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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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院外是一排马厩,连着马厩的是一排屋舍,里面养着几只猎犬,王府的猎犬也是轮班制,和岗哨一起值戍,不当值的猎犬就养在屋舍里,由杂役每日送新鲜的肉食,这活没人愿意干,自然而然落在了阿夕身上。
    训犬的是个大叔,以前是跑江湖的,一年前才跟着王府买的那批猎犬一同进的府,阿夕每次送完肉食,都会留下来陪大叔坐一会,那些恶犬也像是通人性似得,见他来了几回,也不再对着他吠了,阿夕还壮着胆子摸了摸猎犬的毛,大叔笑言指不定阿夕还能接他的班,训犬好歹是个手艺活,总比当杂役好。
    一来二去的,阿夕和几只猎犬也混熟了,大叔训犬的那些招式,他还能学个有模有样。
    不知不觉就快到中秋了,这个节日在月氏称为月夕,瑶华广寒,嫦娥奔月,就不知几千年流逝,广寒宫里的嫦娥是否也如往昔,依然记挂当年那个在昆仑山手持神弓的英勇少年。
    毛尖几个丫头弄了不少好菜好酒,天还没暗,就在杂院里摆了一桌,跟着段阡陌快十年,每个团圆节,几个姐妹必是要一起热闹的。
    半年前那次被下药,阿夕现在见到毛尖就心有余悸,吃顾吃菜,滴酒不沾。
    毛尖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满满的斟了一杯酒推到阿夕面前,嗔道:“还真怕了姐姐我么,放心吧,今日只管痛饮,咱不来虚的。”
    阿夕还在迟疑,云雾笑道:“喝吧,毛尖特意留的一壶桂花酿,说白了,就是在给你赔罪。”
    “贱蹄子,撕烂你的嘴!”毛尖作势欲扑,被龙井给拽开。
    几个姑娘推推搡搡闹成一团,阿夕端起酒杯,浅抿了口桂花酒,甜丝丝的,他喜欢这个味道。
    院子里大红的灯笼映出柔和光晕,几个姑娘叽叽喳喳的笑闹,张张笑脸被光衬得鲜明烂漫,舌尖上桂花酒的甜香浸入舌根,滑到肺腑,竟觉得窝心的暖。
    吃喝没一会,膳房的厨娘送来了一筐蒸好的大闸蟹,一端上桌一人拿了一只,开始拆壳掰腿。
    阿夕没见过这东西,只觉得像只怪物,不像是吃食,龙井递给他一只大的,“这只是母的,五两一只呢,前日从江淮送来的,在这大西北有钱都买不到。”
    “这是什么?”阿夕拿着螃蟹,无从下手。
    云雾笑着接了过去,灵巧的手指将蟹壳轻轻一剥,往壳子里添上香醋,递给他,“这便是‘巨实黄金重,蟹肥白玉香。’所指的大闸蟹,尝尝蟹黄。”
    阿夕接过蟹壳,用筷子夹起蟹黄放入口中,顿觉味道滑腻浓郁,口齿生香,他从没吃过这样的美味,即便是生性淡泊,也抵抗不住口舌之欲,难怪那么多文人雅士宁做山中隐士对酒当歌也不愿建功立业博旷世功名。
    自己当日若是咬舌自尽了,岂不是尝不到这人间美味,世间真味万万种,等待他尝便,恐怕是一辈子时间都不够。
    云雾低头用蟹八件剥蟹壳,细白的手指像白玉兰一般翻来转去,金色的剪子,橙黄的壳子,白嫩的蟹肉,阿夕看着看着,不禁出神。
    他想起胡杨树上并肩而坐的段阡陌,他的手也很白,手指修洁如玉,为他剥开栗子壳,那么漂亮的手指,被栗子染的黑漆漆的。
    软糯的栗子肉,是他人生中尝到的第一个美味。
    “好了。”云雾将剥好的蟹肉放在小碟子里,推给阿夕,笑容温柔,“你的肺部有宿疾,这种东西凉性大,不可多食。”
    云雾微笑的脸就像是他在漆黑的床底那些年在无数个梦中描绘的容颜,他臆想的阿妈的笑脸。
    阿夕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忙低下头猛吃,悄然眨去了眼角的潮湿。
    云雾心里一堵,脸上的笑容也有些酸涩。
    “云雾姐,说不准下个月你就可以回内院了。”龙井道。
    “怎么了?”
    毛尖抢先道:“还不是咱们王爷终于定性了,要纳妃了。”
    阿夕拿筷子的手顿了下,努力咽下口中失了味的蟹肉。
    云雾看了阿夕一眼,问毛尖:“哪家小姐?怎么这么急,先前都没听说过。”
    “西北商会会长家的大小姐。”
    “纳妃可是要回宫请旨的,还要经礼部置办纳妃大典,光是纳彩纳吉这些都要花去一个月,怎么能说纳就纳了?”
    毛尖饮了一口酒,不屑的说道:“哪里就是纳正妃了?不过是收个侧妃而已,都不用拜堂的,直接派个信使回宫禀告一声就完了,圣上才不会管王爷娶侧室,只要正妃经他旨意就行。”
    “西北商会会长是这边的商户大贾,沿漠西古道至西域这条道上的生意,一大半是他家的,富可敌国!”龙井压低声音说。
    云雾若有所思的点头道:“王爷若能控制西北各路贸易,对西藩也是一大好处,再说子承父爵,王爷这也是为后辈造福。”
    几人都静了下来,默默饮酒。
    跟了王爷这么多年,突然要进一位女主人,也不知道将来府中会变成何种光景,若添了小世子,王爷这一生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本该是高兴事,却欢喜不起来。
    酒席散了,人也各自散了,云雾和阿夕一同收拾场子,阿夕在井里打了一桶水,倒进木盆里蹲在院子角落里洗碗,云雾收好桌子,端了小马扎,坐在一边,捧着腮出了回神,突然问道:“阿夕,你们月氏成亲是怎么样的?”
    阿夕抬起头,手中的盘子差点脱手,淡淡道:“我从小在大漠深处跟师父长大,没见过成亲是什么样。”说罢埋头洗碗,过了会低声道:“想必也是挺热闹的,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一日的热闹,恐怕就是一辈子的记忆。”
    他难得这么感性,本是该好好取笑他几句,云雾却笑不出来,王爷纵使是对阿夕有意,这情意却永远大不过繁衍子嗣,番邦王权。
    “生不如宫门,你说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对于王孙侯门,只是奢望。”
    阿夕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云雾叹了口气,继续道:“侯门子弟承袭父爵,代代经营家族声望,故而传宗接代就是他们的使命,生一个还不够,要从众多儿子里面选嫡传长子,长子若无作为,就选最聪慧出众的,所以,在这样的家族里,从来不会嫌儿子多,王爷今次纳侧妃,往后还会有正妃,小妾,阿夕,这便是他们皇室子弟的身不由己。”
    阿夕低着头不知所措,心中又是堵又是慌,云雾这话很明白,就是在提醒他莫要妄想,难道是他表现的太明显?
    “听说皇上也有个两小无猜的意中人,是个少年。”
    阿夕有些惊讶的看着云雾。
    “那个少年是南朝后主,八岁时被南朝送入原先帝都幽州为质子,皇上那是还是太子,那位质子就住在太子府,十三岁回了江宁,两年后继位,登基不到一个月,就被皇上率二十万铁骑越长江天堑,直取玉照宫,将那位亡国之君带回大兴送进男娼馆赐贱籍……”
    阿夕听的出了神,阿妈就是南朝公主,这样说来,那位被送进男娼馆的亡国君,就是他的表兄,原来竟有这种事,照说他俩相处五年应该是有情了,为何最后中原皇帝段紫陌这样心狠,将一个清清白白的少年送进娼馆?
    “不知道为何,三年后皇上将他接到了宫里,前些日子听说已经入主中宫,只是没个名分。”云雾缓了缓,道:“所以说,就算是有情,皇上也不能将他的名分昭告天下,这便是身不由已的悲哀。”
    云雾说完便进了屋,留阿夕一人慢条斯理的洗着碗。
    他曾以为自己无人疼爱没有身份算的上是孤寂无依的了,没料到,身世苦楚的比起他来,大有人在,那位表兄从被父皇抛弃的质子,变成九五至尊的帝王,龙椅还没坐热一夕之间沦落为亡国之君,被爱人送进娼馆沉浮三年,若不是一口气撑着,这种奇耻大辱谁能受得了,谁又能有脸苟活于世?
    他想的出神,一条颀长的影子被月色瑶华映在木盆的水中竟毫无察觉。
    待人走近,蹲下身时,他才恍然回神。
    段阡陌一身月白宽袖长袍,手里的折扇换成了玉笛,正背光面对着他,阿夕看不清他的神色,只觉得目光有些紧,绞在脸上像是缚住了一层蚕丝。
    半月未见,最后一面是月氏王庭大殿中的愤然对峙。
    而今满月下,段阡陌又像是换了一个人,突然出现,让阿夕措手不及。
    段阡陌在中秋筵席上被一群道贺者灌了些酒,回府后就觉得有些酒深,今日中秋月圆,不想辜负了这满庭瑶光,于是拿了玉笛信步闲游,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杂院。
    那日将他带回来确实是气疯了,想也不想便丢进了地牢,他心里清楚牢头那些人的手段,私心里想让他吃点苦头也好,三日后在放他出来关着养,没想到却被云雾给抢先救了出来,也多亏是云雾及时救了他,可还是晚了。
    他不敢看阿夕身上被侮辱的痕迹,也不敢面对他醒来后怨恨的目光,所以他做了件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躲!
    他躲了半个月,就像是一个少不更事做错事的孩子。
    然而这半个月,他也确定了一件事。
    他要阿夕,要将他留在身边,谁都别想抢走!
    司马晴,月氏王,都已经不再重要。
    司马晴是大漠里一轮满月,轻易俘获了他的目光。
    月氏王是无迹可寻的影子,是虚幻的蓬莱仙境,只可隔海遥望。
    而他更愿意抓住触手可及的身边人,这个用纯澈的甘泉,一点一滴浸润他心扉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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