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一米阳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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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和哲宁做爱这件事,鲁曼一从来都没有想过理由,她终究还是不知道经过了两次的报复,她为什么还是如此依恋哲宁。
    以至于每次看到他,鲁曼一都有想踮起脚尖亲吻他脸颊的冲动。
    后来在她只身来到另外一个陌生城市后,她一个人在街角的咖啡店喝了很久的咖啡,关于这个问题她很认真地想了很久,但是她的思绪依然混乱。
    后来有一天的阳光依旧晃眼明耀,她才知道,是心动如初。
    鲁曼一在那次和哲宁做爱后,就只身背着粉红书包,拖着行李箱,买了张立马发车的车票,去了那个车票的终点站。
    与此同时,她也辞职了。杨水凡再也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也联系不上她。
    直到那天她在街角的咖啡店里想了一整天,她竟然发现,她爱上了哲宁,对他仍旧是心动如初,这之后,她觉得她做了一件极其重要的决定,想必也是很正确的一个决定。
    她平静地打电话给杨水凡,然后和很多相处了很多年的情侣一样,选择了打电话说分手。
    她的嘴巴大大的,虽然比不上舒淇和姚晨,也是极大的,她咧开嘴角,露出整齐洁白的上牙齿,然后声音依旧温柔却低沉“杨水凡,分手吧,日子还是过不下去了,我对你的爱真的散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我就是这么靠不住的人,还有,对不起。”
    没等到对方说话,她就果断挂了电话,她在心底想,女人还是对自己好点吧,伤害别人总比让自己受委屈要好,我就是这么没皮没脸。
    只是鲁曼一忘记了,尽管她花了那么久的时间想透了,自己是爱哲宁的,她也应该早就知道的,女人和男人上床必然是因为先爱上了,或者不说爱,也是喜欢,才肯的;而男人则可以通过做爱选择爱上一个女人或者离开一个女人。这就是差距。
    而她早就该知道的,自己是深爱了,这次,只是她没想到,真的会心动如初。
    她的眉间还是起了笑的凸起和山丘,只是没有哲宁昔日的高深。反而多了一丝俏皮和可爱。
    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已经半年,杨水凡的手机号码仍然能接通,这说明杨水凡至今仍牵挂着她,至少到目前为止是。
    她太了解杨水凡,这个陪她走过了快七年之痒的男人,终究竟是抵不过高中时候猛然的一次心动,难道自己如此水性杨花或者说朝秦暮楚?
    鲁曼一不敢去想象了,分手二字既然说得出口,证明自己也是个狠心之人,心既然肯被抛弃肯被放下,那么也不要多余的眼泪来安抚逝去的爱情和青春了。
    她给爸妈发了信息过去,一个月一次,不打电话,也不接他们的电话,信息内容一样“你们安好,我便安好,勿念。曼一”。
    这个城市的春天总是那么朦胧,阴雨绵绵的天气常见,有时候鞋子就会不小心湿掉,竟然找不到合适的鞋子来穿,这是鲁曼一极其不喜欢的一点了。
    她那么喜爱皮鞋,房间里的鞋柜里各式各样的皮鞋都有,唯独没有单跟鞋,她穿不了那么尖细的水晶鞋,她知道自己不是灰姑娘,也没有所谓的南瓜车和一对老鼠,更别说恶毒的继母和两个姐姐,甚至是华丽的王子。还有那场舞会。
    童话中,王子是可以找到灰姑娘并且娶她为妻,灰姑娘也会幸福一辈子。因为鲁曼一自始至终都知道,灰姑娘丢掉了一只水晶鞋,而那只鞋是两人重逢的信物。这次一走半年,鲁曼一什么信物都没有留下,更是拉黑了哲宁的所有联系方式,当然了,也包括杨水凡的。
    倘若她有一丝丝希望有个男人会过来找她,当然,这种可能真实世界中却是没有的,这毕竟不是童话,她希望是哲宁。
    她爱的始终是哲宁,她想或许如果哲宁没有闯进她的生活,那么一切都不会变,她还是会嫁给杨水凡,过着幸福的日子。只是,没有太多假如,人生没有那么多不变,谁也不会预测。
    她现在靠着大学期间的老本行接点口译的工作做,平时自己开个鲜花店,生活倒也清闲,对人对事还是那般欢快热情,只是明显地瘦了,衣服倒显得更加宽大。
    有时候在鲜花店侍弄花儿的时候,安静的样子倒像个刚结婚的少妇。只是,谈起结婚,终究还是一场梦,合适的人怎么也是遇不到的,因为她心里有别人,她爱上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爱过了,忘记了,重逢了,报复了,捉弄了,做爱了,离开了,然后就真的了无牵挂了么?真的回不去了么?
    鲁曼一那么自尊心强烈的女人就是不愿意再回头了。这么想着,手指就被鲜红玫瑰的刺给扎着了。血滴从白皙的手指肚冒出来,看着这些血滴,她的心竟然痛了。
    因为她记得高中的时候她读过张爱玲的小说,小说中有一段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想问哲宁,而且似乎很着急要找寻到这个答案,自己究竟有没有过一刻钟的时间做过哲宁心中的白玫瑰和红玫瑰。
    既不是娶过后的红玫瑰,变成了廉价的蚊子血,心中挂念着洁白纯真的白玫瑰;也不是那娶过后的白玫瑰,变成了黏糊的俗气饭粒,心中牵挂着刻骨铭心的红玫瑰。
    要做,便做二者的结合,完美结合;要么,便离开。
    鲁曼一便是这样的人,她是真的有爱情洁癖,曾经让她爱过却伤了她的男人,她是不会留恋,也不会回头。
    何况那个男人曾经还那么深沉地爱别人,然后悄然无息地说回来就回来,彻底搅乱她原本祥和宁静的岁月。或许,所谓的心动如初,还是鲁曼一自己内心自我欺骗吧,如此想着,她的心又累了。
    六.一米阳光
    这是美丽的江南小镇,人口不多,但是也并不少,毕竟这个国家最不少的就是人这一神奇的物种。
    带着江南小镇特有的古韵古香,细腻柔和的江水倒显着绿色,像极了外祖母最爱的祖母绿。
    江面安静祥和,时而有片落叶浅浅地划下,飘进那一池碧绿,然后人的心都轻柔了。
    周围的建筑都是那个时代遗留下来的,或许就是没有被保存下来,也是政府翻新了的,这样子毕竟是捕捉到了更多的中外游客,也似乎更有规划性整齐性,这也是这个国度的特色,高度的整齐规划感。
    小而窄的街道全用大理石板铺砌,高低不平的感觉倒刚好让人的脚底舒服。
    鲁曼一到现在都记得周星驰出演的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中的一个场景,也跟脚底板有关。
    十三娘让至尊宝检查过路人的脚底板,如果发现有三颗痣的就汇报给她,只是那时候他们谁都不知道其实他自己就是有那三颗痣的人,一个英雄般的男人。
    因为那个给他三颗痣的女人还没出现。
    想到这里,鲁曼一的眼角湿润了,她安慰自己,到底是讨厌的南方小镇水汽太湿,最近总要发呆地流泪。
    可是她的男人,她能给三颗痣的那个男人到底回来找她么?
    接着就是漫无边际的苦笑了,鲁曼一好看的眉头一皱便让人心疼,只是她很安静,从不喜欢理睬陌生人,而且光顾她店铺的男人基本都是有了要送花对象才来的,难道不是么?
    鲁曼一还是不至于饥渴到,看到男人就性趣十足的,起码,在这美丽的江南小镇,却还是没有看见像她爱的那个男人那么好看的轮廓了。
    再也没有了。
    哲宁终究还是更像北方男人的,大气坦然,话不多却很爷们,性子有点急躁却极其理智,疼爱一个人都写在眼睛里,不爱一个人也不会看她一眼。
    这些,所有的这些,鲁曼一在这光景如此甚好的青春里,终究还是开始想念了。
    鲁曼一着一袭米白色长裙,拖着一双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木屐,头顶一个粉红圆帽,轻轻柔柔地走在路上,她每天都去的一个地方——小镇邮局。
    因为她早就不拿手机,突然强烈而浓郁的技术恐惧症是在离开哲宁后便产生的可怕情节。
    所以她每天去邮局拿信件,有时候家里的信件会来的比较晚,有时候又会过于频繁,毕竟小镇上交通等各种基础设施并不好,效率低也是可以理解的,她当时不就是冲着这种宁静安逸的氛围来的么?
    在南方读了四年大学的她骨子里都有股南方人气息,还真是极其能适应这里的一花一木呢,只是她走在路上,仰起细长的脖子,看着这里的蓝天,没有一朵云彩,那么干净剔透,一望无际,那么美丽,却始终不如家乡蔚蓝的天空中悠闲飘着睡着几朵云彩那样子迷人,即使家乡的白云没有这里的秀气也无它,她回不去了。
    然后鲁曼一就据地一阵阵的鼻子发酸,她把眼睛睁的大大的对着天空四十五分角停顿了五秒钟,这样子想流出来的淘气眼泪就不会出来了。
    然后她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可爱的小妹妹喊她“美丽的阿姨,买朵花吧”。
    她就笑得天花烂坠了,阿姨?好啊,阿姨。我竟然也到了这个年纪了。
    但是她还是买了多百合,冲小妹妹喊了句“其实我看上去也没那么大年纪,是吧?”
    只是说完后,她便知道她心虚了。
    蹲在一江碧水旁的她静静看着碧水中自己美丽的面容,好在并不细致,看不到皱纹,她安慰自己。
    她是那么爱美的女人,也知道心里有气,女人会变老,可是有什么办法,遇上哲宁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会被这个男人拖累到什么样子。
    真正是爱情让人伤,像粒粒吃不完仍在盘子中的米饭,然后对面坐着辛苦耕种了一辈子,还受过自然灾害之苦的老大娘,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之类的话,硬要你吃完。
    这便是爱情吧,感觉你需要爱情,便伸手触碰爱情,想要拥她入怀,可是一触碰到了反而发现,触感并不好,拥她入怀又多余。不拥抱便想,拥抱了却像躲。
    她看到妈妈回的信上说,爸爸的头疼病更加严重了,奶奶也住院了,家里乱成一团。
    信的内容很简单,字迹潦草错乱,她知道妈妈没有骗她。
    她想回去了,她不能为了报复爱情就放弃了亲情,长这么大妈妈从来没有停止爱她,反而给她的爱让她觉得做个老姑娘,不结婚一辈子缠着家里也是件乐事。
    她匆匆带了包裹,钱包,眼镜,纸巾,一本书,还有回家的一颗心然后上路了。
    毕竟只是在一个国度,回一趟家还是极其容易的。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昏黄的灯光下,她听见妈妈熟悉温柔的声音“到底要不要告诉曼一,哲宁马上要结婚了?”
    然后鲁曼一停在门口的细碎脚步声猛地停下来,手里紧握着的一个精致的水果小篮掉在地上,还砸在她的脚上,然后她就疼得直立不起来,蹲在地上,伴随着大大湿湿的水珠溢出眼角。
    她知道,她离开那个男人可以,她不要那个男人可以,可是她不想那个男人和别的女人走开,然后剩下她一个人在角落发霉,生臭。
    这次是真的嚎啕大哭,声音混杂着隔壁姐姐哄孩子开心的拨浪鼓叮咚的声音,她被爸爸拉扯回家。
    红红的草莓睡在门口的水泥地上,那么享受这暖春时节沁人心脾的凉意,微风习习,让鲁曼一红肿的眼睛疼得更像流出更多的泪水。
    可能是许久没这么放肆大胆的哭泣了。
    她记得以前这个时节最喜欢朱自清的那篇匆匆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吗?那是谁,又藏在何处……
    她当时还小,并不去细细琢磨其中的味道,现在和哲宁高中青涩相遇,以为相知,苦涩被抛弃的回忆都像纪录片一样在上演,而她成了里面最丑陋的女配角。
    看不清样子的新娘出现在结尾,上面还有一行小字“Theyaremeanttobeacouple”下面的英文字幕是“他们天生一对,命中注定”,没办法,鲁曼一就是敏感神经质的女人,想象力也是极其丰富的。
    想着这一幕就很难受了,况且哲宁还给她发送了请柬,大红的请柬打开,上面清楚地写着日期时间,还有-----新娘的名字:王华怡。
    鲁曼一停止了哭泣,突然,重新战斗的勇气提上了日程,对了,刚才忘记一提,这个女人还是非常倔强的,个性要强,绝不认输。
    她以为这个让她痛苦了两年的名字已经消失了,像是会冬眠的蛇,现在这条美人蛇不仅出洞,而且还爬出来炫耀幸福,牵着她爱的人的手,那么鲁曼一哭泣又有什么用呢?
    还好她没有错过婚礼,她要衷心地亲字地送上她特殊的祝福,她要更美丽更妖艳,因为她也是一条蛇,还是一条成精了修炼了千年的美女蛇。
    那么究竟要比较一番了。没错,就是要告诉他们,没有他们,她一个人也过得很好,活得很洒脱。她心里想着,坐在梳妆镜面前,白齿红唇地笑了,她真的好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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