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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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言的眼神一厉:“这些人欺上瞒下,不敢正面迎敌,竟是丢下一城之人自己逃跑了。”
长衣这些日子跟在李尚令身边学习,听闻过很多军中的故事,到底有些认识。
百姓身家性命被皇家官阶所掌控,却亦躲藏在这些少数人的羽翼之下,方能安度此生。
这些人享受着百姓的供奉,却在遇到危险之时只顾自己逃命,弃千百生灵于不顾,着实可恶!
“那后来是叔叔赶到了,才将敌人拿下的么?”长衣问道。
秦言摇头:“最先察觉到异样的却是笙王殿下。”
“顾云青?”长衣有些惊奇,竟在外面直呼他的名字。
“嗯。”秦言没注意到,他自己也有些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后来王爷联系了叔父,由叔父带兵,在半道拦截敌军,大获全胜。”
长衣知道,以顾云青的手段,若是想要抢军功,自家叔叔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看来,皇帝的势力在朝堂军营之上错综复杂,即使是准备多年的顾云青也不敢轻易动手。
这样的谨慎隐忍,长衣想到那张字条,或许,见上一面也未尝不可。
“长衣,小长衣?”秦言见他发呆,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如今笙王已经到了京城,而叔父随军,还有些时日才能班师回朝。”
长衣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这样啊。”
秦言察觉他兴致不高,以为小孩听完故事就失了好奇心,他有意让长衣开心,于是说:“明日我说要带上你去京郊跑马,恰巧王爷说他要去京郊住上一段时日,要和咱们同去。我记得你在宫宴上和他还经常讲话,你们倒是可以一起跑马。”
“他也去?”长衣觉得这人真是奇怪,为何要死命地凑在自己身旁。
虽说长衣有些自负武功,却也不至于到了人人争抢的地步。
秦言以为长衣打起了精神,便应道:“同去,同去。”
说完给他夹了一块煮牛肉:“好歹在这种时候吃到牛肉,你要多吃些,长力气。”
二人夜间各自休憩,第二日清晨,马车就在英国公府前准备着了,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回出城也还算顺利。
刚到英国公府在京郊的别院,长衣就有些迫不及待,上次因着意外他没来得及见自己的小马,如今着实心焦。
秦言看出他的心思,也不过多停留,直接把人带到了马棚里。
谁曾想,长衣刚进马棚就看到了一匹火红的骏马,长长的鬓毛披散着,高扬头颅,一声长啸,回蹄踏在草垛上,激起一片尘灰。
长衣看得有些痴迷了,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马,如此地风神俊朗,高傲又带着血性。
如此地,诱惑着世俗之人,妄想将其征服。
“这是?”秦言也看到了这匹马,却是自己从未见过的。
“回世子爷的话,这是笙王殿下的马。”养马的下人已经过来了,伏在一旁战战兢兢地说道。
“这样的好马。”秦言忍不住赞了一句。
长衣却跳了起来:“哥哥,我想骑马,就是这个,大红。”
“大,红?”还没等秦言反应过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长衣抬头,就见顾云青身着红衣,黑发飘然,倚在一旁的栏杆之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大红看起来好棒。”长衣不想理会他,自顾自地说道。
“本王的马甚么时候竟改了名字,本王还不知晓。”顾云青戏谑的说。
长衣拿过糖,小心地凑在大红的鼻子底下。
顾云青的身形一动,却又停住了。
秦长衣的功夫,对付一匹马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大红看了秦长衣玉白的小脸,长舌一卷,长衣小手握着的糖都被它吞了。
长衣高兴地拍了拍大红:“乖。”
顾云青看得奇怪,他了解朝露的性子,竟不知道它还有被一点糖就能收买的一天。
“你倒是可以骑着试试。”顾云青亲自走上前,解开马栓。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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