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胡说八道(11)之做什么都不能违法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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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是作为一名新进公务员被召唤到党校进行洗脑学习。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既然进了体制内,第一要务就是服从吧。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去了与二炮比邻,换句话说就是坐落在农村某较为隐蔽的景德镇市党校。
    理论知识的学习一向是枯燥乏味,让人昏昏欲睡的。你也许会疑惑,难道我觉悟那么高,就仅仅是理论的灌溉就让我醍醐灌顶,得到深刻警示?那么你高估我了,我哪是那么容易被洗脑的一个人?!可能学校也是见多识广的,深刻了解我们这些菜鸟的心理,所以在党校学习的第四天,就直接把我们拉去了警示基地--市看守所,让我们直面血淋淋的事实。
    没有看到看守所里面的情况之前,受影视剧里的影响,我印象中一直是那种比较人性化的,只是限制了些许自由的地方。但是,万万没想到,竟是那样。经过一重又一重的铁门,我们终于进到了看守所的内部--关押嫌疑犯的地方。边上狱警在向我们介绍基本情况:嫌疑犯的住处是一个水泥墩子,必须挤满10人以上,虽说有被褥,但在冬天还是略显单薄;在不是休息的时候,嫌疑犯们必须进行劳改,须得不停地做手工活;据说吃饭也是在做事儿的地方快速地解决。。。。。。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厕所居然就在床铺边上,真是没有一丝丝的遮掩。不过据说嫌疑犯们还是有些其他福利的,比如说有很短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儿,看看书,读读报,或者看看电视。在往前走的过程中,我往工作间里瞅了瞅,见有一个大概二十来岁的,还显得很稚嫩的小姑娘,坐在一群女嫌疑犯里,做着手工,看了下被捕原因,竟是卖淫!我当时就无法理解了,感觉心里很压抑。
    本来以为只是出去玩一下,没想到这次警示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可以说我感触颇深呐。先别说是我心里有鬼哈,要不怎么会怕呢。首先我可以坦言,活到现在,虽然不能说自己是多么善良,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是没有做过违法违纪的事情的。但是为何我会有如此感悟呢?我觉得首先可能是我性格的原因,我这个人别看挺安于现状,没有什么大抱负,大野心的,但是还是很向往自由的,尽管大部分时间也是宅在一个地方,不挪窝的,但别忘了,那也是一种自由,在一定的准则,底线范围内的相对自由;其二就是看着那些嫌疑犯,我突然就感觉到悲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并不是同情他们,只是在告诫自己,万事都得有尺度,凡事不可违法律;三则是兼受前几日的理论知识的轰炸,再在这次被最后一根稻草压住,就对法律产生了一种敬畏心理吧。
    别以为我这是在打官腔,(那也得我是个官),这真的是我的真实感觉(比珍珠还真):做什么事情都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要玩火,否则会自焚。要到了那个时候,不管你是默默垂泪,还是嚎啕大哭,都无济于事,于事无补,悔不当初,后悔莫及的。谨记,谨记。

    作者闲话:

    额,总的思想是积极向上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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