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露华春浓·长乐别 第三章 对于穿越信仰的鞭策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4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另外一个时空。
时间:
公元纪,太阳历,公元2011年。
6月22日夜。
地点:
现代世界,亚欧大陆。
东部,Z国。
海滨城市,Q市。
今天,可以算是Q市有史以来的大日子。
因为就在今天,Q市迎来了数十年来极为罕见的一场特大暴风雨。
就在天气预报的全市气象图上,打翻了颜料桶一样的各色暴风暴雨预警标识轮翻上阵,很快涂满了整个地图,以引起民众的足够的,充分的防灾减灾意识的同时。
矮个子,戴着眼镜,憨态可掬的市长大叔出现在了本市街道的大屏幕电视上。
一边戳着自己脸上的眼镜,一边一脸严肃滴亲自下令,这次特大暴风雨来临,各行各业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地采取好防汛措施。
就在他话还没说完的时候,一阵狂风狠狠滴卷了过来。
不但带走了市长大叔脸上的眼镜,还想顺势带走他本人。
还好市长大人足够聪明。
惊慌失措的时候,连忙抱住了身边的一棵摇摆不定的小树,胖乎乎的身体随着树的摇摆频率一起摇摆。
“就让我们来一起摇摆,来一起摇摆。忽略所有悲哀,来一起摇摆。以后会怎么样呢,谁会知道,就在此刻让我们尽情地,来一起摇摆。”
汪星人的歌曲瞬间在耳边久久回荡……
而身处Q市郊区沿海地带的Q大,却依然维持着她不焦不燥的生活状态。
大家在Q市的角落里偏安一隅,似乎被全世界给遗忘了。
可是,就在当天晚上,暴风雨真的来了的时候,大家才知道“OhmyGod!”、“Helpme!”等逃生求救字体是怎么写的。
那都是后话。
话说,当晚。
Q大女生寝室3号楼,306寝室里不同于外面那些妖艳的冰冷的件货天气,这里却十分正经,十分热闹。
夜幕降临的时刻,寝室楼外面狂风呼啸,开始哗哗啦啦地下起了雨,豆大的雨滴砸在窗户上砰砰作响,间歇还伴随着天上打着轰轰隆隆的雷。
道道闪电,把整个城市映亮了半边天。
玻璃窗里面凝结了一大片模糊的水汽,很显然外面降温了,而室内却依旧是一片暖意融融。
306寝室里全员安静地都在寝室里,大家都在以各自的形态忙各自的事。
你没看错,不是笔误。
我说的就是,形态。
右手边的下铺。
金林林同学煞有介事地把头发坨成一坨,用一支圆珠笔做发簪,把发髻坨在头顶上。
在她自己的的想象世界里,此时她自己正如一位古代的王妃一样,盘着青螺髻,拈花轻笑。
其实,这样脑洞停不下来的病态错误想象,让她看起来与古朴端庄的王妃相差甚远。
更像个被打入道观的女道士。
浅蓝色的睡衣睡裤,再加上她不时仰头朝天咧开大嘴的傻笑,画蛇添足地又让她多了几分病入膏肓的病号气质。
还是最难治愈的精神疾病。
此时,这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女道士正懒洋洋地趴在床上。
一脸窃笑,带着不正常的红晕,一哼唱着二人转的小调,一遍翻看手机上新下载来的耽美小说。
“杨柳哇,风轻吹啊,唰啦那个啦啦啊。小河呀,流着水啊,哗啦那个啦啦啊。姑娘啊,小媳妇啊,她走那个走滴忙啊。这么忙她是要啊,回娘家呀。大红袄啊一枝花,胭脂香粉脸上擦。你看那啊,左手上那个一只鸭,右手上那个两只鸡。哎呀啊,娃娃啊,忘呀忘在了家,咿呀咿得儿哟……”
此时,身处最上铺,全寝室采光最好的位置上。
披散着头发的白歌把枕头垫在背后床角上,牢牢地靠着。
手上的一支红笔时不时戳戳自己的脑袋。
无奈地掏出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来抵御来自对面下铺金琳琳那里发出来的穿脑魔音。
另一只手一页一页地点划着今天上午老师归纳的知识点和一大页韩语单词。
就快要期末考试了,她的目标就是复习复习复习!
金琳琳的对头,颜宝儿的床铺正空着。
颜宝儿独自霸占了卫生间,关着门,在里面压着声音跟她男朋友打着长途电话吵着架。
卫生间里桔黄色的灯光显得有些昏暗。
把她苍白的脸映得久病缠身一样的,蜡黄蜡黄的。
颜宝儿由于身体的问题,从小就比较重视睡眠质量。
一向对时下流行的各种材质睡衣不太感冒,只是穿了一条柔软的七分裤,上衣则是一件宽大的薄衫。
新接的长发,在脑后有些打结。
水凌玉早已洗漱完毕,一脸正经地趴在蚊帐里,手机QQ不时地响起消息的提示音。
看起来聊得很开心。
慕容越趴在水凌玉的对头,同样拿着手机,手指飞快地点划出一串串嬉笑怒骂的激昂文字。
蝴蝶落入花间一样,辗转几个网友之间。
一会儿笑,一会儿骂。
水凌玉和慕容越,她们俩都缩在下铺的暗影里,手机屏幕的光芒,映得她们的脸,一个发蓝,一个发紫。
此时,在上铺的白歌已经被金琳琳的单曲重复逼得快爆发了。
狠狠扯下了手机的耳机,随手放在了床沿上,公放。
借此来压制金琳琳的魔音。
她这部步步高音乐手机,正音质良好地放着甜腻腻的一首歌。
“捧你在我手上,模糊了目光,垂下清泪两行,将手指染伤,不求日久天长,但愿梦一场,梦醒之后只留下,一片绝望!
挥霍生生世世,来将你盼望,只愿风雨清扬,熨帖了目光,请给与我惆怅,换你无忧伤,来生渺茫不忘记,爱过一场。
捧你在我心上,温暖了手掌,谁能指引给我,迷航的方向,不求日与天长,停在你身旁,几许魂梦归故乡,把乡音轻唱……”
这是最近特别流行的一个网络剧的主题曲。
那个网络剧主要是讲一个现代的女大学生,莫名穿越去了清朝,引出了后面一大堆的故事。
慕容越听着这首歌,脑子里瞬间展开了一系列的联想。
突然,慕容越把手机盖“啪”的一声合上,扔去了背后。
捋着怀里毛绒海豚的短毛,眯着眼睛,一脸正经地问大家,说:
“姐妹们,你们说,像小说中一样穿越,回到古代,就算是清朝也行啊,你们,都要干点儿啥呢?”
水凌玉头也不抬地接话茬道:
“干啥?我猜啊。像你这样,自然的先找几个小白脸养着。而且啊,如果你穿越了,估计那些古人不会甩你。你看穿越小说里的女主,那个不是人人争着抢着要的。”
看小说的金林林手指停了停,愣了愣,一脸大梦未醒的模样含糊地说:
“好啊!穿越,我们去回古代!我去开青楼,去开象姑馆!哈哈……”
水凌玉依然头也不抬滴说:
“靠,那么容易就让你穿吗?穿越我可不干,就自己啊,跟一堆古人玩?要是跟晴川似地,穿清朝去了,跟一堆僵尸玩?我不干!”
金林林一听便兴奋了,立刻扔了手机,“腾”地一下坐起来,挥着胳膊叫道:
“最好是架空时代啊。我是理科生啊,万一穿历史里去了,我是会搞得天下大乱的。”
慕容越和水凌玉默契地抬头,赞同地对着看了看对方,互相点了点头。
“她应该不会搞得天下大乱。我猜啊,她穿越第一天就会被当精神病人被举报了。然后被送进官府,在大牢里穷着孤独终老。”
慕容越挑着眼睛,斜看着金琳琳,阴阳怪气地跟水凌玉说。
水凌玉听着慕容越说完,抬手打了一个响指,赞同道:
“有道理!”。
金林林听了,抱着自己的小奶牛布偶,不胜娇羞地哼了一声,瞪了水凌玉和慕容越一眼:
“讨厌了啦,还这么说人家。人家还想开青楼呢。”
“你们说什么呢?”
颜宝儿听见大家突然聊得很热闹,从卫生间抱着手机钻了出来惊讶地问起来。
看她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便能猜得到。
她老公八成是把她哄好了,要不怎么脸上有笑容了呢。
最上铺的白歌揉了揉眼睛,居高临下地看着颜宝儿。
仿佛颜宝儿是这世界上唯一正常的人类,也是唯一一个可以跟自己正常交流的人了,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
“宝宝,她们仨疯了,别理她们。她们要穿越。”
颜宝儿一听,笑了起来,连忙询问道:
“好啊,有谁要穿?去哪穿?计划好路线没?大家一起呗。”
“哈哈,说说而已。就算穿,我们也得计划计划啊。”
慕容越说着,一脸憧憬地翻了个身。
仰面躺下来,把身边特别碍事的毛绒小海豚一脚踹到脚底。
掰着手指头,开始计划起来:
“呐呐呐呐,我安排一下哈。咱们穿越的话,先带上一台太阳能的笔记本电脑。把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一字不差地全存进去。省的到那个时代了再改变了历史。”
水凌玉点头赞同,连忙附和着说道:
“应该的,应该的。到时候我们几个开一家客栈,专门卖历史信息,一定特别赚钱。”
颜宝儿在那边来了精神,随口说道:
“电脑上下几本医书,咱们也能当神医了。如果把消炎类的、抗生素类的药品也带过去,就无敌了呢。”
只有金琳琳一脸焦急地坐起身来,开始打包自己的内衣内裤和M巾。
一边打包,一边一脸认真滴说道:
“带上文胸和内内,还有姨娘巾。古代一定没有!”
白歌看着寝室里的各位姐妹翻了翻白眼,忍无可忍地摇了摇头。
有的时候,白歌会感觉自己这个地球人,根本就不适合与这群外星人生存在一起。
都怪当初自己脑残了,才会来这个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