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古代之缘起篇  017青椒肉丝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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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第逸风几乎每个菜系都涉足了,毕竟他天赋在那里。不仅把中国的各个菜系给摸透了,就连国外的西餐也很擅长,诸如日料,法国料理,韩国菜,泰国菜等都是手到擒来,十分厉害,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能在厨师界拼得一席之地,而且声名远播,成为第家的骄傲。
    当初第逸风在学习做川菜的时候就用这道菜练手,每天都练,直到到他闭上眼睛都能把这道菜炒得极好才算过关了。
    掌柜的有些不情愿,用商量的语气,道,“小兄弟,这道菜大家都会做,应该不会有人点,你看能不能换一种?”
    第逸风也有想过做其他菜,可是那些菜费时费力不说,还缺少一些必备的调料,根本做不出来它应有的味道,而川菜很合适快炒,在酒楼里做更加合适。
    再者第逸风相信,等会儿青椒肉丝出来之后,肯定会大卖的。
    “掌柜的相信我,我会让青椒肉丝大卖的,姑且让我试试再说。”
    第逸风把掌柜的话堵了回去,只要是个厨师就不能接受别人说他的做菜水平不行。
    掌柜的见第逸风说得如此笃定,不由点了点头。
    第逸风想了想道,“掌柜的,你去酒楼门口行人路过的位置写张牌子,就写“青椒肉丝,今日新品,欢迎品尝”。”
    掌柜的犹疑地看了一眼第逸风,见他自信,心里也跟着镇定下来,“好,我马上让人写,你先去厨房准备吧。”
    第逸风进入厨房,选择了猪后臀的一块精瘦肉,放到菜板上,用菜刀拍了几下才开始切,根据瘦肉上的纹路全部切成丝。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切菜的方式不同也会影响口感,不过对于第逸风来说,这些基础知识以及切菜的方式早就轻车熟路,闭上眼睛他都能切好。
    把切好的肉丝放到大盆子里,打上鸡蛋,加入淀粉,再加入盐,用手抓匀,抓这个肉丝的时候要注意方式,要多抓一会儿,要是觉得干了,还需要加些水,这样炒出来的肉丝才不会硬不会柴,总之许多讲究。
    接下来切青椒和红椒,全部滚刀切成丝,最后还要把辣椒里面的籽用水洗掉。
    准备工作全部做好。
    现在还有些早,没什么客人,趁着这个空隙,第逸风打算先给掌柜的炒一盘试试。
    厨房里的人见第逸风在准备新菜品,没事的均在一旁围观,众人莫名有一种感觉,就是看着第逸风做菜是一种享受。
    炒青椒肉丝火候非常重要,还是那个专门烧火的男子,见第逸风做菜便主动来帮忙,昨天两人配合了大半天,也稍稍有些默契了。
    待锅里温度升高到合适的时候,第逸风便开始放油,油需要在锅里煎几分钟再放入花椒,蒜片,之后是放入肉丝,快速翻炒几下,待肉丝变色就放入青椒以及少许的红椒点缀,再翻炒几下,出锅。
    青椒肉丝的香味把掌柜的吸引了过来,“炒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第逸风把菜往掌柜的眼前一放,挑眉道,“掌柜的尝尝,比较一下跟你以前吃的有什么区别?”
    掌柜的看着面前明显让人充满食欲的菜,不用吃都知道差别在哪里,眼前这道菜,菜色鲜明,搭配明朗,闻着味儿就让人产生了想尝一尝的感觉了。
    夹了一筷子纯肉放嘴里,轻轻一嚼,肉就散开了,感觉特别嫩滑,再把肉和青椒和着一起吃,嘴里顿时爆发出一丝辣味,刺激味蕾,让人忍不住想吃第二口。
    再与以前吃的对比,肉质偏老不说,有时候肉都嚼不开,青椒的香味也没有被激发出来,简直就是失败品。
    门口有食客在吆喝,“掌柜的,门口写的牌子是何意啊?”
    掌柜的连忙出去招呼客人,解释之后,那客人就点了一盘青椒肉丝,吃过之后那是赞不绝口,对于他们那些重口味的人来说,这样的菜简直太好吃了。
    虽然之前也有同样的菜,可就是感觉少了些什么,现在这个味道可算是对了。
    其余食客见那人称赞,也纷纷效仿想尝一尝,结果,第逸风在厨房那是忙得脚不沾地,简直供不应求。
    掌柜的看到因为门口的那张牌子而进来品尝新品的客人络绎不绝,心里更是乐开了花,没想到第逸风不仅厨艺精湛,脑袋也如此灵活,幸好昨天他找活干的时候,没有立马拒绝,否则到了别人的店里,自己岂不是亏大了?
    今天一天,第逸风就炒两种菜,一种炝炒凤尾,一种青椒肉丝,均受到好评,对于结果他很满意,同时也观察到这边的人比较偏爱川菜这种重口味的菜。
    晚上下班的时候,掌柜的同样喊住第逸风,给他拿了一份菜,不过今天的量明显看起来要多些。
    第逸风现在颇有向他店里招财树发展的趋势,得稍稍捧着些,但是又不能做得太过了,怕第逸风年轻气盛到时候给膨胀了。
    第逸风不是得寸进尺的人,见掌柜的给他拿东西,心里很感激,家里现在太穷,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别人主动送的东西就没有必要为了面子拒绝,这样反而显得自己太虚伪。
    “谢谢掌柜的。”
    掌柜的对第逸风这样优秀又勤快的年轻人很看好,而且面上和和气气的,不像有些人本事没有脾气还大,“不必客气,今天辛苦你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第逸风也随着客套。
    “对了,后天是二月初六龙灯节,到时候街上会游龙走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而且还有很多其他地方专程赶来看龙灯的人,你看能不能应景地出两道新菜?”掌柜的略期待地看着第逸风,直觉,他会给他惊喜。
    第逸风想了想道,“出新菜没问题,但是我需要考虑一下出什么?”
    话音一落,掌柜的顿时眉开眼笑,道,“好,都听你的。”
    没看到今天的青椒肉丝赚了多少钱吗?
    掌柜的肯定听第逸风的。
    商量好之后,第逸风就告辞回家了。
    现在大概是晚上八点多的样子,回家的路上几乎没人了。
    第逸风迎着微凉的夜风,借着明亮的月色,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会儿,第逸风突然小跑了起来,这么好的锻炼身体的机会,别浪费了。
    刚才第逸风无意中看到掌柜送的肉,不由联想到了他目前略肥硕的身体,想着反正回家的路有些远,不如跑起来,一则锻炼身体,二则也能早些赶回家。
    跑到山林小路时,第逸风已是汗如雨下,全身几乎都湿透了。刚开始跑特别累,跑一会儿歇一会儿,好不容易坚持到这里,感觉特有成就感。
    第逸风笑了笑,决定了以后就这样跑回家。
    来到设陷阱的地方,今天的收获不如昨天,陷阱里只有一只野兔,不过第逸风也很满足,聊胜于无嘛。
    抓住野兔的耳朵,提起来,第逸风忍不住惊叹,“哇,好重,好肥。”
    第逸风住的房子在村子的边缘,因为第逸风品行恶劣,几乎断绝了与村里人来往,因此,第逸风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根本无人知晓,也没人会关心。
    就比如现在,若不是第逸风赶回家,根本没人知道温颜正因为发高烧昏迷倒在院子里。
    第逸风看到温颜躺在院子里,顿时大惊失色,连忙把东西放下,去过扶温颜。
    “温颜,醒醒,怎么躺在院子里?身体怎么这么烫?”
    第逸风伸手一摸温颜的额头,也好烫,“怎么发起高烧了?”
    把温颜横抱起来,送回房间,第逸风轻蹙眉头,怎么这么轻啊?
    对了,找退烧药和感冒药给他吃。
    第逸风转身急急忙忙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才从担心的情绪中反应过来,这里根本就没有那些药啊,更别说医院了,该怎么办啊?
    第逸风急得团团转,这都什么事啊?
    急中生智。
    对了,村里好像有一个赤脚医生,去找他来给温颜看看。
    第逸风边跑边想,听说在古代,感冒发烧是会死人的,温颜的身体那么弱,要是有个好歹,在这异世,他就只有一个人了,绝对不行。
    第逸风没想为什么不行,反正他心里想的是,温颜一定不能出事。
    赤脚医生一家人正坐在堂屋里吃饭。
    第逸风这个不速之客一出现,赤脚医生一家全部朝他看了过来,登时脸色大变。
    赤脚医生的儿子二话不说直接过来关门。
    第逸风连忙上前阻止,急道,“我不是来找事的,我是来找赤脚医生给温颜看病的,温颜发高烧了。”
    赤脚医生的儿子根本不听第逸风的话,怒视着第逸风,暴躁喝道,“你滚不滚,不滚我放狗咬了?”
    第逸风放缓了一下声音,“我真的不是来找事的,温颜发高烧了,想请赤脚医生给他看看病。”
    赤脚医生的小儿子一脸的不耐烦,走过来直接把第逸风给推出了家门,“哥,快关门。”
    第逸风力气没他的力气大,被狠狠一推,直接倒退一屁股坐到地上,疼得他龇牙咧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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