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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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的池塘边上走过来一个红衣女子,步履优美,身子妖娆,十步一停,有妖艳,也有柔美。
    王焕文不认识这个女子,他看向褚武。
    “他是武夫人,且等一等。”褚武开口道。
    红衣女子走近,果然国色天香。
    红衣女子站定,嘴角笑纹微微勾起。
    “褚师兄,你是来找柳汝妹妹吗,她现在可不在这里了。”
    褚武与王焕文站起与她打招呼。
    褚武回道。
    “是也不是,我一开始确实是来找柳汝师妹的,可是我遇到了王兄,我与王兄在这里闲聊呢。”
    红衣夫人听他提到王兄,便看向王焕文。
    “褚师兄讲话还是这般文艺呢,这位就是王师弟吗,年纪看着有些小呢。”说完便嗤嗤的笑了。
    褚武也是迟钝之人。这时看向王焕文才发现他的模样年纪确实应该偏小。
    王焕文经红衣夫人的提醒也惊觉自己还是的半大个孩子呢,内心有了丝放松,但随之而来便是酸苦,又酸又苦。
    “我看我称你为武夫人可以吗,我叫王焕文,武夫人好啊。”
    “可以的,你要是想要叫我姐姐也是可以的。”
    红衣女子说完话,又看向褚武,他依然面带微笑,他的一切行为就如春天的阳光,就只是短短的两句,也依然能让人沉重的心在一瞬间放松呢了。
    “褚师兄,我就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啊。”
    褚武回道“武夫人慢走。我们就不送了。”
    红衣女子翩翩然的走了,跟她来时一样。
    “她是已经结婚了吗,为什么叫他武夫人。”王焕文向褚武问出了他的疑问。
    褚武组织了一下语言,他想要自己说话不要那么的文皱皱
    “是的,他是我们武副帮主的夫人,他们也才新婚不久,不过听说感情挺好的。武帮主其实长得真的不怎么样,我真的还是羡慕他们的爱情呢。”
    故此王焕文此时也对这个红衣女子有了初步的认识。
    “王师弟,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褚武想还是称呼王师弟好一些吧。
    王焕文听了,面上没有任何表情,可是他的内心在笑呢,感叹这位褚武师兄还是有趣呢,刚才还王兄,王兄的叫,这才没过多久就从王兄变为王师弟了呢。
    “褚师兄要是有事就先走吧,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后面应该还有机会再见面的。”
    两人分道扬镳
    又过去一天。
    宋琦是这样一个人无论早起是否冷,他都是不能起来得早的,这是一种习惯,尽管已经有过一段时间他必须早起。可只要放松下来,不再需要早起,他就能睡到自然醒,自然醒的概念就是其他人可能吃好了早点,在勤奋的锻炼自己的武力,而他还窝在自己的被窝里。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他从不为自己拥有的而感到幸福,直到经历了这一段时间,他才对现在能够睡到自然醒而倍感幸运,也想好好珍惜。
    晨鸡早已打鸣。宋琦起来的时候,凌云应该正在练武,与宋琦相反,宋琦是雷打不动的睡觉而凌云是雷打不动的早上练两个小时的武。
    藏峰乌每个人都使用剑,每个人都特别爱惜自己的剑。他们不会让他们的剑钝,他们时时刻刻带着他们,无论来时是否喜欢剑,相信在藏峰乌待了不久就会喜欢佩戴剑吧,可能是从众,可能是只要想要学武就一定要练剑呢,无论是什么原因,可是在这藏峰乌却有一个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规定,任何人都不可以把自己的剑对着自己的同伴,一旦发生用剑斗殴,那么他们任何人都免不了被赶下山的命运,能进入这里面是多么不容易,又怎么会挑战这个规则呢
    宋琦昨天也领了一把属于自己的剑,这把剑与众多弟子的剑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怎么到了自己的手里就觉得不一样了呢;
    这把剑要说哪里不一样,可能是这把剑的剑柄刻了宋琦两个字吧。
    宋琦。宋琦连念了两遍,宋琦才过完瘾。
    既然自己的剑上有自己的名字,那凌云是帮主,他的剑又会不会有自己的名字呢,宋琦好奇死了。
    宋琦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凌云的剑上有没有他的名字。
    被打断练剑,又被宋琦告知只是想要一睹他宝剑真容的凌云一脸傻懵。
    可凌云还是暂停了练剑,拿着自己的剑来到宋琦的身旁,把自己的剑递给宋琦。
    凌云的剑果然是不一样的,如果非要形容那就石头与铁的对比,他们的剑就如石头,伤人还可以,可是还是容易碎,而凌云的剑就如铁,不仅外表漂亮,而且杀伤力也比石头大,再着也不易碎。要说他是怎么知道的,那是因为凌云怕他不知道,在把剑递给宋琦的那刻,凌云怕宋琦不懂剑,就把他的剑跟宋琦现在的佩剑做了一番比较。
    凌云是闷骚的,宋琦非常确定,一开始见他他就一副高冷的模样,没想到相处得久了,就可以感受到他的闷骚,这么明显的炫耀,宋琦当然可以听得出来。
    宋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除了漂亮以外,宋琦并没有发现其他,这包括凌云的名字。
    “凌云,你这剑没有刻你的名字呀,怎么会呢。”
    凌云又对他解释了一番,原来剑上刻上名字是为了让拥有他的有归属感,让拥有剑的人能够更加珍惜剑。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刻名字,可藏峰乌的很多弟子应该是选择刻了。
    “你去领取剑的时候,应该有人问你是否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吧。刻名字是免费的,藏峰乌有专门的师傅在做这件事。”
    凌云看着看着宋琦拿着剑细细观看的样子竟然有种蠢蠢的可爱,凌云内心掀起波澜。
    “宋琦,你想学武吗,我可以教你。”凌云鬼使神差的问出了口,其实他在之前是一直没有这个耐心与时间的。
    要说以前的宋琦听到藏峰乌的帮主亲自教他武功,他一定可以高兴几个月。可是现在的宋琦在藏峰乌待了几个月就完全不想学武了,他不想学武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怕累。
    “我不想学武,我欣赏你们就好了。”
    凌云眉头一皱,有些不开心,几秒以后又恢复到了以前的样子。
    凌云在旁边习武,宋琦就在旁边玩剑、玩花、玩草。
    可能喜欢就是一瞬间的事吧,它不需要别人的提醒,他就是知道那个人就是自己在意,想要一直拥有的人。
    他不需要要什么才华来标杆别人,因为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
    凌云喜欢宋琦,可是他是个情感上的呆子。
    凌云的剑术在宋琦的眼中与其他人并没有任何区别,在他这个门外汉来看,一招一式都是相同的,藏峰乌的剑与他的术一样朴实,一直以为武功在施展时是心血澎湃的,是激烈冲突的,观战的人热血沸腾。可凌云告诉他的是截然不同的。
    对战的两个人当对方实力差不多时,越冷静的人将是最后的赢家,一切的不冷静都会露出破绽,一旦有破绽将会战败。
    习武之人如此多,可为什么只有几个可以登上武学的高峰,不是其他人不够努力,也不是没有其他人高超的武功秘籍,仅仅只是因为每个人的不同,天赋不同,天赋决定了百分之八十,上天从来就不是公平的。
    凌云告诉宋琦,天赋是个好东西,可是就跟剑一样,不用是会钝的。
    今天的早晨跟以往有些不一样,宋琦不知从哪里淘来一把琴,凌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收藏了这把琴,他一开始见宋琦拿出来的时候,还以为宋琦会弹琴呢,他还是太高估宋琦了。
    宋琦一脸正经,端正的抱着琴,来到小亭下,小心翼翼的把琴铺在桌子上,一副很珍视爱惜的样子,弹琴的起势是正确的。
    凌云一开始是期待的,可是当声音出来时,他转身继续他的剑。
    那琴声是难听的,凌云肯定宋琦是知道的,可宋琦没有停下来的征兆,一直持续到凌云结束,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
    凌云觉得自己魔障了,他竟然觉得宋琦做任何事都是可爱的,只要宋琦在他的身旁,他就能够静心与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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