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2:一个人与一个人见得久了,就会产生一种想要亲近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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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个女同事,平时跟我关系挺好的。在廖沐秋没搬进我家之前,我和她经常在一起吃饭,但并没有什么实际发展。
这位女同事叫蒋培培。
总的来说,我和蒋培培是很有缘的。我们初见于1999,她被Reet聘请过来做一位打碟手。女的打碟在酒吧中算比较罕有,因此,我注意到了她,并和她成为了朋友。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蒋培培跟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但是Reet知道,他故意没有告诉我。直到某天早上,我上班迟到,正要进电梯的时候,我才看见蒋培培。恰巧,她那天也迟到了。
在电梯里面,我询问她是哪个部门。她轻巧一笑,说,“和你一样。”
这个回答让我吃了一惊,“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她笑道:“我都见过你好几回了,但是你从来都不注意我。”
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个作者写的小说,笔名有点意思,叫做——四字先生。哪本书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他说:相遇其实是种很微妙的东西,它的特别之处就是在于你如何去感受。而感受到的感觉,言词是无法形容的。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和蒋培培在同一个公司甚至于同一个部门,但我们就是没有碰到过。搞笑的是,她经常看见我,我却没有看见过她。
一个人与一个人见得久了,就会产生一种想要亲近的好感。而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这种好感大多数都会油生成爱情。
我对蒋培培有一种矛盾的心里,一方面我想要追求她,另一方面我又懒得去追求她。我前面跟你们说过,我这两年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于不想再去谈恋爱。但这并不代表,我心里没有想要交往的对象。
所以,当我听到连廖沐秋自己都搞不清楚的情感表露时,我选择假装没听见。这样,能避免两个人以后独处时的尴尬,毕竟,他还要在我家里住这么久。
索性的是,在那天过后,廖沐秋也没有表现出其他让我为难的举动。我们相处得都很融洽,放佛那天那个晚上他从来都没有说过那句话。
生活是比较乏味的,偶热也会制造出一些小幽默。通常,我和廖沐秋在一起的日子都比较枯燥,不是看电影就是打游戏,再不然就是去1999和Reet谈心。
谈心当然只是片面之词,主要的目的,还是因为想去喝酒,但是又不想给钱。
Reet最近很忙,很少去1999。有时候我和廖沐秋去十次,都见不到他一次。打电话问他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回答你四个字——制造浪漫。
我不明白他口中的浪漫是什么,只听见话筒中传来的略微急促但却又压制得很低的呻吟。我觉得,这种事情,跟浪漫没什么紧要联系。如果非要扯上一点,应该改成,制造兴奋。
对于爱情,我一直感悟很多,但无一例外都只是我的感想,没有得到过谁的实际认同。相比于Reet,我觉得我对感情比较保守,虽然我从高中就开始谈恋爱,但我从来没有玩过一夜情。所以,在每一段感情开始前,我会很认真的考虑彼此的以后,适合过什么样的生活,她是什么样的性格我又能包容到什么样的程度等等。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只是为了让两个人在以后的日子中,分道扬镳的没有想象中那么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