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夜色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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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吞噬了整个学校我的灵魂像出窍了一样,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屏幕,手指不停地挥舞着,像黑夜中的一个个小精灵一样,我正在写一本对于我来说惊天动地的书,本来爱好文学的我,却走上了理科这条漫长而又艰辛的大道,,记得分文理那会,我的左手整合我的右手打架,因为,我真的非常热爱文学,我真的想学文,这是我的左手告诉我的,然而我的父母却不赞同我,于是报文理那会,我瞒着他们报了文科,可是老师告诉我你的语文水平太差了,根本没有优势,,我的就这样我的左手被打败了,于是,我冒出了做网络作家的想法,其实有一句话说的真的很对没有做过的事情人们往往会觉得很难,虽然日子不算艰苦,但是灵感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过我写的书贴近生活,我的生活就是我写作的源泉,我喜欢纪录我生活的点点滴滴,把我喜欢的女孩写到书里,把它那甜美的笑,写在纸上,虽然不知道我们以后的结局,我希望他是美好的幸福的,我吧我的小幸福都埋藏在字里行间,埋藏在指尖划过的幸福中,我很喜欢幻想,有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那是现实或是梦。梦境总是甜美的,现实总是冷酷的,也许,我是凭借这一点才不会错乱吧。小杰对我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超过了三个月,那你是真的喜欢他,如果说现在她过来和我说,我喜欢你,我想我也会无动于衷,我上大学以来我觉得做得最对的一件事,那就是认识了小杰,他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指明方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这个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早期大学期间,我说话总是先说结果,后说原因,他们总是说,想把我的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长了什么,我总是哈哈一笑而过,朋友间有时不需言语,他们就能明白,比如T和P他们总是有心灵感应的,虽然他们彼此你没有说破身份。我常常在嘴边叨叨我的梦想希望有一天能过完成它,第一,我想去撒哈拉大沙漠,看黄沙片片。第二,我想成为一个百万富翁,不是说我贪财,而是我要赚这足够的钱来养活我媳妇,媳妇啊,媳妇,你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啊,想想自己真是连屌丝都不如,屌丝怎么的也有个三十六计来骗个女朋友,可我什么都没有,兜比脸干净,穿个八块八的人字拖,从夜市淘瞪14元钱的裤子,九块九的半截袖,全身上下还不到50元,天,现在是地球没有吸引力,粑粑下不去啊,我的第三个梦想就是何小杰永远都是朋友,哈哈。指针指着刺眼的的大字12,该睡觉了,晚安,朋友们,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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