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贞节牌坊”1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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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丞郭世清讲完了初审经过,正同县尊商议此事如何处置时,一捕快进来禀告,说发现了惯匪“一阵风”的行踪,现正在他姘头家里吃饭,捕头在院外监视着,派他回来报讯。郭世清一听,立即随同捕快匆匆出屋去了。
    包拯又夹了两口菜,就把筷子放下了。饭菜已冷,还在其次;主要是他的心思全都集中在眼下任老五这宗案子上了。他原以为不过是打架斗殴,轻者训斥一番,重者打几板子,令他们赔偿遭殃的摊贩一些损失,就完了。哪知不成,这里含着一桩巨额财产的纷争呢!思忖及此,又有一个想法掠过脑际:按理说,任家父女不可能有作案动机呀,因为他们得到了文书,也无法凭此向尹家提出分房分地的要求呀!但这想法很快便又否掉了,因为若不是小翠偷走的,那便是这个自称为尹少纯的人,根本就没有文书,是冒名行骗!按此推演下去,那就太离谱了!如此一个年轻人,会有这般心术?这般大胆吗?又这般愚蠢?若要行骗,就该事先做好准备,造好假文书等等,像这样硬说文书丢了,岂不是太笨太傻了吗?谁都知道这是过不去的关口,又极易查明的啊!
    以上是包拯的推理判断,其实,他从心底里已认定任家父女是坏人。一个是纵女卖淫的酒徒赌棍,一个是浪荡成性、不知羞耻的暗娼,岂能手脚干净?偷之前,当然不了解包里是房地产文书。到手之后,才知道里边能换钱的,只有一枚值一二两银子的小耳环而已。可是,这也是不能承认的呀!包拯计划明日天一亮,即派两名衙役,将小翠传来。早饭后,便升堂鞫审任老五,先是好言开导,退出赃物,一定从轻发落;若是冥顽不化,那就大刑侍候了。即使这泼皮能挺得过去,不是还有小翠垫底儿嘛。
    包拯考虑好了审讯程序之后,心里轻松了许多。案头上有几份卷宗,均是前任留下的未决案子,他随手拿过一份,翻阅开来。这卷里是尹家屯保正溺水毙命案。保正,四十来岁,光棍一人,没有亲属,自是无人投诉。不料,过了几天,有那多事者,竟在县衙门前的影壁上,贴了一张匿名揭贴,说保正系被人害死。大概是晚上贴的,夜里下起了漾漾细雨,淋得有些字迹不清了,又揭破了多处,少掉了几个字,成了以下这个样子:
    水深才腰,保正水性好。
    人去洗澡,只他淹没了。
    蝎子蜇死人,陆旨性奸巧。
    多少弯弯绕,天知晓。
    很明显,第一句少掉的,不外乎是“过”、“没”、“及”等字。意思是说:水很浅,保正又会水,淹死是不可能的;第二句少掉的,大概是“三四五”等数字,这从下边的“只”字,可以得到印证;“蝎子蜇死人”,未免荒唐,是不是说有人往保正身上放了一只蝎子,蝎子一蜇,他一疼,便倒在水里了?那,一个壮年人,也不至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啊?最关键的是下一句“陆旨性奸巧”!
    前些天,包拯曾披阅过这一卷宗,也曾向主簿、捕快等人打听过,陆旨是何许人?谁也不知道。尹家屯大半姓尹,少半姓王,外来户只四家,没有一个姓陆的。会不会是外地人呢?据说保正眼皮子特杂,外县、外府都有熟人,到哪儿去查问呢,连点影子也没有。
    正在这时,郭世清满脸懊丧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原来,他带了五六名捕快去捉拿“一阵风”,在翻墙进院时,出了点响动,那惯盗闻声逃跑;在追逐中,郭世清射出一袖箭,打在他肩头,可到底也没捉住,被他逃脱了。“一阵风”多次在本县作案,其中有两次还杀了人。近一年来,民众强烈要求、上级一再催促,郭县丞自是心急如焚,费尽心机,可始终未能将此巨盗,捕获归案。最可气的是上一次,已经将这个杀人越货、作恶多端的家伙捉住,可在押解途中,又被他跑掉了。郭县丞气急败坏,狠狠打了那两名捕快一顿,那也于事无补啊!
    包拯安慰了副手一番,并说,贼人负伤,估计不会跑出太远,很可能就在城外哪个地方藏起来了。回家睡觉,养足精神,明日一早,即派出人去,明察暗访,没准儿,很快就能将其再次捕获。郭世清点点头。临出屋时,问了问,任老五这事儿,准备如何处置?包拯将自己的初步判断、安排,简单地讲了讲。县丞极表赞同,并提醒正堂:任老五膀大腰圆,大概还练过几天拳脚,一般的动刑,他是不会放在眼里的。何不先审任小翠,一个年轻的女人,总是好对付的。
    郭世清出去之后,包拯呷了一口茶,靠在椅背上。他想,先审任小翠也罢,先审任老五也罢,终归这个案子是不难审清理明的,他满有信心,明天过一次堂,即可结案了。眼下还有好多事要做呢,他计划着后天做什么,大后天做什么……
    万没料到,第二天一升堂,情况大变,包县令预先安排的那一套,根本无法用,把他的计划,全都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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