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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之幸,莫过于谈一场白头偕老的恋爱!
    来到这个世界上,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渐明白一些事情,当初那个愚蠢小孩不再愚蠢,在见过天空的颜色以后,感受了风的温度以后,记忆里的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陪着那朵属于自己的玫瑰,我的心灵,在那一瞬间长大!
    但在长大以后,我发现自己会犯错!可能是因为没有人原谅我,所以那些错误就像伤疤一样,留在了我的人生道路上!当我回头去看我这一生的时候,原来我没有在第一时间选择和你相爱,所以成了最别致的一道疤痕!
    我想知道,你会原谅我吗?会原谅我这个胆小又愚蠢地女生吗?
    不过比起这些矫情的问题,对流魂街的人来说,并不是想活着,只是不想死而已!因为死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残酷的事,它会把一切化为乌有!我们平日的所作所为,我们鲜明的个性,容貌,钱财,这些都是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才富有意义!所以,我们不想死,所以才要活着!
    所以在最后,我顺应天意,成了死神,进入三番队!现在我蹲在厨房灶台下,吃着手里热腾腾的蛋炒饭的时候我有机会认真思考最开始的那些小心思!
    嗯,三番队队长是一个独立的人,副队长却是一个温柔的人,而我在队里是一个喜欢躲在厨房里吃饭的人!
    认识的每一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独一无二,而自己胸无大志,每天做着差不多的事,反正天塌下来都有十三个队长顶着!除了在队里干好本职的事以外,我还可以当一个给自己做饭吃的厨子,幸好这是一件芝麻绿豆的小事,大家都很忙,才没时间做闲人管我这个独辟蹊径的爱好!
    以前想过长大以后做一份工资不高但很清闲的工作,但是自从见识过流魂街的复杂以后,如果不努努力去当死神,我也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一份什么的事来养活自己!但是当了死神进了三番队以后,每天看着自家队长那张脸,我都开始怀疑人生了!像我这么踏实勤劳的人都只是一个末尾的席官,而队长这种每天说话不着边的人,究竟是怎么当上队长的!
    吃完最后一口饭,肚子总算是饱了,厨艺也有所进步。每天都会边吃饭边思考,起身的时候腿总会麻到不像是自己的一样!把碗筷往灶台上一放,先等麻劲儿缓过来再去洗碗!
    但是为什么我会看见队长坐在门口!
    从这一刻开始,我感觉人生道路上所有的坎坷都是由一个个大滑稽拼凑而成的!看着我满胸口的米粒,嘴里还饱着最后一口饭,幸好队长在我眼里不过是一个年轻有为但不会让我起爱意的男人,就是这个时候太尴尬了!
    我双手在身上把油抹干净,“队长,你…在门口坐了多久?”
    “蛮久的!”银站了起来,身后的光照着他,像是一个来拯救我这个受苦受难的神。“你是不是遭到其他队员歧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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