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马洋恋爱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88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他叹了一声气,“还不是怕你不爽,安慰一下你”。
我说“我倒是没事,你去看看秦露吧,这书签挺好,正缺呢”,
“那就好,放心吧,我给秦丽买了那边有名的糖字,”我伸脖子望向秦露,正在开心的舔着糖字,那模样就像黄小仙,一脸的满足,不过比脸还大的糖字我头一次看见,“不看到好,看完她的礼物我真的不爽了,女生就给这么好的礼物么?”小志哈哈大笑,直接跑回座位去。
“当你踏进这个圈子,便万劫不复,所谓退出,不过是掩耳盗铃”。马洋的朋友圈出现了一句这样富有哲理的话,虽然有些风花雪月和无痛呻吟的做作成分,但在糜烂的戈壁滩上却还是显得有些“水灵”。他是我大学就认识的一位好友,与我年纪同岁,由于高中复读,小我一届。下班后除了陪小仙吃喝就是看看书而已,百无聊赖,于是便邀他一起吃饭,算起来也是很久很久没有一起好好聊天了。他说他们学校有家烧烤特别有名,于是打定主意欣然赴约。当我去时,他已经在座位上等了好久,他穿着一个黑色风衣,黑黑的皮肤,一副黑色框的眼镜遮住炯炯有神的眼睛,落座之后点了一些肉,按例他要了五串蚕蛹。
我说“你可真能吃”我每次都在想这虫子一股恶心的味道,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最后他又要了两份珍珠汤,不料最先上来的居然就是珍珠汤,红色的番茄口味还是头一次吃,热气扑脸,他摘下眼镜,随后又脱下外衣,“看什么看”他喝着珍珠汤问我,我笑了笑说“看你的升级版双眼皮”说完我哈哈大笑。
“讨厌”他有些不悦道:“又不是第一次看了”
还没等我回答,马洋的手机响了起来,马洋一看起身去接电话,不一会火锅汤水翻开红油的外皮不停翻滚,沸腾的一锅汤水似乎异常的欢快,怪不得叫欢乐小火锅,整整过去十分钟马洋才在桌前挂了电话说了最后一声拜拜,我坏笑的问他有对象了么?他阚快的回答“是啊”,我一愣,有些局促,有些羡慕,“好啊,瞒了多久了?也不和我说。”
之后的他一脸幸福的和我描述他对象马博文的一些事,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噗的笑出声,他疑惑的看我,我故作惊讶的说:“你们是兄弟么?这是乱论啊!都姓马,别说是巧合。”他一脸的幸福道:“别说,还真是巧合,”接着他就仔细的说他们之间相识相知的一些事,我就坐在一旁安静的做一只影子。
马洋和马博文是在大学生迎新晚会上认识的,到现在已经在一起刚好一周。马博文是中秋晚会客串歌手,后来马洋才知道马博文不是本校的学长,而是隔壁学校大学四年级的乐团主唱,虽然长相黝黑,但是五官俊朗,不帅却很耐看,因为家境不错时而健身,所以身材也很棒,当时的马洋就像情爱小说的情节,深深喜欢这个主唱,甚至不知道叫什么,颠颠跑到后台要了个签名,马博文在后台楼梯间吸烟,不料马洋误打误撞见了面,签完名马洋才知道这个皮肤黝黑颇有男子气概的人叫马博文,楼梯间只有两人,最后是马博文主动在签名本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回到寝室的马洋反复看着马博文潇洒的签名,回想着马博文在台上手持麦克风唱歌的样子。听马洋说,最后居然是马博文向自己表白的。他觉得自己活在幸福之中。
听到他们的故事觉得甜蜜,此时心却隐隐约约的疼了一下,蹙眉之后又顷刻恢复原样。马洋没注意到我的表情,继续说道。“他和你一届,今年毕业,在一家通讯公司上班。他在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我有时间就和他在一起住,他昨天出门进修,还要几天才回来……”
“马先生和马先生”的爱情故事着实让我憧憬,但在羡慕的时候还是不免想起以前种种,不知是悔恨还是胆怯,总是无端生出梦魇一样的心绪,即便后来回到家也是坐卧不安。好在小仙十分活泼,淡黄色的毛已变成较为深一些的橘色,行为动作也更加敏捷,它已不是那个曾经稚嫩的小猫了。黄小仙偶尔安静一会和我对视,圆峥峥的大眼睛,瞳孔阔成同心圆的形状,安静的望着我。也许是顾影自怜,我还是觉察到一些安慰。
早上在单位屁股还没坐热,小志就颠颠的跑过来向我宣布了重大新闻,“听说总公司真的买了个新楼,等装修完冬天八成就能搬新家啦,到时候咱们每人一个屋,多气派。”
“是啊,挺好”,我对工作环境倒是没有多大要求,只要是差不多就行,转而一想又问“是哪里啊?”
“我问了,是开发区。”
我赶忙拿出地图找了下开发区的大致范围,所谓开发区就是开发出的郊区,名字一换摇身成为市区。从这里到开发区坐公交也要一个小时。通勤也不是办法,在租房子也麻烦。好在租的房子也就剩下2个月。熬了一天,临近下午接到了张也的信息,我仔细看了看备注才想起来是哪个酷似蜡笔小新银行家。我回道“有什么事么,大银行家。”
他简单的回复两个字“别闹!”
我本以为开个玩笑,看到叹号结尾的,不由得又拘谨起来,“哦,有什么事么?”
“晚上有个私人聚会,就三个人,我想让你一起去,反正你也是闲着,散散心也好”我心里盘算着,张也这人在银行上班多年,属于领导层的,说话办事总是略带压力,正想拒绝,不过眼看我下班真的是没事,我再一想,几乎每天下班都是没事,只是看看书而已。
“都是谁啊?”我试探的问。
他快速的回复我一个地址然后又说道:“志同道合之人”。其实心里有些犹豫,不过上次记得还是张也请我吃的一顿火锅,想想也该去还个人情。晚间在约定好的小酒吧见到了张也,也见到了张也提到的另外两个人。小包厢装修豪华,虽然酒吧声音很大,但是关上门之后却十分安静,包间里光线暖黄,十分柔和,张也坐在最左边,向旁边两人介绍完我之后,又向我介绍这两位。中间位置的叫胡彬彬,中等身材,皮肤白皙,硬朗的五官可以看出这三人中最成熟的便是他。接着右边的叫叶伟,精心打理的飞机头加上一双单眼皮自带一股潮范儿,穿的十分休闲,年纪似乎只比我长一二岁。只见叶伟一只嘴角翘起,看到我说:“别站着,过来坐吧,”因为只认识张也,只好坐在他旁边,张也递过来一杯酒说道:“石头头一次来,给你接接风。我们在一起久了也是时候进个新人了”我喝着一口带有酒精味道的深黄色洋酒,心想这一口下去得多少人民币啊,叶伟碰了我的杯子,眼看叶伟一口酒饮尽,我就想上了贼船一样,也皱着眉头一口喝光。
作者闲话:
最近工作变动,压力较大,可能不会按时更文,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