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情窦初开  第三章 能让你老实的东西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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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抬了抬下巴,傲慢极了,“能让你老实的东西,别想着跑,也不要跟任何人说起我。记得在我伤好之前给我做饭,唔……还有包扎伤口,我会按时给你解药的。”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这是犯法的!”
    男人似乎听到了什么好听的笑话,嗤笑了一声,“挺有骨气的嘛,不怕死了?”
    “……”怕得要死!
    男人挥了挥手,就像是在打发他的仆人,那姿态语气看起来娴熟极了,“行了,我要休息了,你该干嘛干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每一句话,我可是有很多种对待不听话的奴才的手段,如果你想试试的话。”
    混蛋,还有比他更可悲的吗?在自己家里被人当成奴才使唤,不管事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有过这种经历,真是太憋屈了!
    沈晓峰鼓起勇气跟男人坦诚了,“我,我中午在店里吃,不回家的。”所以刚才说的中午饭我真的只是跟您客气一下,您千万别当真。
    结果男人完全没有领悟到他话中的深意,反而很疑惑的样子,“这跟我有关系吗?你在哪里吃都无所谓,记住不要耽误我的午饭就行了。”
    “……我知道了。”大神,请让我采访一下:您是不是从火星来的?为什么我感觉我们不在一个频道上?您这么自大自我不懂民间疾苦,请问您的爹妈知道吗?看来中午要麻烦别人帮他看下店了,他实在是不喜欢麻烦别人的……
    男人已经再次回到了床上躺好了,凶巴巴地瞪着他,“赶紧出去,不要让我说第三次。”
    “……”沈晓峰默默地收走空碗向外走去,还顺手关了房门。
    然后到院子里收拾那个男人制造的烂摊子。
    被子,地上都是血迹。他向来不太会洗大件的衣物,平时比较小件单薄的衣服他都是随便揉揉的,冬天的衣服和平时的被子脏了都是给些酬劳请邻居大嫂帮忙洗的。
    然而现在这些都是血的床单被套,是决计不能让人帮忙洗的,他实在懒得想理由跟人解释上面的血迹,总不能说他来大姨妈不小心弄脏了吧,有些心疼地把那套没用过几次的床单被套装好准备待会找个隐蔽的地方扔了……
    然后打了好几次水把地板冲刷干净,终于收拾完的沈晓峰又累又饿,苦逼地隔着空气和房门踢了被人霸占的他的卧房一脚,总算觉得心里舒服了一点,然后就赶紧出门去他店里了。
    沈晓峰十五岁离开他的国家,断断续续地奔波了一年,才在这个民风淳朴环境也不错的小县城安顿了下来,买了套不大的房子,并盘下了一间两层楼高地段不算热闹的铺子,开了一间不显山不露水的书店。
    起了个这个时代很多人都不懂的名字:致远书吧。
    这个时代很多穷人读书都交不上学费,而一本书的价钱抵得上普通四口之家三天的伙食费,在这个穷人多富人少的时代,开书店还真是一个偏门的职业。
    但沈晓峰是个现代人啊,他结合地球二十一世纪的销售理念,实行会员制。只要能找到三个以上本地居民做担保人,就可以发放会员卡,会员卡支付二钱银子的押金,退卡还押金。就可以把书借回家去读,一本书一天一文钱。
    沈晓峰还在店里专门弄了个阅读区,一天三文钱,可以在店里阅读区坐着看任意的书,还免费提供茶水。
    这下子可新鲜了,那些爱读书但是没条件读不起书的,还有在家无视颐养天年的老人,男女老少-----下至七八岁的幼童,下至六七十岁的老人家,真的是男女老少-----全部都知道了这么一家书店,导致致远书店每天客人都络绎不绝,沈晓峰本来打算随便混口饭吃的,现在还赚了不少钱。
    虽然有时候会觉得累,但他觉得很充实。
    在江城县他虽然努力低调,但还是引起不少人的注意,上至县太爷,下至贫民都挺尊敬他的,见面都尊称一声“小沈先生”,因为沈晓峰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子,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在前面加了个小字。
    街坊邻居看他一个人生活,无人照应,逢年过节也有不少人给他送些特产吃食,让沈晓峰十分感动,还是古代民风好啊……
    连那些收保护费的街头恶霸都被县太爷敲打从不去他家收保护费,沈晓峰在这江城县混的那叫如鱼得水。
    又累又饿的沈晓峰没走到店门口,就老远看到店门口守了个人,一身粗布织就的灰衣居然能被他穿出几分清雅的味道,这人是郊外的一个秀才,叫周云飞,家里条件不好,但从小就十分聪明,很会读书,十四岁就考上了秀才,本来是想依靠考取功名走上仕途,无奈家境贫寒,考取秀才之后家里再也没有能力供他继续读书,更不用说有钱给他当路费去参加考试了。
    随着父母的相继去世,刘云飞成了孤儿,靠读书考取功名的梦想彻底破灭,因为他连一本书都买不起,已经无法继续读书了。
    后来沈晓峰在江城县开了致远书吧,他慕名而来,自此就成了这里的常客,经常一大早等在这里,待到店里打烊才离开,一来二去,沈晓峰跟他也熟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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