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蜡色回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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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见曾芳说:“这是我对你的祝福,可别想多了。”
我错愕问道:“祝福?”
曾芳说:“是啊。这是我们族里的一种祝福方式,我奶奶从小就是这么祝福我的。我们德昂族的姑娘可没你们汉族
姑娘的那种扭捏。”
我将头伸到她面前,笑笑说道:“真的吗?那我也来祝福你一下。”
曾芳一把把我的头推开,说道:“那可不行,男人的祝福方式不是这样的,你这样是轻薄我。”
我赶忙将头缩回,解释道:“没,我不是那意思,我跟你开玩笑而已。但问题是你们的祝福方式很容易让人误会呀
。”
曾芳笑笑说:“习惯了就没事了。”
我作出了一个贱笑的表情说道:“要不再祝福我一下?哈哈。”
曾芳把我的脸推开,说:“去去去。刘梓德,你是不是一直想问我为什么要带你们来我家乡。”
我肃了肃脸色,点点头道:“嗯。为什么?”
曾芳很温柔的笑着,然后轻声说道:“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喜欢这里。还有,我想让你们参加我的婚礼。”说着
将头深深埋到了胸口。
我一时错愕不已,这资讯太爆炸,有点整理不过来,过了一会儿我才憋出了两个字:“婚礼。”
曾芳说:“对。我要结婚了。我男朋友也是我们村里的。我们现在坐的这块石头就是我男朋友当时向我表白的地方
。”
我连忙从石头上跳下来,怕有污纯洁,向曾芳问道:“为什么一直没听你说起?”
曾芳也从大岩石上跳了下来,说:“你又不是不知道,群里的人老爱八卦别人的感情,又爱乱说,我怕被他们当作
话题,所以就一直没说咯。我觉得你不八卦,所以我现在跟你说,反正都要你们参加我的婚礼,迟早都要说的。”
我仰望漫天的繁星,心里顿时一片开朗,说道:“那要恭喜你咯。一直恭喜你到结婚那天。”说完不禁叹了口气。
曾芳问道:“你叹什么气呢?”
我缓缓地向前走去,边走边说道:“月黑风高,作案良辰,孤男寡女,共处野外,居然没发生该发生的事情,真他
妈太不可思议了,看来这世界上又多了一出奇迹了。”说完后我立马向侧边一跳,因为我算准了曾芳一定会袭击我的,
果然,她从我背后踢过来一脚,还好我闪得及时,只不过闪得不怎么漂亮,我的脚刚着地,曾芳一脚已经迎面而来了,
慌忙中我向后扭了一下,刚好避过了这一脚,如果稍微迟疑一秒钟,我保准中蛋,然后淡疼。
曾芳说道:“脑袋里都什么乱七八糟啊,屌丝能不能有更高尚的理想呢。”
我答道:“不能,那就不叫屌丝了。”
曾芳指着远处黑蒙蒙的山头说道:“翻过这座山就是缅甸了。”
我看着远方的黑暗,自言自语道:“我一定要去看看。”
当我们回去,经过欧阳新兴的窗边的时候,刚好听到屋里传来了阵阵的轻微呻吟声,我对曾芳说:“该发生的事终
于发生了。”
曾芳打了我一拳,说道:“你乃真屌丝也。”
躺到床上想睡却发现一直睡不着,看着窗外淡淡的月色,忽然想起了曾芳刚刚问我的一个问题:你还记不记得你第
一次喜欢的女孩的样子?她••••••我记得。
那个背着美少女图像的粉红色书包的美少女又闪现在我脑海里。十年前的那一个晚上,我也像现在一样躺在床上,
望着墙壁的林心如的海报,她是还珠格格里紫薇的打扮,低着头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在之前,我一直觉得这是个绝对
唯美的姑娘,虽然我比她小很多,但我坚信她是永远不老的,即使到我白发苍苍,她依然青春如初;虽然我一个藓病发
作的朋友曾穿着大裤衩站在她前面并告诉我:“林心如在看我挠藓”,但我依然觉得她清纯可爱。但今晚看着林心如,
以前所有的爱慕似乎都统统消失了,那是因为我忽然觉得林心如没我心爱的美少女好看,而对她所有的爱慕之情也都移
寄到了美少女身上,或许是美少女让我感觉更加现实些,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移情别恋。
在我闭上眼睛的时候,脑里全都是美少女的影像,而一想到她我的心就一阵狂颤,我害怕得以为我生了什么怪病,
但我那时候不敢告诉父母。当然,长大后我知道这确实是一种病,是一种感情的魔力,叫情窦初开。
由于太过兴奋,我在床上一直翻来覆去,老是睡不着。忽然不知道发什么神经,我偷偷爬起来,打开台灯,用粗劣
的绘画技术,一笔一笔的生硬的想把她的样子给画下来,过程中我的手一直跟着心脏一块颤抖,她柔美直扬的秀发居然
给我画成了爆炸头。大概画了三个钟,大作算是完成了,我用欣赏的目光凝视着这幅画,却忽然发现,事实上,如果我
画凤姐八成也画出这样的效果。这是我第一次亲手毁了我喜欢的女孩的模样,所以我从此恨透了画画。
第二天课间操的时候,我混杂在集结的人群里茫然四顾地寻找着她,因为我迫切地想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
,什么样的背景。其实更直接的办法是一个班一个班去找寻会比较明了,只不过我虽然有色心,但还没到能够包天的程
度,太直接反而更让我胆怯。站在人群里,我不停地打量着每个女孩,像这般这么想见到一个人的感觉,之前没有,之
后也再没有。这种感觉保存在我最懵懂的年代,像木乃伊一样被封存在心底的金字塔里,而它的价值只在于曾经有过。
我终于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她了,而我也只是远远地站着,偷偷地注视着她,这时有两句电视里的台词在经过我的擅改
后在我心里应运而生:众里寻她千百度,她却隐藏在人丛深处,但她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无论在哪,都是那样的闪亮
,令我目不瑕接。
我留意到了她站的位置是在一班。当时我们的年级有十个班级,一班和二班属于年级实验班,集结了整个年级的尖
子生,而我却在三班,当然,三班和十班在等级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低了实验班一等的。
我假装不屑地跟我身旁的同学说道:“你看你看,那女的是谁啊?这么高?跟竹竿似的,哈哈。”但心里却紧张得
要命,而这种卖弄出来的痞气在当时被定义为叛逆的表现。
同学看了看问道:“什么女的?”
我很随意地指着美少女,说道:“就那,高高那个。”
我同学顺着我手指方向看过去,过了一会儿说道:“妈的,这么远你都看到。我认识她。”
我不禁把吃惊从心里表露了出来,说:“你认识她?”
同学很不屑的甩甩头,说道:“那有什么奇怪的,小C是我们村的,我们都同班了六年。”
知道了她的名字后,我兴奋得一直重复道:“她叫小C,原来她叫小C,小C••••••”
同学忽然转过头看着我,嘿嘿笑了一声,问道:“你这么留意她,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我心里吓了一跳,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在我的初中时代,不管你是有意或是无意在别人面前提起某一个女孩,试图
想了解她一些什么事情都会引起别人的敏感想法,然后,你的小秘密就会像学校的宣传用语一样在校园的每个角落传播
,传播的结果就是扼杀掉你的不良幻想。因为当时学校是坚决禁止早恋的,学校的立场是,一个早恋的初中生是无异于
一个社会上的二流子的,虽然禁止的结果是造就了很多地下组织。但当时我心里有崇高的党,崇高的共青团,我是光明
的,高尚的,于是连忙挥手道:“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喜欢一支竹竿呢。”这是我第一次为光明付出的代价,把我心爱
的美少女贬得一文不值。虽然心里顿生愧疚感,但又何妨?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和班级,而其他,对我来说已经不重
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