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初次登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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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纷纷而下,风也像刀一样割着人们的脸颊,虽说气温这么低,但毕竟新年将至,大家都争相买年货,添了几丝温暖,张卫可不是这样,他的周围无人相伴,脚底的皮靴与雪花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他牢牢抱着胸前藏在衣服下的卷宗,焦急地走着。
    他来到一个小区前,轻车熟路地找到单元楼,按响了门铃。
    “谁啊?”那头传来几丝稚嫩的声音。
    “我,你张叔叔,天这么冷,快让我上去。”
    咔哒,单元楼开了。张卫上了楼敲了敲其中一扇门。
    开门的是一个俊朗的少年,但眼神中有流露出不同寻常的睿智。
    “快请进。”少年边说便做了个手势。张卫边走进去,在沙发上坐下。
    “我这次来。。。”张卫边说边把卷宗拿出来。
    “等一下。”少年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张叔叔这次来想必是为了那个所谓的“吸血鬼”的的案子吧?”
    “墨卿,你是怎么知道的?”
    没错,这个少年就叫墨卿,原名,叶墨卿,就读于红星中学,但却是是个名侦探,曾破获了几个大案子,如:玫瑰花庄杀人案,独眼小狗案,名画失窃案,以及前不久发生的别墅杀人案,据说他还和臭名昭著的怪盗白蜘蛛交过手,虽说是臭名昭著,但也有不少人喜欢他,因为他总是偷东西给穷人,或者说偷那些贪官污吏,尤其是在夜晚中那耀眼的白风衣,颇受大多年轻姑娘的青睐,这也是他“怪盗”名号的由来。
    “嗯,想必你应该已经在但是上知道了,本想和家人好好过个团圆年,又出了这乱子,过年这几天又赶上春运,案件的调查难度也大了不少。”张卫看起来很不耐烦。
    “别整天一副别人欠你五百万的样子,不是还有我吗?有我在,你放心。”墨卿用手指拨弄着窗边的四叶草。
    “来,你先看看卷宗。”
    “不用了,既然你能带出来,就证明应该有备份,所以放在我这儿也无妨,我等以后好好研究。”墨卿迟疑了片刻,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喂,李绅,你现在有空吗?”
    “有,我这几天每天都宅在家里,都胖了几斤。”
    你本来也没有多苗条,墨卿心里暗自想道,“那好,我和张叔叔准备去案发现场,地址我一会儿给你从短信上发过去。”
    “什么,你说的是不是最近的吸血鬼案,这个案子我早就像参与参与了,一直等你的消息呢!”透过电话墨卿都能感受到李绅那一脸期待。
    “那看来你这波守株待兔玩的不错啊”墨卿略带嘲讽意味。“不多说了,到时候见。”
    “好,再见。”
    墨卿翻开卷宗看了看,打开短信,思考片刻,写下了红星中学,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此地距离墨卿家,李绅家,和三个案发现场都比较近。
    “你刚才说要去案发现场?”
    “嗯,张叔叔,你不会连这点权利也没有吧?”
    “有是有,但。。。。”
    还没等张卫说完,“没事,你的担心我知道,毕竟已经过去这长时间,线索也难找,而且你们警方也已经在现场勘察过了,但我坚信,人的感官比起那些冰冷的仪器来说不只好上十倍,因为他们更加富有灵性。”
    “好吧,那你就先收拾一下。”
    待两人收拾好之后,便打了辆车。
    虽说比较近,那也是“比较”而言,算上接李绅再到第一个案发现场,就将近花了一个小时。
    来到大门前,墨卿看了看李绅,“看来你说的是真话。”
    “什么意思?”李绅满脸疑惑。
    “就是你不是说你整天宅在家里嘛,看来是真的。”
    “嗯?我暴露了什么吗?”李绅仔细打量着自己的身体。
    “你看看你的手腕,那里的肤色相同。”
    “肤色相同有。。。什么奇怪吗?”
    “算了吧,朋友,你别以为我不了解你,你可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假若你每天出去的话,你一定会带手表,像现在这样,那么在手腕处必定会有一圈白色的痕迹,但显然没有。”
    “大哥你就不要秀技了。”
    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上面的灰尘掉落下来。“看来是真的好久了。”李绅说道,还干咳了几声。
    屋子里干净的很,简直不像一场凶杀案的现场,“这是你们打扫的还是原来就是这样?”墨卿不禁问道。
    “原来就是这样。”张卫答道。墨卿也安心了不少,因为如果现场被警方收拾的话,恐怕再灵敏的器官也不管用了。
    “嗯,但你们考虑过一个问题吗?为什么凶手要找这么偏僻的地方杀人呢?”李绅说。
    “这个我早就已经想过了,而且心中早就有答案了。”墨卿笑了笑。“如果我是凶手,无理由杀人的话,根本没必要这样大费周折,那么,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凶手杀的人必须是他,或者说必须在特定的环境下杀人,虽然搞得我们折磨麻烦,但是却给我们破案指明了方向,一旦这样凶手的作案一定有规律,我们只要掌握这个规律,案子就可以顺水推舟了。”
    “但除了相同的作案手法,我们也没发现什么相同之处啊?”
    “但就因为是这样,我们才要找。。。”墨卿突然停止了说话,“等一下。”
    墨卿突然开始嗅了起来,他来到一个柜子下,趴了下来,自言自语道:“没错,就在这里,味道强烈多了,哎,张叔叔,你们俩帮我把这个柜子抬开。”
    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柜子抬开,柜子下的地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图案:
    十!
    “这个十字是怎么回事?”李绅问道。
    “是啊,我们怎么没发现这儿有十字。”张卫看起来十分惊讶。“那么凶手会不会有宗教信仰。”
    “嗯,十字架这个图案起源于基督教,但现在中西方交流十分紧密,导致在道教中也不时有十字架的图案。”墨卿若有所思。
    三个人在屋子里又搜索了一番,但可惜没有什么新发现,在其余的两个案发现场也都发现了十字,但都想第一个案发现场一样,都藏在角落里,很不引人注目。
    天很快就黑了,夕阳像一位流连忘返的旅客,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大地的庇护,换来的是漫长的黑夜与大地作伴,三个人在来时的红星中学分别。
    李绅看着墨卿远去的背影,想起来他和墨卿第一次相见的情形:
    那是李绅第一次上小学,天气很好,太阳高高地挂着,万里无云,带着童心的烂漫与单纯,他来到了红星小学,说实话,当时胖胖的李绅看起来很可爱,本身他也很老实,就成了大家的欺负对象。
    一天,李绅正独自一人在课桌前看着笔帽发呆,这时,他们班的调皮大王突然跑过来,将他的笔帽抢走,李绅就马上去追,但胖胖的李绅怎么能够跑的过他呢,没跑几步他就已经气喘吁吁,他只好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这时,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走过来,给他手里塞了颗糖,没错,他就是小学的墨卿。
    “你怎么了,一个人在这里哭。”
    “调皮大王把我的笔帽抢走了。”李绅带着些许抽泣。
    “就这么件小事,你等着,看我的。”墨卿说完就跑开了。
    过了一会儿,墨卿带着调皮大王回来了,看着调皮大王垂头丧气,李绅心中不禁感到好奇:他到底是怎么让调皮大王这么听话?难道有什么催眠术?又或是抓住了调皮大王的把柄?李绅心里就想有一只小猫,一直在挠着他的好奇心,使他的好奇心呼之欲出。
    “你以后敢不敢欺负他了。”墨卿指了指李绅。
    “不敢了不敢了。”
    “好了,你可以走了。”
    调皮大王像只逃跑的兔子似的跑的飞快。
    “好了,给你笔帽。”墨卿把笔帽递给了李绅。
    “你叫什么名字?”李绅看着这个还挺清秀的男生,“我叫李绅。”
    “我叫叶墨卿。”他露出了天真的笑容,就是延续至今的笑容。
    “那么叶墨卿,你是怎么做到把他管的这么好。”
    “这个简单,我和他说‘你如果不还他的笔帽,我就把你喜欢XXX的事情说出去’”
    听了这个,李绅哈哈大笑:“真有你的,你这么厉害,我以后当你的小弟吧?”
    “小弟就不用了,我未来要当侦探,你就当我的助手吧?”
    “助手?”
    “对,就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样。”
    就这样,两个人成了最好的朋友,从小学到现在上了初中,一直如此。
    李绅想到这儿,脸上不禁挂上了笑容,
    “那就希望他真的能成为世界上一流的名侦探吧,至少现在看来一切都发展顺利,同样也希望我可以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一直做他的好助手。”
    在幽暗的路灯下,李绅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无尽的黑夜中,他的步伐愈加坚定,就像他心中的信念一般,不会改变。
    

    作者闲话:

    这是我的新书,当然主角还是叶墨卿,希望大家喜欢,我在文笔上也稍加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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