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子归来(雾) 第四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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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能有什么事”李养权咬牙切齿的回答”不就是翅膀硬了呗”,真白给人家养了十年的孩子李养权气得脸色铁青,十年啊,好吃好喝还供着对方读书结果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全然将所有的错都推给了李余,也忘了当初捡养李余时得到的那笔好处,当年他们捡到孩子的时候包裹孩子的毯子里放了一笔不少的钱还有一封信件。那时候他们还没孩子又平白得了一打笔钱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可以说他们不仅没损失还得了不小的好处,如今这般嘴脸可就难看了,“那孩子要走就走吧别去管他,就当我们从来没捡养过他”坐回桌前喝酒吃饭,赵芸虽然也想不通但不妨碍她高兴,这李余可是自己走的他们可没赶他,以后就算他亲生父母找过来了也不干他们什么是甚至那笔钱他们是不会退回去的,那可是他们的辛苦费。
“这世界啊,还真是什么人都有”李翊因为昏迷的原因自主回到了空间正和系统一起观看李余走后李家人的反应,结果他也没多失望,毕竟让孩子休学回家看孩子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好了你该回去了”系统也不搭话只让人快回去,李翊想了想觉得也是,毕竟还是有人关心原主的也就没抗拒。他晕了一个小时秦霄就守了他一个小时,李翊一醒来就发现自己在一个古朴的房间里要不是小仙童守在床边他差点以为自己回错身体了,“你醒了”小仙童担心的看着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李余会昏倒的原因他已经从老头哪里知道了,伤心过度加运动过度导致大脑缺氧还有点心律不齐,这么小的孩子会这样怪让人心疼的,所以老头对于人以后住在这里没说什么。所以李翊留下来的事特别的顺利,李翊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以后便躺不住了想要去上厕所,然后他发现这是栋宽敞的小别墅,总共有三层楼,一楼是客房还有大厅厨房,二楼是主人住的地方而三楼则是实验室、药材库、几个什么都没有的空房间,而他和秦霄一个房间。这栋房子的拥有者也就是秦霄说的老爷子秦放是一个有名的老中医,而秦霄是他的继承人也是他的关门弟子,秦霄一般都是请家教上面没去过学校因为他不喜欢人群密集的地方,…如果李余想要去上学的话他也不是不可以一起,至于李余想去上学吗?答案是到想去又不想去的有些纠结,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灵魂他去上学这不是欺负小孩子嘛,可不去吧,又觉得自己以后要是不小心暴露自己什么都懂岂不是得不偿失?
至于家教…抱歉既然都要读书干嘛不去学校玩玩呢?小仙童还没上过学呢不去见识见识岂不可惜实在不行他们可以跳级玩玩?以他们的智商应该不成问题吧,至于手续的问题交给老爷子的助理好了,助理很快将这事上报老爷子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以前也不是没劝过只是秦霄性子倔他拿他没办法而已,现在小子有人能管得住了他开心还来不及呢。所以在两人疯玩了一周后他就迎来了他们的学生时代,“小余,小余起床了”秦霄自从上学后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叫李余起床,李翊是被他磨得没脾气了十分后悔自己咋一时想不通非得上学呢?家教他不香吗?”唉~”只得认命起床和小仙童一起起床洗漱到餐桌上吃早餐,背着与小仙童同款的书包坐车去老爷子挑的私立贵族学校上课。地方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风景宜人、食堂的饭菜还过得去、教学能力还行,说道这里李翊就不由的感叹秦霄的高智商了活脱脱一枚学神可招学校的妹子喜欢了,他觉得自己白活了一遭魅力连个毛头小子都比不上忧桑淡淡,“小余,你在想什么怎么又发呆了”见都到校门口了李翊还是原先那个动作一动不动不由得叹息将人唤回神。
“啊?在想霄霄你怎么那么厉害啊,那些个学长一个都比不上你”这可不是拍马屁而是事实,若不是因为陪他怕是能直接看资料上大学,委屈他了李翊想自己”必须对他好点”于是吃饭的时候秦霄碗里多了一块属于李余碗里的无刺香鱼肉,虽然穿着校服但两人的颜摆在那里总是引人注目的有不少人偷偷看了他们好几眼。两人早就已经习惯了便当没看到直径走进教室坐到坐位上拿出课本刷题堪称学生模范,同班同学早就见惯不惯了两个学神刷题的样子,上课铃一响乖乖坐好等老师来上课,尽管老师教的他们早就会了但不妨碍他们听的认真,然后,一放学李翊受不住了他想跳级直接上初中在呆下去他可能就要废了,秦霄无所谓反正李余去哪里他就去哪里自愿当李余的小尾巴。看得老爷子很铁不成钢但也没办法随着他们瞎胡闹,可不就是瞎胡闹嘛,刚到学校没还没一个星期呢就想着跳级了,而且还跳了两次彻底在这个城市出名了,因为初一没上几天李余又不想上了直接跳高一去了,而对于秦霄来说高中的课本是有点难度毕竟在怎么高智商他也才十四岁而已。
他们在私立高中整整呆了一个月后李翊真的不行了,两又跳了一次这次直接上大学去了还是当地最好的大学,花了半年的时间毕业,不可谓不疯狂,毕业以后两人便跟着老爷子学起了医术,有了前世的经验李翊学起来并不觉得难只是还不敢给人看病而已做个助理还差不多,最让人震惊的还是秦霄,不过十八岁就把老爷子的所有的药理知识统统都学会了。又花了一年成为了最年轻的中医大师,而李余则成为了他的助理,至于系统的任务他早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一个,那就是找到当初对原主很好的小哥哥,小仙童秦霄就是原主所说的那个小哥哥,在同一个时间他和秦霄都出现在了那里并住了几天,那就是原主养父母的隔壁。他们和当初一样买了同一套并不是很宽敞的房子。
作者闲话:
渣作电脑抽了QAQ~更不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