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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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的午饭是在回家路上解决的,还不到饭点,客人不多,面馆的老板娘很是热情,教了沈一岑一些治脚伤的土方子。解决了肚子饿的问题,沈一岑继续做人工导航,又是去了趟超市,又是去了春谢里的小菜场,日常用品和晚上的食材一并买了,沈一岑拄着拐杖,孟余忘大袋小袋的,就这样回了家。
    相识不久,他们俩相处的时候都挺客气的,只是从初见时候就带着些微的小心思,沈一岑自己没觉察出来,现在在心里挑明了,少女心总算是活跃了一回,捡了些他少年时候的任性回来,可是看不透孟余忘心里怎么想的,蹦跶了一会儿便又回了平常心。
    平常待人,顺其自然,总没有错的。
    孟余忘则是想着好好表现,日久生情,故事里都这么写。
    不然怎么说有些人就是天生一对呢,这俩人互相有了感觉,又还颇有默契地互相都没提起,当局者迷,说的可不就是这样的么?
    等回了家,孟余忘把人放在沙发上,回头一看这屋子的布局,忍不住摇了摇头。沈一岑在春谢里的住处背靠锦荣街,十多层,视野很开阔,一边阳台装成了休息区,开窗就能将春谢里的小白楼建筑群尽收眼底。文青韵味的一排小白楼从上面看各有风格,有些人家的屋顶上种了菜,有些院子很大,老人家陪着三两小孩在玩耍,临近楼下的一块地方种的全是李子树,花期已经过了,但满树紫红的叶子,从上往下看去的景色也很是赏心悦目。
    然而他自己的屋子就看不出那么讲究了,大面积的黑白灰铺陈开来,看不见一个圆润的拐角,冷硬而寂寞,唯有厨房那块摆着的瓶瓶罐罐还给人点温馨的家的感觉,楼梯下一块格格不入的儿童地毯,倒是让屋子有了些人气。
    沈一岑被孟余忘“嫌弃”地一通打量,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说:“也不是小姑娘,喜欢大红大紫的,干嘛嫌弃我家的风格?”
    他这房子不瞒说,就是个精装样板房的模样,搬进来就没改过,一是不想花那个冤枉钱,二来他也没觉得这样式不好看。就是一个住处,讲究的不是舒适么?这装潢有什么高低之分呢?
    “我带你参观下吧,选个喜欢的房。”沈一岑蹦跶过去扶着孟余忘伸过来的手,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楼上有一个书房和一个小阁楼,阁楼倒是能住人,但没装空调,等过段时间要是真像天气预报说的那样下雨的话,你可以住几晚试试。书房这段时间我在睡,现在上楼麻烦,就拜托你帮我把被子枕头弄到下面来吧。楼下卧室有三间,带你去看看。”
    然而看了和没看也没啥两样,装修都差不多,不一样的就是主卧明显大一些,带着一个卫生间,次卧里有一间装着一整面墙壁的书架,另一间放的是游戏机和影碟。
    孟余忘想都没想,选了主卧边上的房间,沈一岑就坐在床上看他把东西拿进来。他看得出神,脚踝处时不时的疼痛都没仿佛没感觉了,就是看着衣柜里挂满的自己的衣服微囧。
    “我有时候打游戏就睡这儿了。”
    孟余忘笑了:“有时候?”
    沈一岑死不承认。家里房间多,主卧虽大,但他没动过加装某些设备的念头,反倒是两件次卧搞得休闲娱乐两不误,前两天他还睡在这间房里呢,可是一时兴起挪到了楼上——他的菜谱和收集来的秘方都放在楼上书房里——哪想到“好学”一回也能倒霉了。
    因为沈一岑时常换房间睡觉,所以往每个房间的衣柜里都放了几件衣服。他自己对时尚要求也不高,到了夏天就是白衬衫、T恤和牛仔裤,花纹图案根本不讲究,也就不需要挑出个喜欢,所以孟余忘就随便捡出了几件,空了自己需要的位子出来,把自己带来的换洗衣物放好了。
    两个人的衣物摆放在一起并没有什么违和感,只是相比之下,同样是T恤衫,沈一岑的就像是少年人所穿,孟余忘的尺寸大一码,更有社会人的成熟稳重之感。他在中间放了个空衣架,免得不小心穿错了。
    接下来要把被子晒一晒,沈一岑就不搭手了,躺在沙发上,在脚下垫高了,看着挺惬意。孟余忘一看也没什么收拾的了,拿着钱包准备再出门一趟,他想去那个海鲜市场。
    “锦荣街那边有一个配钥匙的摊子。”沈一岑把钥匙丢给他。家里备用钥匙还在燕池那里,忘了拿回来了。
    孟余忘出门,沈一岑一改悠闲的模样,捞起茶几上的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沈白过了一会儿才接了:“你会主动打电话回来,真是稀奇,我想肯定不是你要回家吃饭吧?看来是谈恋爱的事情有眉目了?”
    沈一岑嘿嘿地笑了两声:“没有没有,八字还没一撇呢,怎么着也得生米成熟饭了再和你们说吧?”
    沈白看着手边曾好期带回来的相亲资料,摇了摇头,也不知谁能治治自家儿子这口无遮拦的毛病,这嘴贱的,也亏他能找着人喜欢。“那你是想我们了?”
    “想!但是最近我不回家了,给未来找找眉目啊。”
    这潜台词就是您二老也别来。他可没忘家里还有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沈园呢,想想,要是顺其自然到真发生点什么,情浓意浓的时候,他家曾爸爸突然开门进来,那场面可真是好看了。
    沈一岑脸皮厚倒是无所谓,可他好不容易定了心拐人回来,被吓跑了怎么办?
    “嗯。”沈白应的很爽快,“干坏事要多久?”
    “您就当我失踪了吧。”
    孟余忘去买了两条鱼回来炖汤,进门就看见沈一岑在厨房忙活。他坐在一个高脚凳上,守着火,房子里有些酸甜的味道,是在做点心?
    “你可真是闲不下来。”孟余忘凑过去一瞧,没瞧出什么玄妙,不过那味道倒是诱人,多闻一会儿口水都要下来,“做果酱?”
    “饼干夹心。”沈一岑得意,“做饭我是没那个心了,做点零食还是行的。住在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谢锦老板的点心是旧苏一绝,上次就想请你尝尝来着。”
    “怕是尝过了就更不愿意走了。”孟余忘笑笑,有些好奇他对制作点心的兴趣是怎么来的。
    “春谢里小孩子多,我认识一个小男孩,因为某些原因必须补充糖分,光吃糖又容易吃腻,我和他成了朋友,就时常做些点心送给他,你说送了一个孩子能不送第二个?我倒是有些后悔开的不是甜品店。”沈一岑回忆之色渐浓,有些伤感,“我的点心远近闻名,那孩子后来却搬走了。不止如此,春谢里我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旧苏原来依靠湳杭发展,后来开发了旅游项目,城市高楼拔起,老旧的道路不堪车流,于是又改建了新城,像春谢里这样有年代感的地方越来越少,老户搬走,住进来的新户却没多少,反而是临近的商业街步步紧逼,恨不能生出一张大口吞了这地方,拆了再建就是一条赚钱的街道。
    “再过段时间春谢里就要寸土寸金了,打主意的人不少,我年初的时候还教训了一帮来我店里捣乱的混混,是隔壁锦荣街卖进口货的暴发户派来的。”
    沈一岑看着虽然温和,可孟余忘觉得他肯定不是会吃亏的主:“不给生意做的手段?你怎么处理的?”
    “哈哈,很老的桥段了吧。不过这年头亡命之徒哪那么好找啊,全是些逃学的小孩,顶着鸡窝头就来了。他们欺软怕硬,我抡起了椅子就能吓得他们跪下喊爸爸。”他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却是能让人想到当时那个场景。
    沈一岑做好了饼干,拉着孟余忘睡了个午觉,下午的时候边吃饼干边玩游戏,晚上喝了鱼汤,又看了部电影,再疯玩了一盘游戏,才各自回到床上去休息。
    这一天过得可以说是很平淡了,但是孟余忘回到房间,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平复下来。他的心动堪称剧烈,此刻呼吸间还有甜香的幻觉,满脑子都是成功更进一步的念头,刺激得心里的小人蹦来蹦去,喜悦难消,注定今夜无眠。
    然而等他真正躺倒在床上,闻到被褥上真实存在的阳光味道,就像是跌入了一个“温柔乡”,意外做了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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