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口误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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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玄岩信步的目光太过冷冽,还是他的身手入了老猎户的眼,老猎户阴晴不定地看了他几秒,竟缓和了脸色,主动邀请他们到他的小村庄来居住。
    不过,他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玄岩信步问。
    “咳,”老猎户忽然面露惆怅,从腰间取出一只漆黑油亮的竹杆铜烟锅,填满烟丝,又抖着手把烟丝点燃,深吸了两口,才像下定决心一般,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回答道,“娶我闺女。”
    景上元和闻言一惊,连忙看向玄岩信步。
    玄岩信步怔了怔,余光撞见景上元和紧张的神色,垂眸稍一思索,又重新看向老猎户。
    老猎户见玄岩信步嘴角微翘,以为他要点头,却见他目光忽然向上一挑,拔起插在地上的猎叉猛地向自己头顶掷去。
    老猎户脸色大变,急忙扔了烟锅侧身一躲,堪堪避开了金雕锋利的爪子。
    呼啸而来的风里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头顶袭来的巨大的阴影像是突然撞在了看不见的玻璃上,在惯性的反冲下回弹了两米,裹着猎叉砸落到老猎户身后的地上。
    老猎户慌忙爬起来向后一看,忍不住一阵后怕。
    金雕的胸骨已被猎叉粗暴地戳进胸腔,它有气无力地扑棱了几下翅膀,就大睁着一双鸟眼,倒在血泊中不动了。
    假若刚才手持猎叉的玄岩信步对他还击,那现在死不瞑目的,恐怕就不是这骚扰了他们三年多的金雕,而是他这在深山老林里隐居了五十多年的老骨头了!
    鲜血的气味让景上元和颇感不适,他揉了揉鼻子,目光微沉,望着一地的狼藉喜忧参半。
    阿信身手如此敏捷,在这以打猎为生的小村庄里肯定不会吃亏,这于他本人是件好事,但对于自己来说,追妻之路却又多了一道障碍,之前设想好的英雄救美的套路,在阿信这里肯定行不通了。
    老猎户再看向玄岩信步时,眼睛里隐隐有一丝惧意。或许觉得自己刚才的要求太过分,他连忙改口道:“你,你不要误会,我刚才的意思是,只要你们三人里面,能有一个娶我闺女,我就让你们在这隐居,而且,娶我闺女的那个……”
    “我娶。”玄岩信步抬手打断了老猎户的话,瞥了一眼地上的金雕,“我没带什么贵重的东西,如果你不嫌弃,这金雕就当做聘礼吧。”
    老猎户勉强咽下未说完的话,惊讶地看着玄岩信步什么也没问就爽快地答应了,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景上元和见自己还没捂热乎的老婆竟要和别的女人双宿双飞了,连忙把他拉到一边,急道:“你连这老头女儿是圆是方都不知道,就这么答应了?”
    玄岩信步沉思了两秒,然后抬起眼睛认真地问道:“那你娶她?”
    “为什么是我?”景上元和立刻撇清自己,“我结婚了!”
    玄岩信步目光微凝,景上元和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的话好像会引起巨大的误会和麻烦,连忙辩解道:“不对,口误,口误,我没结婚,我是想说,我是弯的,怎么可能和女人结婚!”
    “你没结婚?”玄岩信步面无表情地问道。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景上元和突然紧张起来,不知怎的,他总感觉阿信这个面无表情的表情是生气了。
    “那总不能让深蓝娶她吧?”玄岩信步看了看深蓝的方向,“优红怎么办?”
    深蓝娶谁和优红有什么关系?
    景上元和顺着玄岩信步的目光望去,见深蓝优红这对俊男靓女站在那枯树皮一般的老猎人旁边,猛然意识到玄岩信步可能是误会他这两个助理的关系了!
    但是,误会就误会吧,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得力助理窝在这深山老林里打一辈子猎。
    景上元和违背着良心,信然地点点头:“对,是不能让深蓝娶她。”
    玄岩信步伸三根手指,然后弯下一根对景上元和说:“你看,你结婚了。”
    景上元和头皮一僵,看着玄岩信步修长的手指,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没结婚,这事千万不要再提了,容易引起误会。”
    “哦,不好意思,口误了。”玄岩信步眼角微微一翘,似乎笑了一下,景上元和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去捕捉他脸上的笑意,那似有若无的笑容却已经飞快地消失了,仿佛从来不曾存在。
    玄岩信步指着那根弯下的手指,冷静地分析道:“我是想说,你看,你是弯的。”
    景上元和僵硬地笑了笑,艰难的点点头。
    玄岩信步又弯下一根手指:“深蓝和优红是一对。”
    景上元和眼皮跳了跳,再次艰难地点了点头。
    “那现在不就剩下我了吗?”玄岩信步晃了晃竖起的小拇指,轻松地说道,“所以,我娶他女儿。”
    景上元和一僵,感觉自己像被玄岩信步一个急转弯重重地砸到了墙壁上,飞快地向四周扫了一眼,看到老猎户门边悬挂的绳索,急中生智道:“万一他女儿是个变态呢?”
    玄岩信步懵了一下,放下手指,迟疑地问:“不会吧?”
    “如果这老头的女儿没问题,他怎么会随随便便把女儿嫁给一个陌生人?”
    “你这样一说,好像是有点问题。”玄岩信步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我们先问清楚,再做决定。”
    景上元和猜的没错,老猎户的女儿虽然不是变态,却是个花痴。
    大概是不想被玄岩信步一猎叉戳死,老猎户面对景上元和的质问,沉默了许久,终于扛不住压力,一声叹息一口烟,道出了实情。
    “我闺女啊,得病以前,可是是村里最好的姑娘,”老猎户席地而坐,犀利的眼神在灰白的烟雾中渐渐迷茫起来,“坏就坏在三年前,我和几个猎人在山上打猎,救了一个外乡人。我当时真没想到……唉……”
    老猎户拿着烟锅在地上磕了磕,敲出里面的烟灰,又从烟袋里摸出一小撮烟丝,捻了捻,却没有填上,而是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空地,叹息一声,继续说道:“我真觉得,当时还不如救一条狼。”
    “那外乡人……”景上元和在生意场上摸打滚爬了两年,什么龌龊事没见过?略一思索,就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老猎户摇了摇头,把烟丝填到烟锅里,点燃烟丝,仓促地吸了一口,才艰难地继续说道:“我闺女辛辛苦苦照料他,他却糟蹋了我闺女,跑了。”
    景上元和眸色一深,心中已经有了计较。这是他妈哪个混蛋犯下的罪?凭什么要让他的阿信来赎?
    “那人叫什么名字?”他问。
    老猎户抬眼看了几人一圈,痛苦的回忆让他眼眶有些发红:“他说他叫景上元和。”
    深蓝优红一听,惊得睁大了眼睛看向景上元和。
    景上元和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死死攥紧了拳头,才勉强维持住脸上的镇定。
    这他妈是哪个胆大包天的混蛋,糟蹋人闺女不算,还来糟蹋他的名声!他景上元和的名声就是那么好踩的吗?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他扯出一抹微笑,拿过老猎人的烟锅,磕掉里面的烟灰,盯着老猎人的眼睛,笑道:“大爷,花痴这种情况,我也略有耳闻。据说,得了花痴的女人,病情严重的时候,见了男人就脱衣服,不管是老是少,扑上去就要和人结合。如果我们阿信娶了您闺女,您的心事是解决了,那我们阿信的头顶岂不是要绿成千年王八万年龟了?”
    老猎人被他说得满脸通红,咳嗽了两声掩饰无地自容的窘态。景上元和拿过他的烟袋,帮他装好烟丝,递到他面前,笑道:“大爷,您看不如这样,我帮您把那混蛋找出来,治好您女儿的病,您忘掉让阿信和您女儿结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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