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重返警队 010、真相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03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接下来,案件审理变得异常顺利。林远之冷静下来后,终于开了口。
如之前落一笑审讯时分析的那样,案发一个星期前,林远之应聘到那个别墅小区当上了保安,并且利用工作之便让黄明义家周围的监控失灵;接着他安排自己处心积虑钓到的女友余婉莹,让她案发当晚去黄明义处,偷偷给他下了安眠药;余婉莹离开后,他便趁到小区巡视之便,潜进黄明义家将其杀害后分尸,并取走了左臂。
取其左臂的原因很简单,他的母亲深爱黄明义一场,却被他无情抛弃。为了给郁郁而终的母亲一个交代,让黄明义践行当年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林远之便将黄明义的左臂取去与他母亲合葬了。
而在案情审理过程中,黄兴然突然认罪包揽全责,则是一心为了包庇林远之所为。
两年前,林远之的母亲去世了,为了可以跟黄明义相认,他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可是黄明义并不愿认回这个儿子,却只打算拿一笔钱直接将他打发掉。林远之伤心欲绝,摔钱愤然离去。
林远之回来认祖归宗,很快就引起了黄兴然的注意。他凄楚的处境和分外耀眼的外表,在黄兴然见到他时就让他沦陷了。黄兴然是个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的人,他看上了林远之,便千方百计的想要得到他,以致于强势的他竟然将林远之禁锢在自己的住处长达一年之久。
一年后,林远之便接受了黄兴然,两人开始正式交往,而黄兴然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将林远之禁锢,并给了他一定的自由。据林远之自述,在被黄兴然禁锢的那一年里,他从反抗、忍受到接纳,最后想通了许多事情。他把自己悲惨命运的矛头直指黄明义,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精心策划了这场碎尸案。
而黄明义与黄兴然的关系也并非黄兴然说的那样和谐,当年黄明义不顾黄兴然的母亲到处找女人,其实早就伤透了他们的心。黄兴然母亲病逝后,黄兴然便将这份恨深埋在了心底。
所以,林远之谋划杀害黄明义的事,黄兴然知道且表现出默许。而也是因为此,黄兴然才会为了林远之收买了那个运渣车司机,制造意外事故除掉了被利用且知情的余婉莹。
面对南郊碎尸案的这个结果,落一笑感慨万千。那日,林远之与黄兴然见面时,林远之面带绝美的笑悲痛决绝对黄兴然说他不恨他,谢谢他的爱,谢谢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些动容。看着两个相爱的人以痛哭拥别的方式诀别,拉住他俩的干警都有些不忍强行将他们分离。
可是法不容情,无论你有什么情有可原的理由,犯下的罪孽都得一肩扛起,自作自受。
案子总算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重案科得到了领导的表扬,落一笑也乐得把大伙邀约到一块儿,好好庆功放松。
饭桌上气氛不错,酒过三巡,大家就这个案子聊开了。
“诶,你们说这个黄明义风流一生,结果自己的儿子们却搞在一起,还这样替他送终,这讽刺还真是充满了戏剧性啊。”林恒之端着酒杯一边玩耍一边感慨。
“是啊。不过说来这两个人也是可怜人啊,都被父所伤,又在错误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结果酿成了这样的悲剧。”赵祥接过林恒之的话,也发达了自己的感慨。
“这就叫冤孽!两人都是对方的劫,行差踏错就万劫不复了!哎,一个大帅哥,一个公司总裁,真是可惜了!”潘成也凑过来,三人抱团感慨。
“拜托,能不能就案子有点建设性的想法,犯罪就是犯罪,有什么好感慨的?”听几个手下众口一词的替那两人惋惜,落一笑就不乐意了。
“是是是,不过说到这个案子,我还真有些地方没想明白呢。”陈文胜特别喜欢动脑子,于是他赶紧就心里的疑问开口问道。“队长,你说这个林远之明明跟黄兴然在一起,要了解黄明义的情况易如反掌,却为什么还要绕过他去接近余婉莹呢?”
“这个……,我也还没来得及细想呢。”落一笑一向大大咧咧,这些细小的,好像并不影响案子整体情况的地方他还真没仔细去分析过。
“弑父,而且还要拉着自己的兄弟跟自己合谋,我想是因为林远之做不出来吧。虽然他也知道黄兴然也很恨黄明义,但是不管怎么说,黄兴然是在黄明义的身边长大的,在情感上怎么着也比他林远之深厚。而弑父这样的心情也一定很痛苦吧,所以他不想拉上黄兴然一起。于是,接近黄明义的情妇就是上上选了。”见落一笑尴尬不已,简达宝只好开口替他解围道。
“哦,有道理,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接受了黄兴然,心里对他也有了爱意和感情,所以不忍心把他拉去跟自己一起冒险吧。”
“达宝,我也有个疑问。既然林远之知道黄明义睡觉要吃药,那为什么不选个他会吃药的日子去杀他,而非得冒风险让人帮忙在他不吃药这天下药呢?”简达宝的分析让大家颇为认同,于是潘成也问了起来。
“因为时间啊,因为这个杀他的时间对林远之来说很重要。5月10日这天是他母亲的忌日!”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会做这么不明智的选择。”
“那林远之为什么要取黄明义的左臂去跟他母亲合葬呢?”林恒之也接棒问道。
“这个,我猜应该是男左女右吧。因为一般男方牵女方的手都用的是左手,不是吗?而且在那样的情况下想要将尸体运去合葬是办不到的,所以林远之才会取了黄明义的手,目的还是为了应那句话。”
“哦,有道理。哎,这个林远之还真够孝顺,不过可以理解,只是走偏了路,着实可惜了。”
接下来,案件审理变得异常顺利。林远之冷静下来后,终于开了口。
如之前落一笑审讯时分析的那样,案发一个星期前,林远之应聘到那个别墅小区当上了保安,并且利用工作之便让黄明义家周围的监控失灵;接着他安排自己处心积虑钓到的女友余婉莹,让她案发当晚去黄明义处,偷偷给他下了安眠药;余婉莹离开后,他便趁到小区巡视之便,潜进黄明义家将其杀害后分尸,并取走了左臂。
取其左臂的原因很简单,他的母亲深爱黄明义一场,却被他无情抛弃。为了给郁郁而终的母亲一个交代,让黄明义践行当年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林远之便将黄明义的左臂取去与他母亲合葬了。
而在案情审理过程中,黄兴然突然认罪包揽全责,则是一心为了包庇林远之所为。
两年前,林远之的母亲去世了,为了可以跟黄明义相认,他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可是黄明义并不愿认回这个儿子,却只打算拿一笔钱直接将他打发掉。林远之伤心欲绝,摔钱愤然离去。
林远之回来认祖归宗,很快就引起了黄兴然的注意。他凄楚的处境和分外耀眼的外表,在黄兴然见到他时就让他沦陷了。黄兴然是个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不择手段的人,他看上了林远之,便千方百计的想要得到他,以致于强势的他竟然将林远之禁锢在自己的住处长达一年之久。
一年后,林远之便接受了黄兴然,两人开始正式交往,而黄兴然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将林远之禁锢,并给了他一定的自由。据林远之自述,在被黄兴然禁锢的那一年里,他从反抗、忍受到接纳,最后想通了许多事情。他把自己悲惨命运的矛头直指黄明义,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精心策划了这场碎尸案。
而黄明义与黄兴然的关系也并非黄兴然说的那样和谐,当年黄明义不顾黄兴然的母亲到处找女人,其实早就伤透了他们的心。黄兴然母亲病逝后,黄兴然便将这份恨深埋在了心底。
所以,林远之谋划杀害黄明义的事,黄兴然知道且表现出默许。而也是因为此,黄兴然才会为了林远之收买了那个运渣车司机,制造意外事故除掉了被利用且知情的余婉莹。
面对南郊碎尸案的这个结果,落一笑感慨万千。那日,林远之与黄兴然见面时,林远之面带绝美的笑悲痛决绝对黄兴然说他不恨他,谢谢他的爱,谢谢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些动容。看着两个相爱的人以痛哭拥别的方式诀别,拉住他俩的干警都有些不忍强行将他们分离。
可是法不容情,无论你有什么情有可原的理由,犯下的罪孽都得一肩扛起,自作自受。
案子总算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重案科得到了领导的表扬,落一笑也乐得把大伙邀约到一块儿,好好庆功放松。
饭桌上气氛不错,酒过三巡,大家就这个案子聊开了。
“诶,你们说这个黄明义风流一生,结果自己的儿子们却搞在一起,还这样替他送终,这讽刺还真是充满了戏剧性啊。”林恒之端着酒杯一边玩耍一边感慨。
“是啊。不过说来这两个人也是可怜人啊,都被父所伤,又在错误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结果酿成了这样的悲剧。”赵祥接过林恒之的话,也发达了自己的感慨。
“这就叫冤孽!两人都是对方的劫,行差踏错就万劫不复了!哎,一个大帅哥,一个公司总裁,真是可惜了!”潘成也凑过来,三人抱团感慨。
“拜托,能不能就案子有点建设性的想法,犯罪就是犯罪,有什么好感慨的?”听几个手下众口一词的替那两人惋惜,落一笑就不乐意了。
“是是是,不过说到这个案子,我还真有些地方没想明白呢。”陈文胜特别喜欢动脑子,于是他赶紧就心里的疑问开口问道。“队长,你说这个林远之明明跟黄兴然在一起,要了解黄明义的情况易如反掌,却为什么还要绕过他去接近余婉莹呢?”
“这个……,我也还没来得及细想呢。”落一笑一向大大咧咧,这些细小的,好像并不影响案子整体情况的地方他还真没仔细去分析过。
“弑父,而且还要拉着自己的兄弟跟自己合谋,我想是因为林远之做不出来吧。虽然他也知道黄兴然也很恨黄明义,但是不管怎么说,黄兴然是在黄明义的身边长大的,在情感上怎么着也比他林远之深厚。而弑父这样的心情也一定很痛苦吧,所以他不想拉上黄兴然一起。于是,接近黄明义的情妇就是上上选了。”见落一笑尴尬不已,简达宝只好开口替他解围道。
“哦,有道理,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接受了黄兴然,心里对他也有了爱意和感情,所以不忍心把他拉去跟自己一起冒险吧。”
“达宝,我也有个疑问。既然林远之知道黄明义睡觉要吃药,那为什么不选个他会吃药的日子去杀他,而非得冒风险让人帮忙在他不吃药这天下药呢?”简达宝的分析让大家颇为认同,于是潘成也问了起来。
“因为时间啊,因为这个杀他的时间对林远之来说很重要。5月10日这天是他母亲的忌日!”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会做这么不明智的选择。”
“那林远之为什么要取黄明义的左臂去跟他母亲合葬呢?”林恒之也接棒问道。
“这个,我猜应该是男左女右吧。因为一般男方牵女方的手都用的是左手,不是吗?而且在那样的情况下想要将尸体运去合葬是办不到的,所以林远之才会取了黄明义的手,目的还是为了应那句话。”
“哦,有道理。哎,这个林远之还真够孝顺,不过可以理解,只是走偏了路,着实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