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护短乃天性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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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水村
    红女的茅草屋是在村子的后山边,正适三月,百花繁茂盛开,引来蝴蝶翩然而至,处处彰显生机勃勃;棵棵古树参天,尤如置身于绿色海洋;还有一片青翠的竹林,更显景色清幽静谧,比起那昆仑山亘古不化的冰雪,这里实在是太美太舒服了,百里风总算是有了重活一世的畅快感!长臂一展,深吸一口,这里的新鲜空气真是沁人心扉。
    此等美景当得一壶好酒细细品味,人生一大乐事……
    “红女,我们走!”被勾起了酒瘾的百里风不禁暗吞口水。
    红女眨了眨眼有些无语。刚提醒他说没有银子,这就说要上街,你当街上的商铺是你开的啊?
    知道拦不住他,翻了个白眼跟上。
    街道虽是比不上京都的繁华昌盛,不过倒也有一番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墨底蕴感,两旁的商铺都在招揽着客人。
    此时一个年约七十岁的老人拄着拐杖正在在听旁人说些什么,见到红女跟在一个白衣男子身后。便出声叫住她:“红女,你去哪?”
    红女见到他,就像猫见到老鼠一样,立刻躲到百里风的身后,感受到她小小的身子散发出来的害怕,百里风眉峰微皱。
    能让这个孤身一人爬到陡峭的玉虚峰上都无惧的小女孩,如此害怕的人,定然不是个善茬。
    “在下百里风,带红女去逛一逛。”百里往前一站,将那浑浊的探究的眼神一概挡在外面。
    “哦哦。”年逾半百的人见到这个不过二十五、六岁的男人眼中逼人的不悦,竟吓得不敢再多说一句。
    后来问红女,原来那个老头是宜水村的村长,再问她为什么那么害怕他时,红女却一字不说。
    百里风见她这样,也就不再说什么。令百里风觉得奇怪的是,这里不见一个妇人,清一色都是男子,就连满街乱跑乱蹿的孩童也是男孩子不见女孩子,这就很奇怪了。
    正想出声问红女时,却正走到酒馆门口,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酒香,顿时天大的事都抛诸脑后,信步走进酒馆。
    门口的小二见他白衣束发,面容俊朗,一双桃花眼目光如炬,额头两束黑发散落,顿显疏狂不羁,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赶紧笑眯眯地迎上:“客官,您里边请!”
    红女紧跟而上却立马被不长眼的小二拦下并赶她:“去去去!红女,今天你别来捣乱,不然饶不了你!”
    此时的小二横眉竖目看起来十分凶恶,口气颇为鄙夷,跟对百里风的态度截然不同。
    世间多少人都趋炎附势攀高结贵,却终究只是过眼云烟,想想可叹。没听到身后的红女出声,以为她被吓跑了,却是没想她倔强地仰起那高傲的小脑袋瞪着大眼睛不服地与小二对峙,顿时哑然失笑。
    “她跟我一伙的。”百里风招呼着红女到身边,拍了拍她的脑袋,挺有胆的,两人寻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客官,要点什么?”小二瞥了坐在凳子上晃着两只小脚的红女,那些微的气愤却是极好的掩盖到那谄笑中。
    “一壶女儿红、其他的你看着上,好吃就行。”
    酒菜很快上桌,红女不等百里风招呼就已经开动了,她还是第一次堂堂正正地坐在店里吃饭,这感觉实在是太棒了。“好吃,真好吃。”尽管周围的食客对他们两个这样的怪组合露出惊奇的目光,
    百里风拿起酒壶倒上,一仰脖喝了一大口,重生的第一杯酒,不错,好喝。自从重生后,他觉得自己对一切都感知足,人生能重活一世,这是何等的幸运。
    楼下一行两人,都是身穿墨绿玄衣,窄袖宽边,宽边上锈着符纹,朝着酒馆走来。
    正巧坐在百里风的前排,两人年龄都很年轻,小的不过十六七岁,大的那个大概二十左右,那年轻的脸上带着初次历练的兴奋与新奇的表情。
    在他们进入百里风的视线里,他的的眼神不禁暗了暗,在这个江湖仙门中,谁人不知墨绿符纹衣衫是任家统一服饰,想不到,千年之后竟然还能再见,也不知现今的任家谁是家主。
    话说,自己被封印千年有余,这天下又归了谁呢?嘴角擒着一股冷笑。自古君王皆薄幸,最是无情帝王家,前一世的冤孽自己今世再不想触及。
    又喝一口酒,上一世的记忆随着酒的入口而涌出来了。
    百里风,原是出生于五代英烈,满门豪气的将军府,当时天下谁人不知百里将军一柄天涯枪威震三关、声闻四达,世代守卫边疆,保家卫国平天下。他上有一对龙凤哥哥姐姐,由于他与哥哥姐姐的年龄相差十岁,老哥和老姐对他十分纵容,父母对他的万千慈爱,所以自小他便享有一切身为官宦子弟优渥的锦衣玉食生活,却没有束缚的自由自在日子,当他七岁时看了各种修仙野史后毅然便向父母提出自己要去修仙。
    老哥老姐果然是一胞同生,异口同声支持,父母虽是不放心但还是答应了他,并亲自写信请父亲的至交好友慕名收为徒弟。
    突然一声断喝声,将百里风前世的记忆打断,他抬眼望去,却见先前那更为年少的少年正追着红女,所到之处一片狼藉,其余客人纷纷逃跑免得无辜祸及。
    “喂,脏丫头,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敢偷我的银子?”少年气得眼睛里能喷出一团火,举剑就追,红女虽没有武功,可她手脚机敏得像一只灵猴,闹得酒馆人仰马翻也没能抓住她。
    “任青华,住手,师父交待不可以对普通人动手。”任凡急得团团转。
    眼见掌柜的连连跺脚,这酒馆怕是今日要被拆了,各种作揖哀求:“哎哟,我天,各位大侠请住手吧。”
    “红女!”喊了一声,红女立马躲在百日风的身后,伸出小脑袋冲那或怒或忧的两人眨眼作鬼脸。
    “哦,我说这脏丫头胆敢这样放肆,原来是有靠山,今日不把话说清楚了,你们休想走。”任青华提剑指着百里风,气得牙痒痒,这个丫头古怪得很,明明感觉到她没有任何功夫,可是自己却就是怎么也抓不到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脸往哪放?
    百里风被人用剑指着喉间,脸上毫无畏惧反而是微笑地将身后的红女提溜出来让她坐在凳子上:“红女,你当真偷了他们的银两?”
    红女扭过头,摇头。
    任青华一见这还得了,明明自己亲眼见到她偷了,现在竟然青天白日之下睁眼说瞎话,简直是太可气了。“你别想抵赖,我亲眼见到你把钱袋藏于怀里,敢不敢让我搜身!”
    百里风似笑不笑地说:“莫非你们任家现今的家主这般没教养,都没有告诉你们男女有别吗?还是说即使知道也没教你们!”
    “你!你竟然敢侮辱我的师父,找死。”任青华气结,举剑就刺。
    眼见一发不可收拾,任凡忙举剑格挡,又对着百里风拱手道:“请恕在下师弟的冒犯,在下任凡,我师弟任青华,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百里风!”百里风又喝了一口酒,摸了摸红女的头:“乖,你为什么要偷他们的银两呀?”
    任青华差点吐血,这什么人啊这,明明就是知道她偷了银子嘛,竟然还……,就没见过这样护短的啊。
    “这里的张小二可凶残了,一会儿你没银子付,会被他们打成猪头三的。”红女点着指尖小小声地说。
    这丫头,倒全是为了我好。“哈哈哈,真乖,不过,不可以偷东西,要说:任兄,可否借些银两给我,他日必将奉还。来,说一遍给他们听听。”
    红女像模像样的模仿道:“任兄,可否借些银两给我,他日必将奉还。”
    这回任青华脸直接青了,这厮果然还是砍了好,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还想再辩论辩论,却被任凡拖到身后去了:“师父说过,这次下山,你要听我的。这些银两权当是借他了,不许再起争执,你若没有,便从我这里拿便是了。”
    “谢了!”百里风举杯道。
    一场风波总算是归于平静了,任青华虽依旧是气愤难当,不过师兄竟然都这样说了,他也不好再争了。“师兄,为什么要放过他们啊?那脏丫头偷我银两在先,那白衣人又强取我银两在后,怎么说,也不该放过他们呀!”
    任凡皱眉:“他一眼就知道我们姓任,可见他不是一般人,还有就是百里风这个名字,九幽大魔王也叫百里风,他跟九幽大魔王有什么关系也未可不知啊!”
    “拜拖,大师兄,九幽大魔王都已经死了一千多年了,他怎么可能是那个大魔王!既然不是的话,管他一般人二般人呢,砍了就是,我就是气不过!”
    “师弟!这次师父让我们下山是来办事的,不可为了这等小事而引起事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是,师兄!”见师兄少有的带了上威严,任青华不敢再顶嘴。
    出了酒馆,百里风给红女置办了一身的行头,正巧天黑已暗,他们找了一家客栈住宿,就让红女洗澡后穿上新衣。
    红衣穿上新衣后别别扭扭的不自在,簇新的白红相配的服饰穿在她的身上,十分合适,又让掌柜的妻子给红女挽了发,总算是真正的看清红女的脸了,白白净净的圆脸上,眼敛下有一层细小的雀斑,无伤美观反倒显得她可爱,双眉如画,亮晶晶的黑眼睛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将来一定是个美人,百里风如此下定论。
    突然感受到一股邪气,百里风眉头一扬,嘱咐红女呆在客栈不要乱跑,一道白影闪过,人就没影了。
    当来到邪气的地方,这邪气来得颇有些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而这一切却是一个女人散发出来。
    女人肚大如箩,似是要临盆的样子。而那股邪气却全是从她肚中所散发出来的。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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