
    清廷派下去的这些官员,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得了什么好处,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审查核验的。末了,这些清廷派出的官员得出的结论和此前的结论完全一样,也是说,认定此案是葛毕氏因奸害夫。认定之后,他们将这一勘验审理结果上报朝廷。
    杨孝廉对于此次与之前一致的结果,当然不能接受。没办法,他只能再次让妻子前往京城控诉。
    当然,此次控诉肯定比上一次更加艰难曲折。无论如何,朝廷还是接受了上京控诉者杨孝廉妻子的状纸。
    这次,朝廷要求将此案交由京中的主管部门——刑部直接审理,并且,必须将相关案卷提交刑部审阅、将相关人等解押至京中审问。
    这一次,葛毕氏与杨乃吾都被押解到了京中的刑部大狱之中。
    葛兴的棺木也被押解至通州,等候刑部官员勘验。这副棺木上,贴了相关各级官方的封条有七八个之多。葛兴的棺木押解到通州之后,暂时停放在郊外,并派专门的差役看管监护。
    刑部确定,择日开馆验尸。
    听说有要案要审,前来看热闹的民众、各色人等,真是人山人海。
    刑部审理查验此案,通州的地方官员全力配合。
    开馆验尸之前,通州地方官员安排,先用布匹围起了一个十弓(丈量土地的计量单位,一弓为五尺、三百六十弓为一里。)见方的区域。在布匹围成区域的里面,准备好了各种验尸将会用到物事:
    一口大锅。这口锅,可以装十石左右的水。
    十口水缸。缸里储满了清水。
    可以架起在大锅之上的蒸笼。
    光洁圆面的漆桌一个。
    刑部审理案件当日,由仵作负责开馆验尸。
    棺木打开之后,先取死者的遗骨。
    备好的大锅之中,添水十石。
    架上蒸笼,将所取死者遗骨放在蒸笼之中,封闭严实。
    大锅之下,烧火煮蒸。
    整个蒸煮的时间比较长,大约用了两个时辰。
    时辰一到,掀开蒸笼上的遮盖物,取出死者遗骨,放置在圆桌之上,开始勘验。
    据说,葛兴的遗骨,在蒸过之后,净白如雪。
    仵作先报:
    “查验尸骨结束,无毒!”
    接着,又报:
    “查验尸体完毕,无刀伤、绳勒等痕迹,可排除他杀!”
    最后,报道:
    “综合勘验,死者系病故,可确定,死因无疑义。”
    经过刑部这一番审理查验之后,这一案才算最终定谳。
    刑部将此案上报清廷。清廷的处分如下:
    一、此前所有参与这一案件审理的官员,全部革职。
    二、葛毕氏无罪释放。
    三、杨乃吾先前供述,声称自己与葛毕氏有亲戚之谊,时不时前往葛家,说是教习葛毕氏念佛诵经,经查证,杨乃吾与葛毕氏并无亲戚关系,杨乃吾不知避嫌,其行为有损举人身份,革去其举人资格。
    据传,葛毕氏出狱当日,前去观看的人,摩肩接踵。
    葛毕氏出狱,登车而去。且见她头发油黑如漆,眼眸如秋水明净,玉足纤纤如莲瓣。
    需要特别说一下的是,那个时候,女子裹足,并且以小脚为荣、为傲。
    葛毕氏出狱,登车之后,她还特意将自己的玉足伸在车前,路人见此纤纤莲瓣,都啧啧赞叹,艳羡不已。
    说到此处,一则可见当时对女子小脚的变态审美趋势,二则,也可见葛毕氏的个性稍嫌张扬,这也和她前此的“开门伫立”的作风完全一致。
    后来,葛毕氏最终还是跟了杨乃吾。
    杨乃吾虽然失去了孝廉(举人)的身份,但是,能够抱得美人归,总算是有失有得。
    就事件发展的结果来看,杨乃吾的这份情缘还真可以和宝廷放弃提学职位而纳麻女为妾的美谈相提并论了。
    关于纳麻女为妾一事,宝廷曾经有诗云:
    “宗室三多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
    宝廷的韵事,《清史稿》有载:
    “七年,授内阁学士,出典福建乡试。既蒇[chǎn]事,还朝,以在途纳江山船伎为妾自劾,罢官隐居,筑室西山,往居之。”
    至此,清末四大奇案之一中的人物“小白菜”——葛毕氏已说完。
    因为是清人笔记中的记载,只述其梗概,不叙其详情,未尽之处,读者可自行翻阅相关资料文字。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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