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牡丹糕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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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治修知道这个麻烦他不该惹,可当听到张衡现身菜市场救人时,他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穆一春,无论他怎么克制自己,心里就想长了刺一样,睁眼闭眼,辗转难眠,一春失明,他不知道这时的他是如何一个状态,也后悔当时自己怂恿他去找秋云。明明已经决定快刀斩乱麻,断了这份感情,可无论怎么理智,他还是来了,见到那人的一刻,心中莫名一痛,见到他旁边的秋云心中更不是滋味。
    眼不见心不烦,这句话终究是骗人的,一日不见,思之如狂,这才是他内心的感受。对于一春,他是想忘忘不掉,得又得不到。这种掏心掏肺的感觉折磨的他夜夜难寐。
    浪峰一路跟着公治修,他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中。遇到一春之前,公治修杀伐果断毫不留情冷漠无比。而现在却比以前痛苦,进也好退也好,都是一般滋味,总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会开始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喜怒无常,比以前更难伺候。他在宫里经常对着桃花糕发呆,也不吃。偶尔竟然会露出笑意,可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把桃花糕扔在地上。
    公治修的苦恼不是来源他不明白,而是他太明白,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结果,也早看透自己的结局。
    这世上的苦恼,不止会找不聪明的人,也会找聪明的人。
    浪峰作为一个护卫,无法干预,也不敢多劝,只能把这一切看在眼中烂在心里。
    “他回来,我做的究竟对不对?”
    马蹄声,车辙声混合在一起,车中的公治修看着路边的景色眼中有些茫然,口中不自觉的道了句。
    车外赶马的浪峰手中的缰绳一顿,却是加速赶车。公治修是皇帝,在人间对和错都是他说的算,他说对就对,说错就错,无人能干预。
    京都还是和年前一般热闹,突然而来的天灾仿佛并没有阻隔这里的繁华,大老远的秋云就闻到刘季墨香阁里的桃花糕香。
    “啧啧,都这个时候,刘季还有桃花糕,这胖子对我也太好了,刻意给我留着!”说罢带着一春也不管前面带路的公治修和浪峰一闪身钻进了墨香阁。
    刘季的墨香阁还是老样子半天见不到一个鸟人,自从曹参倒了之后,他不知道从哪弄了一把胡琴,天天坐在门口弹,这一下更没人来。
    这不大中午的,还在家里睡午觉,刘季端着一壶茶,拿着一个小马扎往门口一座,把胡琴往圆溜溜的肚子上一卡,脑袋一晃开始拨弄胡琴。短胖的手指拨弄起琴弦来比泥鳅还溜,不过就太难听。
    “老刘,你是不是要改行做木匠?”
    熟悉的一嗓子,让刘季一个激灵,这噩梦一样讨人嫌的声音他怎么都不会忘,抬头一瞧正对着自己笑脸色有些苍白的秋云,就知道讨债的来了,现在关门都来不及,只好拉着脸道:“你今天要是没给我大师的丹青妙笔,就少在这里蹭吃蹭喝。”
    “刘季,这都快八月了,你屋里还有桃花糕的香气,我要不给你消,这来年怎么办?你这墨香阁十天八半月没一个人,我来陪你说说话,你还把我往外撵!还是不是兄弟?”
    “兄弟?当年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说好下次来给我带人留笔墨,这都说了多少年了?”
    秋云乐道:“我不给你一副我的真迹妙笔吗?”
    不提还好,一提刘季脸都绿了:“你还有脸说!我没见过字写那么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拿出来显摆的。”
    “老刘,你这话说的不对,你把我的绝世好字挂在屋中最显眼的地方,我保证绝对你的门槛绝对被踏破,人都有好奇心,谁不想看看这么丑的字是谁写的?我这是为你增加人气,客源有了,还愁没有新墨宝?”
    刘季都快被眼前这家伙气乐了,这家伙一张嘴颠倒是非黑白,还说的振振有词,这么多年都这个吊儿郎当的样:“我屋里的桃花糕不多,不过倒是做了一种新的牡丹糕。你们两坐下尝尝。”
    秋云应了一句话,拉着一春入座,刘季这才注意到这一直没有说话的一春行动不便,眼睛好像有点问题,不由关切问了句:“你眼睛怎么了?”
    “没什么,看不见而已。”
    刘季一愣,不由长叹一口气:“那能好吗?”
    “不知道。”
    “我认识京城里几个医术高超的大夫,我帮你联系一下,你去看看,说不定能治好。”
    刘季是个热心肠,上次在曹参事件中,他重新认识了这两人,而且几个月不见,好好的一个人变成这样,他心里多少都有些难受。
    “谢谢,不过不用麻烦。方便给红烧肉喂点水吗?”
    刘季接过扒着一春的红烧肉,刚准备说几句,屋外突然传来脚步声,满心欢喜的以为来了客人,抬头一瞧来的这位,脸色顿时就变了。
    “您……怎么来了?”
    公治修斜眼一瞅秋云,什么也没说走到一春旁边一撩衣服坐下,浪峰站在旁边。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秋云一拍桌子:“老刘,不说好了弄点牡丹糕吗?”
    刘季没动弹,看向公治修,片刻后听到他口中一句还不快去,这才赶忙跑向后堂。
    说实话,真是可惜了刘季这一手好手艺,明明可以靠食物赚钱,却偏偏要附庸高雅收集什么笔墨丹青,开个文人聚会交流的墨香阁。
    比起桃花糕,牡丹糕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软糯清香,甜而不腻。因为习惯,公治修就是觉得好吃,也不会多吃,能吃两三个就已经很给面子。在看秋云一边吃一边往百宝袋里装。而一春吃的慢条斯理,似乎在细细品尝,手中最后一点糕点送入口中咀嚼完毕,公治修抢先一步在秋云之前把下一块点心递到他手中。
    一春右手一顿,礼貌性的道了一句谢却没有接,话一出口公治修的脸色变了,而秋云则颇为得意。仿佛在说,他的媳妇没那么好糊弄。
    刘季觉得这气氛尴尬至极,可想走不太礼貌,留下吧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坐在凳子上是浑身难受。
    “刘季,我记得你的规矩是,到你的墨香阁吃了你的东西,要留墨宝对不对?”
    刘季一愣,不知道公治修说这句是什么意思,但也实话实说。得到答复,公治修让刘季备了笔墨,走到桌前提了一句诗。
    公治修不是什么书法大家,他的字虽然排不上品级,但也不能差,再加上他的身份,掏出印章往左下角那么一盖,这便是一字难求。放笔落印,公治修往旁边一站,看着秋云:“吃了东西,留个墨宝。”
    公治修不是不知道秋云会认字,但字写的及丑,可他这么做明摆了就是示威不爽。
    秋云也知道这小子心里憋着气,这字要是写了,公治修铁定让刘季挂出去的,存心让这天下人看他笑话。他倒不是害怕别人笑他字写得丑,只是这自愿和被动之间差了一截。要是自己不写,正好撞到公治修枪口上,还是让他得意去了。
    思索间一春突然抓住他的手腕:“我教你。”
    别说秋云傻眼了,就是公治修和刘季也傻了,这穆一春什么时候会写字?可事实证明,穆一春没有开玩笑。
    他让秋云握着笔,而他握住秋云的手,简单交代几句,便在纸上书写起来。一春只写了两个字,这两个字简单,而且常见。
    刘季看着纸上秋云两个字,摸了摸圆溜溜的下巴上几根稀疏的胡子,别说这两个字还写得有模有样有那么点意思,要知道几个月前,这个穆一春还是只会画画的主。
    不过,一春的运笔姿势和书写方法笔锋的走向都好像有那么一点公治修的味道。刘季琢磨着,却不敢吱声询问。
    秋云看着纸上这两个漂亮的字一时还有些像做梦:“你的字什么时候写这么好?行啊!”
    一春只是笑笑,这是他写的最好的两个字,每次想他了,就写他的名字。一侧的公治修心情复杂,一春写字的习惯和方法,包括拿笔写字的姿势都是他教的。当年自己也曾这样教过一春写字。
    也许,当真是物是人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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