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伊始(二更修)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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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颉看着那只肯给他背影的妖简夜,心中酸涩,为什么认出了我,却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不来找我,我们已经有了小孩儿?他抬起头,天空变了色,染上了冷色系列的颜料如碳灰一般。
    路颉走到车里傻傻的坐着,面无表情的看向没有焦距的前方,如果这是一次感情考验,他输了,输在妖简夜的无情上,如果是一场人生战场,结局待定。
    妖简夜不管路颉在这一段时间里,是如何待他们母子的,她只知道,是那个男人给了她一生最宝贵的财富,也给了她一段她并不想保存的记忆。
    剧情走的太快,又太慢,快的让她措手不及,慢的让她日夜思虑。她坐在沙发上,两手上的报告写好,深深吐了口气,这个决定,她已经做了许久,时机已到。
    小孩儿和墨裴张墨然还在去C市的路上,小孩儿和张墨然两人玩儿着手里的游戏机,但小孩的状态却不怎么好,玩了两下就放下游戏机,闭上眼睛靠在一边,张墨然也不打扰,将自己的游戏机也放下,给小孩儿捂了条毛毯,自己也歪在一边拿起书看起来。
    小孩儿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临行前妖简夜给他说的话,许下的承诺,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呢?真是个从不给安全感给自己孩子的妈妈!
    路叔叔是自己的父亲吧?妈妈说爸爸死了,那是个故事吧,妈妈编了一个不存在的故事骗了大家,也骗了她自己。
    如果我长得和路叔叔只是有些相像,又为什么会那么像?一接近他,内心就有一种他真像他父亲的感觉,路叔叔应该也有同样的感觉吧,他对我真的很好。可是,妈妈,有什么理由这么做呢?
    当所有人都察觉到小孩儿与路颉的相像时,路颉内心的怀疑种子已经长成大树,趁着给小孩儿做临别餐,和小孩儿相处的时候,在小孩儿头上轻轻拔掉一根头发,离开之后就跑到市医院找原秋,告诉原秋让他做个亲子鉴定。
    站在原秋办公室里,路颉拿着两根头发,严肃冷面的对原秋说:“小秋,拜托你了!”
    当看见两根头发的时候,原秋便知道路颉或许早就有所怀疑,只是在他的催化下,这个怀疑让他采取行动。而路颉本人,可能也想起了多年前他和妖简夜的事了。这个路颉和妖简夜共同的秘密。
    原秋认命的帮他,路颉呆呆的坐在原秋办公室的转椅上,回想起那年初识,妖简夜竟然就是那个自信到令人觉得有趣的女人,如若不是原秋提醒,和墨裴的简讯,他大脑封存已久的记忆怕是就翻不出来了。
    自后来见到妖简夜起,他就发觉对她有种莫名的熟悉感,现在记忆回笼,他却又害怕了,经过对妖简夜的了解,他知道妖简夜在某些事情上有多么的冷血无情。
    那段记忆恍若一个笑话,从最初认识开始,产生的异样情感,结果是那么的明白。那是他刚来G市,有一个晚上,他一个人去桥头客栈吃饭,桥头客栈是个集住宿,赏景,夜食,酒吧,购物的一个地方,是一个无聊人的好去处。
    桥头客栈由一条小河布局,整个客栈是个古式的建筑风格,连服务生都大多是穿着长袍,小二模样打扮。仿佛身处客栈之中的人穿越一般,服务员叫小二,老板叫掌柜,收银叫财会,整一个古式风格,实在惬意舒适的很。
    人们吃着喝着聊着,在这里,能放松心情。
    他坐在窗边看河中的倒挂月影,思考着他的计划该如何实行,现实比想象残酷,他现在需要人手,否则他的杀破狼计划胎死腹中。
    喝了一口店家珍酿,度数极浓,非常适合现在的他,愁的滋味,只有喝着酒才能解,不是说一醉解千愁吗,他也想试一试。
    一罐子的酒酿,他喝空了,就又叫上一罐,足足喝了三罐,准备再叫一罐的时候,他觉得酒劲有点大,站起来时头有些发晕。
    抬起头四处看,想清醒一下脑袋,才发现他身处的店里,有人正闹着。
    一个男人,长相算是个小白脸儿,身后跟着几个大老粗,要和一个同他一样坐在窗边的女人喝酒,尽欢。女人相貌还算可以,但就是冷漠了些。
    不知道她一个女人怎么半夜跑到这种男人多的地方来喝酒,桌子上也摆着一坛子酒,大概四五小杯的容量,也不知道是怎么招惹到了这么几个人,女人的态度非常冷漠,甚至是无视,自顾自的喝着杯中酒,看着窗外的夜色。
    男人估计是喝多了酒,脾气上来,大声道:“女人,今天也要你陪爷喝酒,这个酒你不喝也得喝!”
    说着就让几个大老粗对那个恍若未闻的女人出手,动手的瞬间女人转过头,冰冷的目光盯着那个小白脸儿的眼睛,拿起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扔了5百块钱在桌上,跨过几个人就要离开,大老粗自然不肯放过她,将她围在中间,女人转身对着那个面露凶狠的男人说:“你知道为什么世界上,女人比男人少吗?”
    小白脸儿气急,挥手,几个人就上前要抓住女人动手,女人躲过身旁一个人挥来的手,给了旁边一个人一拳,被打的男人吃痛,其他的人就一起围上来出手,一定要她好看,她敏捷地躲过几次偷袭,暗中借力打力,自己没被碰着,出手的人却伤的不轻。
    几个人面露不善,下手更重更快更狠,眼见女人可能要被碰到,就连女人动作更加快速的移动身体,防卫的出手力度几乎不留情,趁机道:“因为,女人都厌恶你这种恶心的雄性生物。流连风花雪月,不顾自己老婆孩子的人,你说是不是?”
    店里的人惊讶女人的身手,在几个强壮的男人出手下,还能游刃有余,不受分毫伤害,言词间已经道出小白脸儿的男人的行为,小白脸男人也很惊讶她怎么知道自己有老婆有孩子,他抬起手看了会儿,才发现自己手上戴着一枚结婚戒指,咬牙看向女人。
    路颉道:“愚蠢!”
    上前将几个男人狠狠揍了一顿,男人才愤怒的带着人离开,女人却道:“多管闲事。”
    路颉觉得这个女人有些莫名其妙,刚才的一番话用在那个娃娃脸的小白脸儿上确实合适,但着厌恶的矛头指向他,原因又是为何?仅仅因为他出手帮她打跑了那几个恶心的人?这也太不合理了。
    女人转身离开的动作却有些迟缓,估计是酒喝多了,酒劲上头,一时没怎么缓过来,他上前扶住女人,说:“就当是你在帮我吧,我酒喝多了,给我撑一下。”
    女人瘪了他一眼,无情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喝不得酒,还要喝个烂醉的人。自以为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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