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都市喋血  第27章 情深似海(2)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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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襄睁开泪眼,把面前又苦又涩的咖啡喝了一大口,又闭起泪眼,继续向冷血倾诉她的思念,她的愁苦,她的伤悲。
    “情随湘水远,梦绕吴山翠。只可惜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但纵有千种风情,待与何人说?
    思念万千,我的心绪犹如一丝丝的青烟,飘失于万里无云的天空里。我的内心感到特别的空虚,像灵魂被掏空似的,总觉得缺少了什么。难道缺少了他的偎倚?
    唉,和他相逢的金秋已至,我何时才能找到浪迹天涯的他的灵魂,寻找到他那个宁静的臂湾?
    独上红楼思悄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来赏月人安在?风景倚稀似去年。一如往昔,在家里,我总是孤单一人望着孤独的夕阳慢慢淹没在沉默的群山中。蓦然抬首,镰刀似的月亮已斜挂穹空中,天幕上繁星闪闪,像是黑色幕布上点缀着一颗颗宝石。一缕缕清幽的月光从窗外直射到我的床前。
    我经常躺在草地上,望着穹空中的点点繁星,总是想像着和他聊天时的快乐时光。他犹如一颗闪烁的明星,在夜空中发光。我不断的追寻着他,捕捉着他。我记得他浅浅的微笑,那让我不能忘怀的浅浅微笑,包含了亲切、宽容、真诚------像初升的太阳那样欢愉,又像带露珠的花瓣那样清新。
    日子随日落日出而飘远,为了他——我的爱人,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总与孤独成风景线。
    别后越久,对他越是念挂,思念浓时,胡思乱想,徒增惆怅而已。难道我们的情已断,缘已尽?我总情不自禁像起秦观的那句词:“自在飞花轻似雾,无边丝雨细如愁”
    此情无计划可消除,才下眉梢,却上心头。我渴望和他相聚,渴望能再见他一面,即使一面也好。真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光阴好比河中水,只能流去不复回,但我对他的思念将永远烙在我记忆的画廊里。”
    想不到霍襄虽是学国际贸易的,但说话文采飞扬,感情细腻。面对她如幽似怨的倾诉,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心动,心颤,心碎。
    所以冷血的心动了,心颤了,心碎了。
    “爸爸告诉我,他曾用一枚硬币击碎一个杀手的鼻梁,所以从那天开始,我每天收藏一枚硬币,现在已经有五百四十二枚,一只钱罐已经装满,开始装第二个钱罐了,每一枚硬币就代表我对他的深深的思念。”
    冷血想不到看上去温柔文弱的霍襄,被人众星捧月的霍襄,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霍襄,用情竟然是如此的深。
    冷血知道,只要他现在开口承认,把救霍襄的经过说一遍,就能获得眼前美人的芳心,对他顺利打入霍展鹏内部核心,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他真的狠不下心来利用善良而温柔的霍襄,他不敢想象,当霍襄面对他亲手抓捕她父亲时,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是一颗什么样的心。
    冷血的心在滴血,他想:自己只是一个是一个杀人无数杀手,灵魂也沾满鲜血的地狱恶魔,不值得高贵典雅的霍襄的爱,更何况自己也是收割她父亲罪恶灵魂的刽子手。
    霍襄瞪着云堆雾积的双眸,低声说:“这些话,我连最亲近的人——父亲和妹妹也没有透露,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冷大哥能做我忠实的听众,能理解我的苦衷。”
    突然,霍襄用她有点冰凉的纤手抓住冷血放在桌面的右手,颤声说:“冷大哥,你和他的气质很相近,你们应该是同一类的人,我有他的画像,你能带我去找他吗?求你了,冷大哥。”
    面对霍襄啼血般的哭泣,苦苦的恳求,任何男人也不能开口拒绝。冷血钢般硬的心已被霍襄的柔情熔化了,差点脱口而出承认自己就是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他”。
    冷血闭上眼,长吸一口气,在脑海想着为这个集团而牺牲的他并不认识的十一位卧底英雄,想着为这个集团而献出宝贵性命的军警。他的脑海回复空明,慢慢把手抽出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装成冷峭的样子,冷漠地说:“霍小姐,请恕冷某不能从命。”
    霍襄极度失望地收回自己的小手,又缓缓地闭上自己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她突地睁开俏目,露出微笑,望着冷血,笑着说:“冷大哥,找不到他,我终身不嫁,做单身贵族。”
    霍襄的语气坚定,梨窝惊现的俏脸神情坚决,眼中暴射出刚毅之色。冷血想不到文弱的霍襄和他一样,是如此的倔强,有不达目的不止的勇气和决心。
    冷血的心如刀绞般痛,缓缓说:“他值得霍小姐牺牲这么大吗?你和他只是萍水相逢,这可能是你的心理幻想吧?”
    “不,冷大哥你不会明白,友谊是需要长期精心培育,小心呵护,才能生根发芽,而爱情却可以产生在刹那间。我喝咖啡不加糖,就是用咖啡苦涩提醒自己决不能忘了他。”
    可能把心里的话都出来,霍襄的心情好了很多,眼中伤感之雾也逐渐退去。是的,她已经做出最后的决定,还有必要伤感吗?
    霍襄幽雅地吸着咖啡,娇艳的梨窝像在向冷血诉说主人内心的坚定。
    喝完咖啡已是吃午饭时候,霍襄要冷血陪她去五星级的酒店吃饭。冷血不是没有在大酒店吃过饭,但他对越高级的酒店就越反感。他一踏进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大酒店,就浑身不舒服。在这种环境吃饭,规矩颇多,礼仪繁琐,对于冷血来说,是一种活受罪。他宁可在街边的大排档,和三五知己大杯酒地喝,大块肉地吃,对于他来说,这才是种享受。
    霍襄看到冷血冷峭的脸容变成苦瓜般,就奇怪地问:“冷大哥,你不舒服。”
    冷血苦笑着说:“我怕我的吃相令你难堪。”
    “哦?那我更想要看看。”霍襄说完,扑哧一声,用柔荑掩嘴而笑,说不出的楚楚动人。冷血苦脸,领先步入大厅,用身体完全把霍襄遮挡住,凌厉的眼神透过茶色眼睛把全场都扫描一片,没有感到危险,大厅安全。霍襄可能经常享受有保镖的待遇,所以对冷血的举止毫不在意。
    在大厅中吃饭的男人都衣冠楚楚,文质彬彬,女的都花枝招展,一脸幸福。见到冷血和霍襄进来,都停下筷子凝望。
    这男子脸庞白皙,脸容冷峭,剑眉入鬓,鼻子高耸,紧抿的嘴巴,倔强地微翘着。虽戴着茶色眼镜,看不清冷血的眼神,但所有人明显感到从眼镜片后逼射过来的冷冰冰的寒光。
    这身材伟岸,气宇不凡的、满脸坚毅之色,强悍之气的男子,浑身更迸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但绝对像磁铁那样能发出强力吸引力的特殊气质。
    男食客露出嫉妒的目光,女食客射出欣赏、心仪的眼神,个别女食客还射出如饿狼见到食物那样的目光。
    霍襄玉步轻挪,步入大厅,幽香扑鼻。当看到冷血后面的霍襄时,男食客的眼睛都呆了,不会动了,色色地望着霍襄,有的连筷子掉在地上也没有发觉。女的则向霍襄投去妒忌、怨恨的目光。
    霍襄俏脸淡妆素裹,杏眼在眼影的衬托下更显得清澈透明,顾盼之间,惊射出一道道耀眼而勾魂的闪电。霍襄美胜天人,霍襄那一梨窝浅笑,俏脸微展,犹如绽放出一朵娇艳欲滴、耀眼夺目的鲜花,令男人人黯然销魂,令女人花容失色。
    霍襄是那么的宁静,是那么的高贵,那么的典雅,那么的温柔,那么的耀眼,那么的夺目。
    俊男美女,天仙绝配,怎能不惊夺人眼球?
    饭桌上,三个精致的、冷血叫不上菜名的小菜还没上齐,在服务员的惊异眼色中,冷血已风卷残云地横扫六碗饭,就像刚从监狱出来监犯。饭店的碗太小了,冷血还没有饱呢,他只是不好意思再吃罢了。
    满大厅的人想不到冷血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都向冷血投去同一种眼神——绝对鄙视的眼神。都暗替霍襄可惜,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霍襄也觉得很惊奇,她第一次见到吃相如此难看和吃得如此多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的反感。
    霍襄从小就接受的礼仪教育,像一副千斤重担,在任何场合都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觉得冷血是自然,自我、率真的表现,她就是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个性。所以霍襄一边停下筷子,托着香腮愉快地看着冷血吃饭,一边掩嘴窃笑。
    冷血是故意这么吃的,他就是想留给霍襄不好印象,为什么这么做,他也不清楚。如果他知道他的方法适得其反,真会去买块豆腐回来一头撞死。
    他可不明白,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好感,那么这个男人所有的缺点就都是优点。反之,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绝没有好感,那么这个男人所有的优点就不是优点了,缺点更是扩大的缺点。
    从酒店出来,霍襄说不想回家,但没有说去哪儿,冷血只能载着她在城市兜圈子。冷血一边开车,一边注意地看倒后镜,看有没有人跟踪他。他发现有一辆红色敞蓬的保时捷跑车,跟着他的尾巴已经跑了几条大街了,冷血暗暗留心观察着。
    冷血突然加速,如鱼在水中游泳那么自然,流畅,连超几台车。后面的保时捷也突然加速追上来,还一边追一边鸣笛一边对他打灯,一点儿也不把警方禁止在城市鸣笛的规定放在眼里。
    (温柔过去,又该紧张了。再次谢谢宙斯之狼、CCCP狼、杨威等书友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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