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七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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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什么都没有,他什么也做不了,他唯一能做的便只有看着于北蓓费力的朝他挤出一个微笑。那微笑被安在那张同样紧绷着的脸上,看着竟像是一张毕加索的抽象画。
    他看着他走了,一步一步的离开,那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他感觉到自己的脸也在随着那脚步一起一点一点的降温。最后,那身影消失在了街的拐角处,又是一阵冷风迎面吹来,他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冷的像冰块一般,他这才意识到,原来9月份的初秋,也是这么凉人的。
    少年毕竟还是少年,他的情感便是那茫茫遍野的野草,会被一点点火星子所点燃并速成燎原之势,却也会在大火烧尽之后以奇迹般的生命力只消一夜便能复苏。
    他知道,于北蓓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他那样敏感的一个人,内心就仿佛是最稚嫩的小花朵,哪怕是外界的一点风吹也能让它小小的花瓣随之飘落,甚至让它那纤细的花茎随之折断。
    那天临走时,自己的反应大概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了吧。
    他起初是后悔的,他没想到自己平常那般镇定的一个人,竟也会因为于北蓓这一小小的举动,而失了理智。他知道这是因为他喜欢于北蓓。
    原来喜欢的力量这么大,竟能让一个小小的波浪吹翻一艘千吨重的巨轮。
    可他不怕,于北蓓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他薛英智同样也是。
    他内心里蕴藏的情感,便是那冬夜里熊熊燃烧的火焰,火势之大,饶是再冷的寒冬,它也能将它烧成盛夏。
    他有的是勇气,同时,他也有方法。
    经过上一次的失败,他知道,他需要去学会控制。控制住心中的那股力量,那股因为喜欢而产生的力量。
    他需要学会去用一种方法,将那种力量以一种美的形式在于北蓓面前展现出来。
    就好像现在在他手中正拿着999朵玫瑰,可他不能够就这样将那999朵玫瑰就这样送给于北蓓。
    玫瑰上的刺太多,如果就这样送给了于北蓓,那会扎到于北蓓的手的。
    他需要先自己亲手将那999朵玫瑰上的刺一根根拔出,可这样还不行,他需要更加细心一些,他需要在那玫瑰上撒上最新鲜的清晨的露水,让那玫瑰看上去显得芬芳明艳,然后他还得再撒上些金粉进行装点,让那玫瑰看上去更加闪耀动人。最后,他得再用一层淡紫色的纸,将那些玫瑰精心的包装上。将他装扮成一大捧的玫瑰,而不再只是零零散散的一朵一朵。
    然后,他会在那柄上用一条粉红色的丝带系上一个蝴蝶结。
    他知道,那才是最美的,那才是最能打动人的。
    光有喜欢的劲可不够,要想征服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还是他现在最爱的人,一个19岁最单纯的少年。他得小心翼翼的,用最细腻的心思,以一种最温柔的方式,去表达他那最火热的情感。
    他是猎人,于北蓓是猎物,猎人即使第一次会失手,可一次的失手并不代表失败,那反而会成为猎人自己的经验,到了下一次,他依然能够将猎物牢牢的抓在手中。这是自然的法则。
    于北蓓躲不了他,他们在一个补习班里,而且他身为整个班级的领唱者,需要独自站在众人面前。
    他其实并不害怕的,他有站上过比这个狭小的教室更大的舞台,面对更多的观众。
    可现在,他站在这里,仅仅只是面对着面前10几个学生,他却怕了。
    他感到了不自在,因为在那10几个学生里,有他最怕的一个人在。
    那个人带给他的紧张感,丝毫不亚于如果现在聂冉出现在他面前会带给他的感觉。
    他的视线一直在逃避,从一排排的人中,他努力的不让自己的视线中出现那个人的面孔,可那个人却仿佛是粘在了他的眼眶上一般,即使他再努力的不去看他,他的眼角余光却还是会有他。
    他感觉到了,他在看他。
    手里举着文件夹,张着嘴跟着众人大声唱着,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可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他在看他,他一直在看他,那视线是火热的,他能感觉到从那眼睛里传来的温度。比男孩脸红时的温度还要滚烫炙热。
    他心里有些发慌,他感到自己唱歌时的声音都几乎是要抖动了。仿佛一根紧绷着的钢丝,只要一个人轻轻地拨动他一下,他便会发出颤颤巍巍的声响。
    可他却又觉得有些愤怒。
    自己又不喜欢他,他凭什么一直这样看自己,像个变态一样。
    可这个变态却与旁人不同,他甚至无法说服自己薛英智是个变态,因为很少变态会像他这般英俊,更加没有变态会在人前是万人迷。
    可他实在对眼前这个人的倾慕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他还没有完全从跟聂冉的恋情中走出来,也还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去应对来自另一个人的倾慕。他甚至于现在都开始对爱情有些烦恼了。
    没有得到聂冉,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似乎剩下的一切选择,即使旁人看来再好,也只会让自己心烦了。
    他以为薛英智会来找他,就好像以前那样,只要一下课,他便会立马出现在自己的身边,黏着自己一起走。哪怕只是从教室到大门的一小段路程。
    可他没有,放学后,薛英智便走了,他同他一起走出教室的大门,他就跟在他身后。
    他知道他在他后面。
    随着薛英智的脚步愈来愈近,脚步声愈来愈响,他感觉到自己的心情就仿佛快要成了一滩烂泥,腐烂在自己的身体里,搞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
    在那脚步声达到最响的时候,在于北蓓几乎以为薛英智会像平常那样伸出手,拍拍自己的肩膀,然后一脸笑着说“一起走吧”时,在他几乎已经摆好了脸色,做好了拒绝他的准备时。
    身旁却只是一阵风吹过,那人今天戴了围巾,那风是他的围巾扫过他时,带起来的微风。
    随着那阵风吹过,他看见薛英智已经走在了自己的前面。
    他与他擦身而过,并在这之后渐渐地与他越来越远。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头。
    他想起了那一次,薛英智那通红的仿佛要滴出血的脸,他想起了他看自己的眼神,那眼神是那样的令人害怕,仿佛下一秒他便要吃了自己。
    可看着那人的背影,他却觉得,那个人仿佛根本不认识自己的似的,他们只是一个补习班一起唱歌的同学而已,除此以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心里的慌张感一下子就没了,可随即而来的,是另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愣在了原地,直到有同学从他身旁经过,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薛英智已经离开了。
    很奇怪的,在那一瞬间,他的内心是有失落的。
    就好像一朵花那样的鲜艳欲滴,却突然有人告诉你,它再过了一刻便要谢了。
    所以,只是自己的自以为是吗?一直都只是自己的自作多情吗?
    薛英智的围巾被风带起,轻轻扫过了于北蓓的脸庞,却如同是一记是无声的耳光,将于北蓓扇醒。
    他其实并不喜欢自己?那次的失态或许只是另出有因,也或者,他虽然曾经喜欢过自己,却也在自己无言的拒绝中消失了,他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他,所以他也放弃了吗?
    之后那几天,薛英智真的一句话都没有在主动跟于北蓓讲过,他们仅有的谈话,都是老师叫他们有事,他们两个人一起应付着搭话罢了。而即使是那些谈话,也是很短的,只存在于短短几个字,几个词之中。
    薛英智仿佛在控制,在控制着跟他谈话,在控制着自己在他面前的表现,在控制着他跟于北蓓之间的距离,他甚至连看都不会再看于北蓓一眼,当一起上课时,于北蓓站在台上,反而是他主动去看他。而他则是端站着,头也不抬的看着手里的谱子。
    于北蓓感觉到了他是有意的,可他表现的却又仿佛一切都很正常,他不会对他有任何主动地反应,却也不会在人前让他难堪。
    于北蓓这才发现,薛英智真的是一个万人迷,他跟所有人相处都是一副笑盈盈的模样,他笑时露出他的那一口大白牙,散发着独属于少年人的英俊爽朗的气质,让人并不觉得他是十分虚伪的。他跟所有人似乎都能聊起来。唯独对于北蓓,他是区别对待的。当于北蓓出现在他眼前,他会绕过他,继续装作与旁人在谈话,他们笑的那样开心,就更加衬托出了于北蓓形单影只的尴尬。
    可于北蓓能做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本来也不喜欢他,而且最开始的时候,薛英智或许也表达过对他的好感,可是却是自己最终拒绝了他。所以其实薛英智现在这样对他,或许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之间的那层情愫本来就短,也浅。
    根本就不需要任何行动,随着时间,那层情愫便会渐渐被时间给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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