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人间迷相(二)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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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扬,话里话外带出来的意兴阑珊;身为主角,他倒是没有半点费力伤神的地方。比做个无事一身轻的大少爷,还恬然自得呢。
    也不怪他。这一些老辈的人,现而今不用劳动他们去公司主持相关的工作了;闲得心上像长了草,肯定也想给自己踅摸出点儿事来做。采扬的婚礼,无疑成为他们大展拳脚,竞相发挥余热的,最佳试验场地。
    晏晏,在听到“未来杜家女主人”这个称谓时,脸上荡开的红晕,久久没有消退。
    采扬,每说出一个字;她眼中的光芒,一波一波地,如虎珀拾芥般,荡漾在对方的面容之上……。鲜明,且又深刻到耀眼的爱意,送眼流眉之间,吐露了个明明白白。
    我不知道,弟弟,会不会有这个觉悟。反正,身为旁观者,我险些被她直白的传情达意,闪瞎了双目。
    不能否认:我面前的女子,对她的婚姻生活,满怀期待。
    怀抱着一腔,热忱向往的女子,瞳中闪动着璀璨的光彩,让我不得不心生感动——所谓的“幸福”的样子,应该便是她,含笑凝望,痴痴入神的容颜。
    春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惟愿:上天,不负所有赤诚的心意。由你信马由缰,痴狂一生;归来,仍是杨柳依依,桃花如面。
    “姐姐,我的订婚礼服,明天就会到了。”晏晏,扬扬在得地抓住了我的手,“是我亲自参与设计的哦,请了意大利很著名的礼服制作大师,手工缝制。采扬说了,这是你教他的,要送给未来的妻子最好的‘见面礼’。”
    想当然的,我没有说过这种话。我连他们要订婚的事情,也是刚刚才知道,更不会精明到,要为以后的弟媳妇儿打出预支好感的提前量来。不言而喻,这是,采扬代我,在送顺水人情。
    自然,这话,我是不能澄清的。没的,拂了弟弟的好心。
    再一看她,这么欢喜爱悦的表情;不由得让我也对那件礼服,心中升出了几分期望。
    拉冬,立在凳子下面,看到是晏晏兴奋地拉着我的手——立时,跑了过来。它把头,高高昂起,双眼直视,带点咄咄逼人的威风之气;喉间“哼哼”地滚着冒着热气儿的怒意,好像随时要扑过来大打一架的气势。
    我,拍了拍拉冬毛茸茸的脑袋,很有耐心地劝导着任性的小狗:“不许这样了……。晏晏,跟我们是一家人;你,可不能分不出好赖哦……。咱可是个好宝宝,不能成为一个不讲礼貌,招人讨厌,还人见人烦的小孩儿。”
    也不知,它究竟听懂了没有;依然很不服气地,甩了甩尾巴;忿忿不平地在我身边巡视来,巡视去;也没给晏晏,一个好脸色。
    晏晏,似乎早已放弃了,同它和平共处建立良好外交关系的打算;对我苦笑了一声,也回以小狗一个爱理不理的撇嘴——同拉冬,基本上形成了“斗气冤家”,互看对方皆不顺眼的相处模式。
    实话实说,每个女孩子,对于仙袂飘飘的“礼服”;都有一份与生俱来的神往之心。
    谁能抗拒,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穿着色彩缤纷,流光溢彩的长裙;在满是珠光宝气的宫殿里,盛装打扮,如天上仙子一般,与自己一见钟情的爱人,翩然起舞的诱惑呢?!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有生之年,演绎一场倾国倾城的“绮梦”;是属于每个女人的,不可忘却的共同梦想。
    多数的人,只是想想而已。
    拼尽一生的气力,赌上半世的运气;也想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给自己筑梦的,成就毕生夙愿的人。这一点,完全可以从女人对自己婚礼的每一个细节的执念之上,便可见一二。
    客观地来讲:我,也想锦罗玉衣,美轮美奂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实打实的“公主”。并且,单就实力而言,这个愿望也很容易实现。只不过,我身边缺少那个肯与我共舞的人。
    缺失了相看不厌的“有心之人”,任何勉强拼凑起来的浪漫,繁华;都是华而不实,又分外苍白的自我麻醉。
    没有实际内容的虚华;与我,又有何用?
    剥去了一身的华服,我内里的底子到底如何;自己,比谁都要清楚。那么,就是做戏,也尽可以省省了。总之,我不想演给自己看;也没那个必要。
    采扬,也许是怕我听了沉心,又或许是真怕我的心眼儿小,想得太多;他,不着痕迹地将话头跳到别的方向,开始转到婚礼的日程安排上去了。
    依照老例:长辈们,会请专业人士看黄历,找一个吉日定下大婚的日期。据说,已挑出三个上好的宜嫁娶,兴家旺业的吉日,进入了最后的备选。
    大伯的生日,在农历的二十六。双日子,最宜办喜事;才会选在这一天请“订婚宴”。
    接下来的几天,晏晏的礼服和定制的首饰陆陆续续地送到了。家里,忽然之间,出出进进多了很多的陌生人出入。他们不是来送东西的,就是来请示汇报的;忙忙叨叨的,订婚仪式的大致流程也走了两三遍。
    大家都有事情做,好像只有我,是个闲人。左右自己也帮不上忙,只能每日里颇费些脑筋,推陈出新地研制我的新式甜品与点心。一来,可以让采扬和晏晏尝鲜,调剂餐单;二来,我也动了自己有朝一日开个小店,当个小老板的心思。
    除此之外,我的时间全部留给了拉冬;陪着它,不理人世匆忙,尘世变幻。
    晏晏,与采扬这段时间,天天见面,朝夕相对;快乐得,像只才学会了飞翔,见识了广阔天地的小燕子。她,终日飞来飞去,跑上跑下,一路风风火火,脚不沾地儿;一天的运动路程,大概可以绕上地球一圈了。
    凡事,喜欢亲历亲为;爱操心,善持家;对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抱有积极的热情。正好,和我与世无争的性情,截然相反。我们两个,恰巧形成互补;我无力去做的,疲于应对的;正是她的所擅长,乐此不疲的。这对我来说,她的到来,完全是上天赐给我家的一个“活宝贝”!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晏晏亦是这个世界上,少数非常走运的人。
    我指的,不仅是她嫁进了声名显赫的富贵之家,成了人人羡慕的杜家“女主人”这件事;更为重要的是,她没有婆婆。
    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在你身心愉悦地享受着,少奶奶生活时;头顶上,没有端坐着一位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主母大人;是何等幸运之事?轻轻松松,规避了千百年来难已两全的“婆媳”是非;那,才是真正的天随人愿。
    作为大姑姐,我又是个没有什么威仪,不愿意树威立信的人。反而,会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的来宠。从根本上来讲,于她,不构成一点点的威胁。
    对付我这种人,只需走个温情路线——和风细雨,脉脉入里;就能把我弄得晕头转向。
    与以往相比,眼下的生活,至少多了许多活泼的色彩。
    家里,有了晏晏,等于是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一个冰雪聪明,自带欢庆喜气音效的人,打破了数年小楼中的冷冷清清。可以预见,他们很快会有属于自己的崭新生活;我呢,到时也能够从中彻底地被解放出来。
    纷纷忙忙,喧喧嚷嚷之中;日复一日,时光如白云苍狗;流过的毫无迹象可寻。
    记不清,有多少天了,大哥,没有回过家。他,没有来看我,不管我喝不喝那杯掺了药的温牛奶。
    采扬,订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大哥,他是否也流连于诚贞的身边,乐不思蜀呢?
    他,是杜家的长子;木秀于林,才思卓绝;遇到了如诚贞,那样美丽通透的女子;不动心,不想成家立业,才是怪事了。
    一旦,他们相继结婚生子,组成各自的家庭。我,也就成了切切实实的“孤家寡人”。是时候,该想想,自己的归处了……。我,总该有自己的结局;不能,再掺和到他们今后的生活中去。
    不然,太惹人嫌了。
    夜,深沉。
    灯火半明,人半迷。
    我,又一次,迷迷糊糊地走进了那个几曾来过的房间——半空中,滋长着大朵大朵鲜艳,诡异的花朵:像是炽热的玫瑰,又像是妖冶的美人蕉……窗户,敞开着,冷冷的风,呼啸而过;吹动纯色的纱帘,撒野似的狂飞劲舞,放荡不羁。
    窗前,红木椅上,身穿洁白婚纱的人,背对着我,全神贯注地直视着窗外的风景。
    晏晏吗?
    不太像。身量娇小了太多,体形纤弱了太多。背影,单薄得如同印在相纸上的光点;轻渺得经不起一口哈气。看不透,的实像。
    我,慢慢地走近她——伸手,想要去触碰她。
    你,是谁?
    

    作者闲话:

    明天就是国庆假期了,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假日期间,请大家注意安全,过一个圆满,愉快的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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