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群雄逐鹿  040 筷子要叫箸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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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筷子要叫箸
    “面条”是在宋朝的时候才这么叫的,而不是在战国七雄的时候。
    “面条就是……就是别的地方对汤饼的别称!”李季阳脑筋转得快,小萝莉没见过世面,很是能忽悠住!
    果然,纯雅没认为李季阳说谎!
    这里的吃饭,用刀子割肉吃,但是在换了一种主食之后,就有了筷子!
    李季阳用筷子捞着面条,吃的还算可以,主要是他想到了一件事情,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得有个穿越回秦朝的人,他说秦朝没有筷子!
    那是不对的!
    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郑玄注“挟,犹箸也。”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这个时候不叫筷子,叫箸!
    幸好这箸跟现在的筷子差不多,要不然李季阳还真用不习惯!
    这顿饭吃的也有点别扭。
    没有多少调味料的炖肉食鼎里放着炖肉,汤水和面条,好吧,汤饼,还有些青菜,只不过,兰奶母的青菜多一些,他的青菜少一些。
    李季阳干脆换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那份:“你去给兰奶母,这个我吃!”
    “这是给您准备的!”小萝莉纯雅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我吃这个!”李季阳赶紧下筷子,面条做的不如后世精致,但是比后世的裤带面细一些,一看就不是真正的裤带面。
    食鼎里还有些炖了的野菜,是后加上去的,清脆可口,也就这点野菜算是点绿色食物了,剩下的里头就是大块的牛肉。
    吃起来也挺费劲,关键是除了咸味儿,没别的什么味道啊!
    吃了个半饱李季阳就吃不下了,剩下的依然给了纯雅小萝莉,自己站起来溜达了一下。
    嘴巴里还有股子咸味儿,牛肉再好,无奈烹饪条件有限啊!
    他吃过了饭,李家庄的人才能吃饭,趁着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他出去溜达了一下,已经是春天了,但是他不知道去看了看孩子。
    兰奶母正在给他换尿布。
    “少爷!”在看到李季阳进来之后,兰奶母快速的给换完了尿布,包好了小少爷。
    “嗯。”李季阳点点头,对兰奶母,他已经不想跟她说什么了,反正说什么她也不明白。
    点点头之后,就坐在榻上看着小奶娃儿。
    可能是泡过了灵泉水?还是吃的好了些?
    孩子已经张开了许多,脸色也好了起来。
    只是换完了尿布,可能也吃完了奶,看了看李季阳,竟然闭起眼睛,接着睡觉了!
    “少爷昨晚睡得好吗?”李季阳也没别的可问,只能问一些不为难人的话。
    “睡的很好,晚上只喂了两次奶,换了一次尿布。”兰奶母回答的很精细,因为晚上了,孩子也要睡觉,她也要的,所以也没什么好说的,也就喂奶和换尿布了。
    而且不能让小少爷哭出来,毕竟对面住着的就是少爷,要是小少爷闹的太大动静,少爷也会醒。
    打扰少爷睡觉,她不知道是什么后果,但是肯定不是好结果,所以兰奶母这两天都好好的哄小少爷,不让他晚上哭闹。
    且小少爷很懂事,很好哄。
    “哦。”李季阳没想到兰奶母记得这么清楚。
    不过也说明她照顾的很尽心,李季阳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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