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姻缘【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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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在水里是不冷,但是出水的一瞬间真的感觉浑身泛起一身凉意,他都这个样子了,那女子更不用说了:“我欠你一条命,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还给你。”他确实对女子改观不少,毕竟以前所见的女子,就算是忍住不叫,也不可能给他提供帮助。
    伤口泡了水之后发了炎,不过好歹不是冬天,他身体好,也没落下什么毛病。
    不过今天那个穿着一身华衣的大少爷倒是有趣的很,手里还拿着枪都被人那么欺负,要不是看着还顺眼,他才不会多管闲事,不过之后来的人是军委的人吧,身份不简单啊。
    ——
    要说青阳城里最不讲理,横行霸道的一行人,除了清风山的那波土匪无人再出其右,清风山易守难攻,这虽然是块大肥肉,但是也是个大工程,倒霉的人喝口凉水都会呛死,谁知道你会不会被那入了口的肥肉给烫伤了口。
    怎么说呢,有能力去剿匪,但是谁去剿,用谁的人?会有多大损失,这块肥肉要是在嘴边被人劫了胡,那可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于是谁都有能力,但是谁也不会去管这烫手的山芋。
    知道军方不敢拿他们怎么样,那些土匪就更是肆意妄为了,上次在清风山脚下截了迟瑞货的几个小喽喽回去可没少编排迟家,其实无非就是看上了那一车的银子,哪来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可是愣是给人一种这迟家不把清风寨放在眼里的意思。
    于是怒火就牵扯到了誉王府,他们不敢动迟家,但是又不能出了这口气,那么刚刚被老太君定下的迟家少奶奶就成了软柿子,想捏就能捏。
    大张旗鼓,不但人不放过,连屋子都给烧了,最后更是把不知道什么时候劫来的火药都给用上了,动作很快,迟家收到消息之后到赶到的这段时间,火已经蔓延开来,古老的建筑,本来就早已腐朽,火蔓延的速度自然是飞快。
    ——
    迟瑞没见过那个女人,更没有什么感情,一切都是老太君一手包办,为了不扫老太君的兴,也为了不让自己那么痛苦,迟瑞走了趟临城去送了些货物,顺便散散心,他这个人从来都知道怎么享受,自己为难自己,这不是他的风格。
    站在旁人为那女子搭的衣冠冢前,迟瑞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难过的要死?谈不上,两个人没有感情,愧疚是有的,但是也不是全部。
    听说尸体全部都被烧焦了,连个全尸都没有找到。
    是什么呢?迟瑞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从墓碑前回到家里,踏进家门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明白自己内心的感觉。
    是轻松。
    仿佛终于舒了一口气,不知道在庆幸什么,但是无比清醒的知道自己心里负面情绪并不多。
    见他许久不说话,大姐以为他是太过自责,亲自来开导他:你也别太自责了,这件事情根本就不怪你,要怪就怪那些作恶多端的土匪。
    确定了自己内心的感受的迟瑞终于确定了自己心里的情感,一遍一遍的想起那个笑容,一遍一遍的用大拇指摩擦那个香囊,虽然知道这不是那人的,可是这是自己唯一有的跟那人有关的物品。
    有时候他会突然笑出来,然后自己都被自己吓一跳,原本以为自己会渐渐忘记那个人,但是奇怪的是,越想,那个场景在脑海里就越清晰,越鲜活。
    那个笑容,就像是刻在自己心里一样,连着那初春的山脚新发绿芽的树苗一起印在他的脑海里,冷不丁的就会想起。
    要不得,忘不了,舍不掉,丝丝的连着那春日里的杨絮,总是趁他不注意就飘到屋子里,等发现的时候早已经无法清理。
    ——
    如果说现在迟瑞的内心有多复杂,多纠结,那么天羽就有多舒心,多轻快。
    因为他终于报了恩,还了情。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已经过了年少无知年龄的男人,他自然知道芸香眼里的丝丝柔情是什么意思。
    他欣赏她,但是他不爱她,他清楚的知道。
    但是谁说这辈子一定要为了爱情去干些什么撕心裂肺,辉煌壮烈的事情呢?这个女子温柔善良勇敢,对他情根深种,他虽然不爱她,但是能保护她一生,这就够了,还能再去奢求什么呢?
    刚把她救回来的时候。
    “昨天誉王府遭劫,是我救了你啊!哎,别乱动你头上有伤。”
    “谢谢你救了我。”
    两人自己开火,做些小菜的时候。
    “哇,方大哥你好厉害呀。”
    “这不算什么,这些啊,我从小就会。”
    “好香啊!”
    还能怎么勉强呢?这个女子选择了他,那就是他的责任。
    但是,他偏偏就出现了。
    ——
    如果说之前还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那么在迟瑞知道自己的心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所求的必定是他人所不容的,只有自己真正强大起来,才能在有机会的时候用你的力量把人抢过来。
    他的洋人老师终于说了一句他赞同的话,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前一点朱砂,那是屁话,当你真正有了江山,就算那个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人了,你也有能力,把他抢回来!
    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老太君终于重新认识了自己面前这个早已经高了自己一个头,眼睛精光内敛的孙子,他的孙子终于长大了。
    “我想尽快帮你另娶一房。”
    “我已经有意中人了。”
    “你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我现在四处派人在查嘛,差不多的话,这几天应该就能有结果了。”
    “要是你真的那么喜欢她的话,奶奶就答应你。”
    “谢谢奶奶。”
    ——
    “查出来了?具体说来我听听。”他进行的很秘密,这些人都是心腹。
    “查出来了,主子,那位少爷叫天羽,我们往深处查了下,发现少爷的身份有问题。”
    “嗯?”有问题,只有秘密执行任务的人才会有假造身份的可能,
    “革命党?”看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啊。
    “嗯,不过那位少爷现在的身份很尴尬,他知道的秘密太多,听说最近要退出革命党,那些人怕是不会放人。”卸磨杀驴,这是蠢人才会干的事情,不是过于重要的事情一般不会采取这么极端的处理方式。
    天羽究竟知道了什么?
    “行了,你先下去吧。”看来还是得让他亲自出面。
    ——
    如果那人没有出现的话,自己是不是会跟芸香就这么过下去?
    那天他高兴,应该说是非常的高兴,他不是傻子,闯了那么多年,他把那些人当兄弟才为他们卖命,他知道自己知道的事情迟早会成为阎王帖,但是还是选择相信他们。
    事实表明,他眼光还不错,他们真的给自己洗净了档案,现在的自己,就是那个平平凡凡的李天羽,他的兄弟没丢,他还有了家庭,这辈子值了。
    所以他把自己今天刚发的工钱的大半都给了路边乞丐,要是让芸香知道了又该说他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没事,今天他高兴,放肆这么一回。
    然后转身他就遇见了他。
    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奇怪的是,他依然记得这人,很奇怪不是吗?按理来说,他应该一点都不记得这人。
    那人走近,就像是走进了他的世界,他的心里:“你还记得我吗?你曾经救过我。”
    “你不用放在心上的。”他装作无所谓的笑了笑。
    那人的眼神中充满了爱慕,丝毫不加掩饰,他甚至都不敢与他对视,他不承认在那一秒他突然心口颤了一下,但是,这就是事实,不可能承认的事实。
    ——
    花灯节,这应该是老百姓和那些名流唯一有机会出现在一个场合的时间了,往年的花灯节迟瑞是不会去的,那些小女子卖弄文学川杂着灯红酒绿的双人舞,这样的氛围像是天生与他绝缘一样。
    他虽然有本事,但是还是没在政府军区挂个一官半职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仅剩的一点点“清高”。
    但是他还是来了,来的原因很简单,老太君亲自下了命令,这次要是不去的话,就收回之前说支持他的话,迟瑞只能妥协。
    他恨不得没来,他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熟悉的侧脸,那个身影几乎每天都会在他的脑海里回忆起,那个侧脸就算是化成灰他这辈子也认得。
    他听着旁边人的话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跳得不错。”
    “是啊。”
    “你看,他们俩,挺般配的嘛。”
    他没有坐家里的车回家,想冷静一下,想些事情。
    “如果你爱的人有了爱人,你会怎么做?”这个问题困扰了迟瑞一晚上,等他拖着沉重的身躯起来梳洗之后,坐上饭桌,不知道怎么就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旁人都一脸担忧的看着他,但是没心没肺的二姐丝毫没有感受到,不以为意接道:“他竟然做对不起你的事,你也别喜欢他了。”
    这种敢爱敢恨,人家伤我一分,我就还他十分的性格还是依然那么直戳人心。
    他同情的递了个眼神给二姐夫,那边回了他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他竟然突然懂了二姐夫想要表达的意思: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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