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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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见请高学不行,就给了一个近地不知名的修道院院长一笔钱,终于顺心的请到了那里一位正在学习中的小教士,打着共同学习的旗号,每隔两日就让他过来教我读书。
    虽然小教士三天两头的来回奔波,累得不行,但还是很乐意教我读书。
    你问为什么?
    不是因为老子过目不忘,他教起我来很轻松,而是因为我向他保证,以后修道院院长的位子,一定是他的。
    就这么过了半年。
    学习书本中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入门之后就是冲顶,冲顶之后就是相通,入门之后,学习其他的学科和文字就没有什么大的难处了,自学起来并无阻碍。所以,当老子在那点津铺路的半年内抽空跑遍当地所有修道院读完所有建筑学书籍时,我觉得那个小孩可以不用再来了。
    “你会忘了你的诺言么?”小教士的泪水自心底真切涌出,停在眼眶。
    “不会的,我可爱的小老师。”我弯起眼睛回答,忍不住安抚般伸手摸了摸他卷卷的金色披肩长发。
    “你保证?”小教士红涩的眼睛诉说着期待与信任。
    “我保证。”保证可以让你活到自然死亡,我绝不插手。
    之后,维姆派尔城堡破土动工,耗时耗力耗金币,我无怨无悔的同请来的帮工夜以继日的埋头苦干,亲自设计,亲自把关,历时十二年,终于建成。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无一处不精良,无一处不完美,它标志了一个时代,总结了一个时代,又超越了一个时代。
    我知道它可以屹立很多年。
    竣工当日,当我亲自去请那日嘲笑老子的人来开眼想着一吐恶气时,却发现他们都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了————
    有的搬迁他处、有的财产被夺、有的意外早夭、有的为人父母……
    开门迎接人们的无一例外:气质沉稳,戾眼下弯,一杯好茶,笑容浅淡。
    寒暄过后,我看着那夜议我住楼破烂的妇人,不知该说什么,嗓子里像卡了一根刺,胃里坠着一块石,吐不出又咽不下,好半天,才哽出一句:“你变了。”
    “我没变啊。”她笑着说,之后她又说,“是变漂亮了吗?”
    “可能是吧~”我只好转眼看向她抱着的小孩,说,“你的孩子,好可爱。”
    ……
    不管我怎么看,无论男女老幼,他们都不再是那年那月那日那夜烛火通明的宴会上衣着光鲜口吐恶言的那群人了,他们变了。
    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那时,我第一次如从痴钝中惊醒般觉察到:原来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短到区区十几年光景,就可以落落出化成另一个模样,从青年到中年,从少不经事到波澜不惊,从意气风发到蹈厉内敛。
    这个认识就像大地震裂,自地面而起轰隆一声,分陆碎石。
    事过境迁,唯我不变。只有我站在时间的洪流里,如顽石,似冰封,看着这一切,发觉这一切,却改变不了这一切。
    人怎么是这样的呢?
    他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如昙花夜绽,难以消遣又无穷尽的光阴让我徒生了一丝厌倦,我忽然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呆下去,我想离开。
    因为我忽然想去好好的了解一下人类,就像我阅读建筑书籍一样去认真仔细的了解,而这里的环境并不适合我的探访,我需要换个地方。
    正在正午,阳光覆盖大地,天气无意外的晴朗。
    我沉声道:“斯万特。”
    “主人,有何吩咐?”他停下手上抓着抹布擦彩瓷的活计,嗖的一下赶到我的面前。
    我深深的望着他,说:“我左看右看,感觉你还是原来的你啊。”
    斯万特好像有点懵,摸摸自己的脸,嗫喏道:“我本来就是原来的我啊。”
    我招了招手:“你走近些。”
    “好的主人。”
    待他走近,我端详起他的脸,说:“这些年,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他有着圆圆的脸,圆圆的眼,连鼻头也是圆圆的,额头还有些宽,在这样的比例下,明明已经不年轻了,却依然散发着一种萌萌的孩子气。
    斯万特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耳朵泛红:“奇怪什么事呢?”
    我盯着他:“伺候我不需要端茶送点心,不需要服侍我更衣换衫,每日拉窗帘的工作却必不可少。”
    斯万特低眉顺眼,顿了一顿,说:“主人自有主人的主意。”
    我笑了,忽然揪下他的一根头发,举在眼前瞅着:“瞧,你也变了,跟他们无差~”
    斯万特猛然抬头,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我拎起他的左手,将揪下的头发放在他的手心,有点得意的说:“我找到了你一根白头发。”
    斯万特呆了一呆,眼睛睁到再无可大,待看清,才像松了口气般说:“哦,我都没发现自己竟然生了白发,主人果然好眼力。”
    我话锋一转:“我想去别的地方玩几天,你帮我先看着房子吧~”我拍了拍他的肩,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份委托书和一串钥匙塞到他手里,嘿嘿一笑:“等我回来。”
    “您……”斯万特好像还待说什么,我摇摇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脚步一挪,慢慢的经过他身侧,挺直身板走了出去。
    自从将老头儿杀掉碎尸投海之后,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奇怪的像着魔般回荡着老头儿那日的训教————
    “……如果你真的想学到有用的东西,不如去给别人当两天侍从,磨磨性子,体验体验这世间的人情冷暖,绝对比在这里同我呛声要有用得多。”
    时光荏苒,十多年过去,如今,我看着周围服侍我的人,看着来往宴席上的谄媚笑脸,看着比天上的云还悠闲的自己,百无聊赖的翻着从各处搜来的宗教书籍,思量再三,觉得这的确是个探究人性的好方法。
    我决定实践这个方法。
    可是,虽然老子一直深居简出,但本地跟老子打过交道的权贵们也有不少,再不济也打过两回照面。
    怎么办呢?
    某日,我看着小花园草地上的小小蟋蟀,想到了个有趣的主意————
    发动战争。
    现在的君主想扩大疆土收地建城,可是苦于资金短缺;那我就给他好了,反正老子活了这么久最不缺的就是钱。
    把钥匙和委托书交给斯万特后,我怀里揣着邀请信,顶着屋外炽热的阳光,跑得汗流如雨,终于叩响了国王的宫殿大门。因为我提供了大量金钱给他,所以国王再三的邀请我去领他的情。我思来想去,觉得没有拒绝的理由,顺路就去了。
    国王当即热情似火的给我封了爵,封爵后又单独找我谈了两句,这才心里舒坦了大半,面色好了不少。他还坚持请我共进午餐,但是我一直拒绝。
    之后,也就不过三日,国王便找了个似是而非的由头,发动了筹备已久的战争。
    国王如愿以偿的打了仗,我如愿以偿的在暗中监了战。
    我注意到打仗时有个非常出彩的娃子,叫布莱克,不仅骁勇善战,还脑筋灵活。这场大战里共有七场战役,打到第六场的时候,他身披轻甲竟然杀敌无数还丝毫未伤,我不免有些吃惊:这可是难得的人才啊。
    遂心中大喜:小子,就是你了!
    我选中了他。
    所以在第七场战役的混战中,我飞身而上亲自动手举匕深割了敌军大将的脖子,大将立时坠马呕血,半跪在地,见此,我又将正在附近鏖战的布莱克一把推到了大将的尸首面前。死死忍住嗜血的冲动,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一系列的动作用时还不到1。5秒。
    喊声震天,草泥齐飞,马嘶鸣,遍山红。
    当敌我两军一同发现X大将被人割颈,布莱克因被老子推得太急没站稳一把拽住大将的胸膛时,嘶吼震天尘沙喧嚣的战场忽然出现了长达三秒钟的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微风吹过,与发纠缠,空气中的血腥味好像骤然间变得浓烈,躺在地上的无数尸体烂甲也渐渐变得清晰刺目。
    ……
    将首战亡,胜负已分,嗯,大家可以散了。
    布莱克很头晕,我方将士很高兴,当然,最高兴还是那个小国王。
    当夜,会议厅,只余小国王和我。
    国王一脸惊异的看着老子:“J伯爵,你说什么?”
    我咧嘴笑了:“提拔他啊,就是———让他升一阶。”
    国王颜色沉沉:“这个……容我考虑考虑。”
    “这么难得的人才可别错过~”我抱臂而立,手指敲着节拍。
    小国王直直的看着我,做头疼状。
    升阶虽难,但有军功有能力,升阶一事并非绝无可能,小国王的爹就曾做过这事儿。我小心翼翼的问:“你觉得怎么样?”
    “这便是打仗之前你同我商议时提的‘到时候再说的条件’?”国王面露难色:“可以倒是可以,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我原先跟布莱克骑士不熟,不了解他的人品啊,他之前在外地,为了打这仗才临时调来的……”
    老子咳了咳,想了想,道;“上战场能这么为你卖命还怀疑他的人品?”
    小国王神色莫名的看了看我,无话再说。
    至此,布莱克少见的在历史中从骑士摇身变成了男爵,有了自己的封地,改变了自己的出身。
    新来的贵族,跟老子就不熟了,既然不熟,那老子就有服侍的人了。
    老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地伪造了自己的身份,化名维米,终于成了一名仆从。
    

    作者闲话:

    历史就是一个轮回啊~【努力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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