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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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忆茗见白十四不再听自己说话,眼神一直望向其他地方,也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施臣。”钟忆茗突然这么说。
    白十四收回目光看向钟忆茗“你认识他?”
    “他是董事长的秘书啊,你刚来公司所以不知道吧。”钟忆茗顿了顿“公司里有些人说董事长表面上不近女色兢兢业业,其实他只是喜欢男的所以才不找女人当秘书的。”
    “还有人说他跟董事长有一腿。”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白十四白着一张脸苦笑了一下,他也跟他们的董事长“有一腿”呢。
    “没有证据的话就不要轻下定论。”白十四表情淡漠,轻抿着唇,仿佛在自我安慰。
    摇摇头,“听说有人撞见过他俩在办公室里。。。”钟忆茗突然发现白十四脸色越来越差,这种失了魂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十四你没事吧?”钟忆茗担心道。
    “没。。。我吃完了,先走了。”说完站起身,摸了摸从刚才就一直疼个没完没了的胃部,转身离开了。
    只要沈绰没有赶你走,你就不要去在意,不要去胡思乱想,不要去难过。白十四在心里这么告诫自己。
    沈绰。。。
    今晚沈绰没有回家。面对空荡荡的房子,白十四茫然的很。
    他从卧室走到客厅,再从客厅走到阳台,再走回卧室,寻找着沈绰残留的影子。
    他的记性很差,唯独沈绰的脸,沈绰的身影,关于沈绰的回忆,没有忘却。
    在心里感到有些压抑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刚相遇那段时间,沈绰给他做早餐,对他微笑的样子。
    每次想起来都会觉得幸福,那个时候,他还以为沈绰是有点喜欢他的。
    那是他第一次感到被照顾是多么让人想要流泪。所以他把心完全托付给了沈绰。
    白十四慢慢走进书房,坐在书桌前,打开右手边的抽屉后取出一本厚厚的本子。开始写着什么。
    他有一个习惯,只要沈绰不回家,他就会写写日记。把近几天的生活写下来。
    至于这个习惯,在遇见沈绰之前是没有的。因为在那之前的经历如果忘了,倒也是件好事。
    遇到沈绰之后,他居然希望不要忘记与沈绰在一起的每一天。
    写着写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午夜惊醒,浑身都是冰凉的,头痛欲裂。也难怪,这么冷的天只穿了衬衫的他又没有开暖气,这不就发烧了吗。
    看了看时间,才一点半,白十四把笔记本收拾好放进抽屉,拖着沉重的身子躺倒在床上。
    可是尽管身体很疲惫,但怎么也睡不着了。他就这么盯着天花板看了一夜。
    好不容易挨到早晨,似乎烧的更厉害了。但这在听雨阁也都是常事,所以他依旧起床准备上班。
    才第二天上班总不能迟到吧,而且沈绰也在那里呀,那样就可以离沈绰近一些了。。。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晕了过去。
    。。。。。。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依旧躺在客厅的地板上。稍微清醒一些后,他慢慢把身子蜷缩起来,低低的呜咽着。
    记事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是因为心底里压抑的难受而哭泣也就这时候。以前就算被打到昏厥,被人羞辱到喘不过气,他也不曾流泪过。
    何时变得软弱了?不知道,可能是在与沈绰相遇那天起,可能是喜欢上沈绰的时候。
    白十四颤抖的肩让他显得那么无助,如同没了娘的小猫儿。可怜兮兮,孤苦伶仃。
    冰冷的泪不断滑落,湿了他的鬓角,痛了他的心脏。
    沈绰。。。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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