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十三、烧心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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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夏,你又把我给忘了是不是?”突出的腮帮子并不影响他的语言表达,我被他吓得不轻,几次挣扎都没有成功。
    半晌,他停了下来,点了一根烟倒在沙发上,有声无力地说:“跟我说说你和他的事,我想知道他胜在哪。”
    哟,吃醋?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我是心有所属的人,不想招些烂桃花,也想趁机断了他的念想,便将我记忆中比较清晰的部分大肆渲染一番,尤其是百里越几十年如一日守着我的那一段,我的口才就连那些个说书的也要逊上一逊,他听完之后默默不语,重新掏了一根烟对着口中快抽完的接了个火,我扇开那些薄薄的烟气,这味道呛得我肺疼。
    他低头玩起手机,我无趣地走开。
    今天是七夕,不知道百里越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不能放下非要选择在如此庄重的日子里将我一个抛在这里,难道他不要我了吗?不会的,他说他一直爱的都是我。我撑着脖子坐在院子的门口,几百米外有一条街,不时有人从门前走过,成双成对的,看得我分外受伤,越哥哥,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小泠不想和你分开。
    陈朔双手插兜碰了碰我,伸手过来,道:“我知道他在哪,跟我走!”
    我伸手的一刻突然想起男女授受不亲的事情便缩了回来,他二话不说竟直接拉着我的手往外走。我们驱车在弯曲的山道上迂回,过了一个时辰到了县城,他带我去的地方是一个茶馆,他说百里越在里面开了一个茶话会,来的人不少,我倒是很想看看不爱交际的他都结交的什么人士,因此心抱好奇。
    进了茶馆,里面的光线陡然暗了许多,我戴着墨镜一时有些不适应,里面的空间被分割成许多小间,陈朔说那就是包间,除去包间,也有一块空间比较大的散席,墙上挂了几幅竹字画,显得这里是个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我有些疑惑,这里的人不多,零零散散地分布几个人影,并不能看出聚会的热闹场景。
    陈朔点了茶水甜食,冲我嘘了嘘,余光瞟到隔了一张桌的人影,小声道:“别说话,你仔细观察。”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那个身影就是百里越,他对面坐着的是个挺文静的女孩子,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百里越低着头细细地品茶,看样子,两人的气氛很融洽。
    “彦哥哥,你在这边可好?我觉得你都瘦了一圈!”女孩子满目的心疼,要是百里越也一波柔光地凝视他,这空气就要化了。
    “挺好的,你呢?公司那边的情况如何,陈曼曼有没有给你使绊子?”百里越搁下茶杯,挑了块牛轧糖给她。
    她愉快而俏皮地撕开包装,将糖果咬在唇齿间,鄙夷道:“别提那个贱人!自从她上了副经理职位,处处打压我们的人,跟那个蛮横的陈朔穿一条裤子,她以为她上了位离陈朔更近了一步,爬上族长夫人的位置指日可待,切,我敢打赌,她注定失败!只要陈朔还念着陈丹茜的好,她就没机会!”
    百里越不说话,他的话很少,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听到陈丹茜的时候眉毛皱了皱。
    “彦哥哥,半夏如今怎样?”女孩子小心地观察他的表情。
    这个名字好生耳熟,我怎么越听越糊涂?百里越顿了顿,开口道:“好多了,只是有时会将我认错。”
    “哦,如果她永远都好不起来呢?”她的目光闪了闪,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我会陪她一辈子。”
    “彦哥哥,她已经疯了,她就是个疯子!一个疯子,有什么值得你这样倾心,你看看我,我爱了你那么多年,你是过来人,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你对我其实是有感情的,否则你不会在我危难之时挺身相救,彦哥哥,我爱你,你能不能将你对她的爱稍微匀一点给我?”女孩子连连摇头,失望心碎。
    我摘了墨镜,觉得她说得越来越离谱,我认识的百里越是那么高深莫测的人,几时惹来这么多烂桃花?等等,她说半夏是个疯子,难道,百里越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是去陪一个疯子?
    多么荒唐的事!
    我竟被蒙蔽了这么久!
    颤抖的手上滑过一滴泪,我哆嗦着抹在衣角。
    是谁的声音呼喊:“快看,大明星半夏,我去要个签名儿!”接着我就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拍照的闪光灯频频闪了我的眼,我惊慌地捂住头脸,跟着感觉往旁边缩了缩。慌乱中有一只手勾住我的手肘,将我护在身后,与那些疯狂的年轻人解释一场误会,不知又是谁眼尖,狂喜道:“不可能,她就是半夏,我们是忠实的虾粉,不会认错,而且有陈朔你保驾护航,更加错不了!”
    “陈朔,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的视线里什么影像都没有,心里又慌又急,霎时乱了方寸。
    “百里越,百里越!”
    人声嘈杂,无人应和。我左脚踩着右脚地被人挤来挤去,脑子十分无主。
    我被带着迅速撤离,待到眼睛能视物时,我们已经身处郊外。
    百里越冷冷地望着陈朔,道:“你跟踪我?”
    陈朔嗤鼻冷笑,指着我道:“是她要见她的越哥哥,我只不过顺路稍了她来,不是成心撞破你们的好事。”
    “夏夏!”百里越无辜地望向我,“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此番折腾,我的大脑似装满了浆糊,遥远的分不清时间地点的影像迅速膨胀,炸裂,那些相似的无声的眉眼在述说什么,我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抓不着,默默地看着碎片化作点点星光消散作尘埃。
    头疼欲裂。
    那年轻的女孩子歇斯底里地冲我吼:“半夏,陈朔怎么还没弄死你!你死了我就不会这么痛苦,陈彦就用不着如此卑微地守着你,你疯了,他放下一切来陪你,你疯都疯了,为什么不疯得彻底点,害人害己!唷,陈朔也跟着你,你说你使了什么迷魂计,将我陈氏的两大主心骨时时刻刻绑在身边,你以为你漂亮就了不起吗?全世界的男人都得围着你转吗?”
    她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百里越皱眉低声喝道:“陈子宜,别胡闹,我喜欢谁是我自己的事,与夏夏无关。”
    “百里越,”我抚着额,目光扫在他的脸上,他有一瞬的吃惊,“来的路上,我想着你比从前开朗了许多,不像在家,整日整日的将自己关在房里,我打心底里替你高兴,我想见见你的朋友,来了发现原来你是来约桃花的,这朵桃花不合你的意对不对?听说你爱一个疯子,有机会让西泠我见识见识,我想看看,我看中的男人眼里装着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另外,请你告诉她,我不是半夏,在此之前,我从不与她认识!”
    “……”百里越目光复杂地将我收进眼底,他咳了一声。
    陈子宜目光锐利得投射过来,张口就要说话,被陈朔丢了个什么东西先发制人。“背后嚼人舌根不是一个项目经理该有的范儿,下次要说的话选个上好的隐秘地点,这几天我没空与你废话,你最好给我马上滚蛋!”
    陈朔的训斥甚得我心,我生出一种他和我是一边的错觉,事实上,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我还不清楚,就今天而言,我和他刚认识几个时辰,但是我有些略微模糊的感觉,我和他应该不只是淡淡的交集。
    百里越将陈子宜丢在一边,将我揽入怀抱。“西泠是你,半夏也是你,不管是谁先醒来,你始终都是我眼里的人!”
    我抗拒地推开他,这话说得好生奇怪,我知道一个人可以有两到三个名字,但我的娘亲只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半夏是一味草药,生于荒野,自生自灭,像我这样的大家闺秀,我的父母不可能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我一句句敲击我的思路,清晰明确,逻辑分明,怎么可能是个疯子,为何她说我疯了?疯子是很可怕的生物,我小时候曾经见过一回,那是个极漂亮的女子,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夜之间就疯了,从前极爱干净的她变得衣衫褴褛,恶臭扑鼻,当时胭脂总叫我绕着走,我觉得有练了一身的功夫,不用担心,直到有一天,她瘦弱的身躯搬起石头砸烂她母亲的头,她的母亲于熟睡中死在自己的闺女手中,那件事轰动一时,每个家里的孩子全被禁足。
    也许,疯子的世界没有是非,没有逻辑,凡事顺着感觉,不受世俗规法的限制。
    “陈朔,我怎么越发听不懂?”潜意识中,我的信任天平倾向于我偏爱遗忘的男子。
    “不用理会,他们是一群疯子!”炎热的天气里,我的手被攥在另一只火热而潮湿的手中,弓着身子钻进车里。
    这个七夕过得异常烧心,我闷闷不乐地在庭院坐了一整晚,身上到处都是蚊子叮的包,哼哼找个盘蚊香点着放在我身旁,夜色中,一个躺椅,一盘蚊香,一只哼哼,成为我的全部。
    “半夏,你又把我给忘了是不是?”突出的腮帮子并不影响他的语言表达,我被他吓得不轻,几次挣扎都没有成功。
    半晌,他停了下来,点了一根烟倒在沙发上,有声无力地说:“跟我说说你和他的事,我想知道他胜在哪。”
    哟,吃醋?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我是心有所属的人,不想招些烂桃花,也想趁机断了他的念想,便将我记忆中比较清晰的部分大肆渲染一番,尤其是百里越几十年如一日守着我的那一段,我的口才就连那些个说书的也要逊上一逊,他听完之后默默不语,重新掏了一根烟对着口中快抽完的接了个火,我扇开那些薄薄的烟气,这味道呛得我肺疼。
    他低头玩起手机,我无趣地走开。
    今天是七夕,不知道百里越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不能放下非要选择在如此庄重的日子里将我一个抛在这里,难道他不要我了吗?不会的,他说他一直爱的都是我。我撑着脖子坐在院子的门口,几百米外有一条街,不时有人从门前走过,成双成对的,看得我分外受伤,越哥哥,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小泠不想和你分开。
    陈朔双手插兜碰了碰我,伸手过来,道:“我知道他在哪,跟我走!”
    我伸手的一刻突然想起男女授受不亲的事情便缩了回来,他二话不说竟直接拉着我的手往外走。我们驱车在弯曲的山道上迂回,过了一个时辰到了县城,他带我去的地方是一个茶馆,他说百里越在里面开了一个茶话会,来的人不少,我倒是很想看看不爱交际的他都结交的什么人士,因此心抱好奇。
    进了茶馆,里面的光线陡然暗了许多,我戴着墨镜一时有些不适应,里面的空间被分割成许多小间,陈朔说那就是包间,除去包间,也有一块空间比较大的散席,墙上挂了几幅竹字画,显得这里是个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我有些疑惑,这里的人不多,零零散散地分布几个人影,并不能看出聚会的热闹场景。
    陈朔点了茶水甜食,冲我嘘了嘘,余光瞟到隔了一张桌的人影,小声道:“别说话,你仔细观察。”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那个身影就是百里越,他对面坐着的是个挺文静的女孩子,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百里越低着头细细地品茶,看样子,两人的气氛很融洽。
    “彦哥哥,你在这边可好?我觉得你都瘦了一圈!”女孩子满目的心疼,要是百里越也一波柔光地凝视他,这空气就要化了。
    “挺好的,你呢?公司那边的情况如何,陈曼曼有没有给你使绊子?”百里越搁下茶杯,挑了块牛轧糖给她。
    她愉快而俏皮地撕开包装,将糖果咬在唇齿间,鄙夷道:“别提那个贱人!自从她上了副经理职位,处处打压我们的人,跟那个蛮横的陈朔穿一条裤子,她以为她上了位离陈朔更近了一步,爬上族长夫人的位置指日可待,切,我敢打赌,她注定失败!只要陈朔还念着陈丹茜的好,她就没机会!”
    百里越不说话,他的话很少,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听到陈丹茜的时候眉毛皱了皱。
    “彦哥哥,半夏如今怎样?”女孩子小心地观察他的表情。
    这个名字好生耳熟,我怎么越听越糊涂?百里越顿了顿,开口道:“好多了,只是有时会将我认错。”
    “哦,如果她永远都好不起来呢?”她的目光闪了闪,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我会陪她一辈子。”
    “彦哥哥,她已经疯了,她就是个疯子!一个疯子,有什么值得你这样倾心,你看看我,我爱了你那么多年,你是过来人,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你对我其实是有感情的,否则你不会在我危难之时挺身相救,彦哥哥,我爱你,你能不能将你对她的爱稍微匀一点给我?”女孩子连连摇头,失望心碎。
    我摘了墨镜,觉得她说得越来越离谱,我认识的百里越是那么高深莫测的人,几时惹来这么多烂桃花?等等,她说半夏是个疯子,难道,百里越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是去陪一个疯子?
    多么荒唐的事!
    我竟被蒙蔽了这么久!
    颤抖的手上滑过一滴泪,我哆嗦着抹在衣角。
    是谁的声音呼喊:“快看,大明星半夏,我去要个签名儿!”接着我就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拍照的闪光灯频频闪了我的眼,我惊慌地捂住头脸,跟着感觉往旁边缩了缩。慌乱中有一只手勾住我的手肘,将我护在身后,与那些疯狂的年轻人解释一场误会,不知又是谁眼尖,狂喜道:“不可能,她就是半夏,我们是忠实的虾粉,不会认错,而且有陈朔你保驾护航,更加错不了!”
    “陈朔,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的视线里什么影像都没有,心里又慌又急,霎时乱了方寸。
    “百里越,百里越!”
    人声嘈杂,无人应和。我左脚踩着右脚地被人挤来挤去,脑子十分无主。
    我被带着迅速撤离,待到眼睛能视物时,我们已经身处郊外。
    百里越冷冷地望着陈朔,道:“你跟踪我?”
    陈朔嗤鼻冷笑,指着我道:“是她要见她的越哥哥,我只不过顺路稍了她来,不是成心撞破你们的好事。”
    “夏夏!”百里越无辜地望向我,“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此番折腾,我的大脑似装满了浆糊,遥远的分不清时间地点的影像迅速膨胀,炸裂,那些相似的无声的眉眼在述说什么,我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抓不着,默默地看着碎片化作点点星光消散作尘埃。
    头疼欲裂。
    那年轻的女孩子歇斯底里地冲我吼:“半夏,陈朔怎么还没弄死你!你死了我就不会这么痛苦,陈彦就用不着如此卑微地守着你,你疯了,他放下一切来陪你,你疯都疯了,为什么不疯得彻底点,害人害己!唷,陈朔也跟着你,你说你使了什么迷魂计,将我陈氏的两大主心骨时时刻刻绑在身边,你以为你漂亮就了不起吗?全世界的男人都得围着你转吗?”
    她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百里越皱眉低声喝道:“陈子宜,别胡闹,我喜欢谁是我自己的事,与夏夏无关。”
    “百里越,”我抚着额,目光扫在他的脸上,他有一瞬的吃惊,“来的路上,我想着你比从前开朗了许多,不像在家,整日整日的将自己关在房里,我打心底里替你高兴,我想见见你的朋友,来了发现原来你是来约桃花的,这朵桃花不合你的意对不对?听说你爱一个疯子,有机会让西泠我见识见识,我想看看,我看中的男人眼里装着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另外,请你告诉她,我不是半夏,在此之前,我从不与她认识!”
    “……”百里越目光复杂地将我收进眼底,他咳了一声。
    陈子宜目光锐利得投射过来,张口就要说话,被陈朔丢了个什么东西先发制人。“背后嚼人舌根不是一个项目经理该有的范儿,下次要说的话选个上好的隐秘地点,这几天我没空与你废话,你最好给我马上滚蛋!”
    陈朔的训斥甚得我心,我生出一种他和我是一边的错觉,事实上,他到底是什么身份,我还不清楚,就今天而言,我和他刚认识几个时辰,但是我有些略微模糊的感觉,我和他应该不只是淡淡的交集。
    百里越将陈子宜丢在一边,将我揽入怀抱。“西泠是你,半夏也是你,不管是谁先醒来,你始终都是我眼里的人!”
    我抗拒地推开他,这话说得好生奇怪,我知道一个人可以有两到三个名字,但我的娘亲只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半夏是一味草药,生于荒野,自生自灭,像我这样的大家闺秀,我的父母不可能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我一句句敲击我的思路,清晰明确,逻辑分明,怎么可能是个疯子,为何她说我疯了?疯子是很可怕的生物,我小时候曾经见过一回,那是个极漂亮的女子,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夜之间就疯了,从前极爱干净的她变得衣衫褴褛,恶臭扑鼻,当时胭脂总叫我绕着走,我觉得有练了一身的功夫,不用担心,直到有一天,她瘦弱的身躯搬起石头砸烂她母亲的头,她的母亲于熟睡中死在自己的闺女手中,那件事轰动一时,每个家里的孩子全被禁足。
    也许,疯子的世界没有是非,没有逻辑,凡事顺着感觉,不受世俗规法的限制。
    “陈朔,我怎么越发听不懂?”潜意识中,我的信任天平倾向于我偏爱遗忘的男子。
    “不用理会,他们是一群疯子!”炎热的天气里,我的手被攥在另一只火热而潮湿的手中,弓着身子钻进车里。
    这个七夕过得异常烧心,我闷闷不乐地在庭院坐了一整晚,身上到处都是蚊子叮的包,哼哼找个盘蚊香点着放在我身旁,夜色中,一个躺椅,一盘蚊香,一只哼哼,成为我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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