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日日夜夜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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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作自受。
    没事儿写什么破小说。
    我准备明天动身回学校,我有一个想法,虽然痛心和不舍,为了你,为了我自己,我觉得这样做是再好不过的了。
    2017年4月5号凌晨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个凌晨。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过去了,而从这一分钟开始我要忘记你。我很喜欢你,真的,第一次讲出这么多动人的话,我们真的很相似。然而往往两个太相似的人没办法在一起。一辈子会喜欢上很多人的,最喜欢的不一定要在一起,在一起的不一定是最喜欢的。
    我是个注定要流浪一生的人,我要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到黑,人们都曾看到我,但是都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请你给我一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请你不要留下我。
    我不曾见过北大西洋的月夜,我也没有见过挪威极夜里的极光。我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在我抬头看天空是否有天堂的时候陪着我,跟我一起仰望这动人的夜。我走过很多路,从没有走过雷克雅未克的街道,我每天都会见到太阳,可是不曾见过有沙滩还有火山的日出,不知道我在享受这些美景的时候,你会不会刚好就在我身旁。
    Ichangemymind。
    我想和你做这些事,我不要忘掉你,无论我们会不会在一起,我想和真正喜欢这些美好的人,享受这些美景。Dayandnight。每一天都可以看见漂亮的日出;空气里有着大海的氤氲;沙滩上有我们的脚印;在零下三十四度的挪威北部看着幽幽的极光;驾着小船仰望北大西洋的星空……
    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你爱着这个美丽的世界,而我爱着你。以前有人告诉我,要珍惜当下,不要想的太远。现在我只想着今天却忘记了憧憬未来。这是我着急的原因吧?只想着今天我们,忘记了远方的诗和田野。
    恍然大悟,你说让我带你去玩,不是在大热天把你从家里拽出来。而是,我们去远方看那些我们想看的美好的东西。我竟然忘记了初心,就想着两人之间额甜蜜。
    每一天我都在成长,因为每天都会发现昨天的自己是傻逼。成长的过程就是发现以前自己是傻逼的过程。
    Dayandnight。
    Iwanteverydayandnight,youandmevisitthewonderfulworld,andI’mwatchingyou。
    这样的生活真好。
    我还是继续贴小说好了,我真是一个纠结的人,举棋不定是我最大的毛病,日子还长着呢。真是有趣,我可以自己说服我自己。你又要骂我神经病了!我就是这样,有时候会成熟正经的不得了,有时候又幼稚天真的不行。
    没办法,人格分裂的精神病,毕竟能够欣赏艺术的人都是精神病,因为大多数的人不能明白这个世界。越是接近真相的人越少,那么大多数人就会把他当作精神病。所以,天才都是疯子,他们没有思维可言……
    东拉西扯,我都受不了我自己了。你们习惯就好。这部小说快写成我的内心独白和给你的公开信了,真是很独特的艺术形式。我喜欢宣扬自己的哲学。
    让一切顺其自然吧,我的时间永远都不会慢,我的世界永远准时,你也是。我们总会有着完美的交集的,相信我。既然上天安排了我们遇见,就不会给我们一个平凡的故事剧本,因为我们是主角啊。我思故我在,我认为自己才是宇宙的中心,因为你们进不了我的思想,我也看不到你们的思想。
    突然想写一本想黑客帝国一样的小说,哎呀,先把手头的事做完了再说。
    你说我写的小说有点搞笑,的确是这样。画风说变就变,东拉西扯好不正经,我这个人也是这样,有时会幽默,有时智障,有时严肃,有时认真。男人嘛,不只一面。
    神经质是我的最大特色,随心所欲,想着一出是一出,想做的时候就做,不想做的的时候,又不得不做。你要习惯喔。
    

    作者闲话:

    不守信用的我又更了一贴,习惯就好。随心所欲的我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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