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情 殇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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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县,初夏。
    市医院太平间附近的一间十平方左右的房间里,曲姗母女还在沉睡。曲姗蜷缩着身子将女儿小小瘦弱的身躯紧紧扣在怀中,仿佛只要略一松手女儿就会离她而去。
    昂贵的医药费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即使睡着眉头也紧锁着,好像一副沉重的枷锁让她无力挣脱。
    清晨柔和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了床上,试图驱散室内的阴冷。感受到阳光的进入,感觉到怀中女儿囡囡动了下,曲姗立刻睁开了眼睛,不去管不知道何时滑到地上的被子,动作熟练的伸手拿起床头女儿平常的喝水保温杯,打开盖子,一手稍微托起女儿的脖子把水杯的吸管塞进她的嘴里。
    看着女儿闭着眼睛小口小口喝水的样子,曲姗心中不由的一疼。
    她乖巧漂亮的宝贝,才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和变了个人一样,疾病的折磨,加上长期营养不良原本惹人喜爱的红扑扑脸蛋透着青色,身上更是已经瘦的让人心疼。
    女儿喝好后扭头缩到她怀里,曲姗放好水杯,一边抱着,一边哼着轻柔的调子,时间还早再睡会。待会还要……想到这眼眶红了。
    “妈妈我不疼。”
    女儿懂事的拉拉她的前襟,眼里的泪水哗地就夺眶而出,低头深深的埋在她的肩膀上。多么让人疼爱的孩子,却得了这要命的病!如果可以,她宁愿生病的是自己。
    每每想到女儿是因为新房装修后甲醛超标引起的白血病,她就恨自己!
    “我的乖宝!”
    她无法想象失去女儿自己会怎么样。但是,她知道一定要救女儿。找到女儿的亲生父亲,换骨髓救女儿这成了她的最后一丝希望和执念。
    自从女儿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她就拜托所有认识的朋友帮忙寻找孩子爸。朋友帮忙把这消息发到了微信圈里,很多网友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消息,她真怕来不及……
    忽然她接到一个陌生人的来电,说是在皇家大酒店看到一个很像孩子爸的男人。由于曲姗提供的是五年前的相片,所以对方不是很确定。虽然不能确定,但是曲姗仍然很高兴,不放过任何的可能。
    “妈妈我也想去。”
    “囡囡乖,在家里等妈妈好不好。”她的目光太过渴望,曲姗差点就忍不住答应,可她可不敢冒险让女儿离开医院,她的身体经不起折腾。她还是狠心拒绝了女儿的要求。
    囡囡充满希望的大眼睛瞬间就暗淡下来,曲姗想到今天是周末,黑子不用上学,便忙说道:“待会让黑子哥哥来陪你玩,好不好?”
    黑子是在医院认识的死人美容师的儿子,有空的时候经常过来逗囡囡给她解闷。
    囡囡闻言乖顺的点了点头。
    曲姗走后,很快黑子就来了。黑子九岁,皮肤很黑,因此得了这个外号。他虽然年纪小,但是个子很高,都快一米六了,像他爸五大三粗的。
    囡囡盯着黑子,想到未来,她下了决定。
    “黑子,带我去皇家大酒店。”
    她要见见这个男人,虽然母亲没有告诉她一切,可她依然从她的钱包里找到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有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更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林语堂。
    黑子有点犹豫,不安地说道,“囡囡,让姗姨知道我带你出去,我妈要打死我!”
    他很清楚知道囡囡的病,他母亲常在他面前说,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会认识她。要知道,他母亲可是在太平间工作,专门给死人化妆。否则,这里可是医院的禁区,闲人还真的不能随意进出。
    囡囡看着比她高一个多头的小男孩,倔强地盯着他,什么也不说。她很明白小男孩怕什么,她相信只要她坚持,最终他还是会帮助她。
    果然,时间一久,小男孩对拉着他手不放,又不说一句话的囡囡投降了。
    借着晨际,人不多,加上此地的特殊性,小男孩带着囡囡离开了医院。
    门口随处而见的的士,随手一招,即刻停下。
    大约半个多小时,来到了金碧辉煌的皇家大酒店门口。
    自然,这钱是小男孩支付,囡囡可是身无分文。
    曲姗完全没想到,只不过是来皇家大酒店碰碰运气看是不是林语堂,哪料正好看到他与一个年纪足足可以当他母亲的女人相互搂在一起向外走出,与她来了个面碰面。
    红色卷发身材饱满,额际带着一丝皱纹的王晶不解地看着眼前美丽柔弱的女子,她挡着她们,不说一语,只是用那圆亮的大眼睛楚楚可怜的盯着旁边的小男友。虽不解怎么一回事,她却非常理解林语堂的女性杀手魅力,若非如此她怎么会如此宠他,高调地带他进出公共场所。
    胖而白皙保护得很不错的手轻轻拍了一下搂着她的林语堂,“小堂,你和她好好聊聊,我在车里等你。”
    说完,也不看林语堂的脸色,她知道,这个让她快活似神仙的小男友需要着什么,只要她能够提供数不完的金钱,他是怎么也不会离去。
    脸上挂着尴尬笑容的林语堂,此时恨不得王晶消失,当然更想让眼前的女人消失。
    王晶离开后,脸上挂着那抹绅士的笑容彻底变成了阴沉。
    “你怎么来这了?”
    几年不见,更多了几分清丽,美得更为脱俗了。隐藏的欲望,如火山爆发。一想到某人,欲火蹭地一下熄灭了,剩下的只有说不出的厌恶。一想到现在的身份,对于曲姗的出现,他相当不乐意见到。
    曲姗双手紧紧握着,有点神经质地质问,“你怎么可以与一个可以当你妈的女人混在一起!!”此时的她完全忘记了她找他的目的,只想着眼前令她心酸的一幕。
    他说过,他要离开几年,要去为他们的爱而奋斗。叫她不要打扰他,否则,他会因爱分心变得一无所有。
    所以,他不曾留下丁点信息,甚至连手机号码也换了。这一切,她都认了,谁叫她是那样的爱他。她信他,他在为她们的未来而奋斗。
    林语堂有点不爽,瞥了眼远处停着的路虎越野车。虽然看不见里面王晶的表情,但他知道,她最讨厌拖拉的男人。他可不想因为眼前这个虽然还美丽的女子而失了他要的东西,“你管我与谁在一起,再说了,你是谁啊,凭什么管我。好了,没事了,你走吧。”
    也不看曲姗流泪的模样,明明是这样的楚楚可怜,换作以前,他恨不得抱在怀里好好爱一下。可眼下,他唯有厌恶,恨不得她立即消失。
    曲姗慌了,见他大步离去,哪还管什么,扑过去就抱住他的腰,紧紧不放。
    “语堂,不要离开我。我是那么地爱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明明知道以前他说的话有假,可她依然相信是真的。哪怕过去了五年,他一点都未找过她,她依然相信,她是他唯一的爱。
    身后娇弱的声音,再加上曲姗柔软的身上,林语堂顿了下。但也仅仅是一下,他双手用力地扯开她的双手,气急地骂道。
    “你有没有搞错,我们都分手五年多了。你怎么还这样恶心来抱我,不怕我报警说你非礼我?”
    换个时间相遇,他或许非常有成就感,可现在,他如坐针毡。
    曲姗懵了,这还是她认识的林语堂么?
    那一年,春暖花开。
    皖大的校园,种满兰花。
    毕业前夕,皎洁的夜晚,他牵着她的手,漫步在兰花中。他指着眼前的兰花,指着天上的月亮。
    “姗姗,你如兰花般幽雅高贵,如月亮般纯洁。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你愿意把你自己交给我吗?”
    她含着憧憬,更被眼前如白马王子般俊美如神坻般的男子告白,她醉了。
    以兰花为席,月亮为被,与他共度了人生当中最珍贵的一晚。也是从那时起,她爱上了兰花。为了留住这珍贵的爱,她学上了刺绣,只希望有一天可以让他知道,她为了他,什么都可以付出。
    单纯的女人,一旦失了清白,眼里只有那个男人。纵然每次只是欢欲,不谈未来。更还要刚毕业的她不断提供金钱给他,她都甘之如饴。
    可换来得是什么,只是他一句,要出去赚钱为他们的未来奋斗。她信了,他失踪了。她怀孕了,却无处可说。而得知她一切的父母,要她堕胎,她拒绝了。让伤心失望的父母回归途中出了车祸死亡,她依旧相信着他。
    若不相信他,她不知道她还活着干什么。
    生下了囡囡,她卖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加上父母的死亡赔偿金,再加上她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她觉得可以好好地抚养女儿。
    天有不测风云,女儿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她把家给卖了,更把所有积蓄用在了女儿身上。只能让女儿暂缓病情,因为没有钱,再加上她为了照顾女儿失了业,她走投无路。
    最后,只能出院。只为了节约那昂贵的住院费,现在每天下午的透析及化疗费,已压得她直不起身。见到女儿从健康到现在的一碰几乎就倒的身子,她崩溃了。
    她要救她的女儿,哪怕付出她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她是她的唯一,若是女儿死了,她也不知道她还活着有什么意义。
    想到女儿,曲姗泪水滂沱,已看不清眼前的男子,声音尖锐。
    “好啊,你报警啊。正好警察来了,我也好好问问,一个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犯了遗弃罪,是不是该判刑。”
    明明不想这样,可事情发生到这一步,两人已走到了尽头。
    林语堂完全不信,气急破坏,却还知道把声音压低。不料,曲姗声音的尖锐,把进出酒店的人全部吸引过来。也庆幸,此时进出的人较少,否则丢脸丢尽了。
    “你这个疯子,在乱说什么。”
    他每次玩的时候,都是做好了措施的。怎么可能会有小孩?他却忘记了那一晚,两人都喝醉了,纵情欢愉,什么措施也没有。
    曲姗见他转身就走,她立即大吼,心慌的她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甚至她跪了下去。
    “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女儿,她还小。”
    语无伦次的她,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也正因为她的一吼及一跪,事态变得严峻。停在远处的路虎越野车没有等候林语堂直接开走了。
    林语堂见状,恨恨转身,用手指着曲姗,完全忘记了他一直想保持的君子风度。在他的脑海里只剩下钱没有了,王晶不要他了。这个事实让他无法接受,要知道,为了这个女人,他付出了一切。
    “你在胡说什么,再这样,我要告你诽谤。”
    忽然,人群中走过来了两个小孩。众人看到一个瘦弱的小女孩,见到两人惊似的五官,大家在一旁窃窃私语。
    林语堂如同见了鬼一样,顿时失声。在不知所措的同时,他立即掉头,坐上的士离开了现场,把一切混乱留给了曲姗。
    囡囡见到母亲痛哭流涕的模样,她拧着眉头,很是伤心。至于那个男人的离开,她完全不在意。
    “妈妈,我们回家吧。”
    听到女儿的声音,曲姗吓了一跳,双手慌乱的擦拭眼泪。小心翼翼地护着女儿,不理会旁人异样的眼神,柔柔地问,“囡囡,可有哪里不舒服?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瞅到一旁不安的黑子时,她没有责怪,只有满满的心疼与不舍。
    囡囡抱住母亲的脖子,从人群中看到了一个奔跑过来的身影,没想到康叔叔在这里上班。
    “妈,康叔叔来了。”
    长得憨厚老实的康长生,是一个农村娃,没有读过多少书,当兵退伍后就在这里当保安。而他与曲姗是同村一起长大的人,曲姗也是他们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关于曲姗的事,他非常了解,也非常心疼这对苦命的母女。
    从曲姗怀里直接抱过囡囡,康长生不解地问道,“你们怎么会来这里?”先前发生的事,他并不了解,只不过见到这里人多,他过来了解一下。没想到却见到了她们,本来他正准备下班后去医院看她,这下好了,不用去医院直接在这里见上了。
    曲姗吸吸鼻子,牵住了一旁始终低着头的黑子。
    “我找到他了。”
    一句短短的话,让康长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随着男主角的失联,这里又是高档场所,所以这里已不见人影,只留下他们几人。
    “你等会,我去交接班,正好送你们回去。”
    还穿着保安制服的他,透着一股英气。
    囡囡赖在他的怀里不下来,也唯有康叔叔才让她有种父亲的感觉。
    囡囡对自己的依赖,他很明白,他并没有把囡囡交给曲姗,而是抱着她进了皇家大酒店。
    途中,他细细地问了是怎么一回事后,他的脸紧绷。
    囡囡很是想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会看上那种绣花枕头,却看不上眼前的实心宝呢?
    “康叔叔,我是不是快死了?”
    康长生的手抖了抖,他低沉道,“我不会让你死的,一定会找到与你相配的骨髓移植。”
    他们如朋友,从不隐瞒对方。在他的眼里,囡囡的聪慧非常吓人,若非她有这场病,她的人生非常美好。
    有谁见过一个四岁多不到五岁的小女孩,可以认完五千个中文,更可以用英语简单的交流。更不要说,小学的课本,她几乎都看过了。而她所见的东西,只要一遍就完全记住了。
    他想,是不是因为囡囡太聪明了,所以才会有这场灾难,若是躲过去了,她以后一定会给曲姗幸福的,也给她自己幸福的。
    囡囡叹息,“康叔叔,今天妈妈这样就是为了我的病,那个男人其实也并不一定会与我的骨髓相似,真是难为妈妈了。”
    听着囡囡如成人般的语气说话,康长生很是心疼。为什么老天总是爱折磨受苦受难的人?那些家庭幸福的人,几乎都幸福着,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真是不公平。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男人昨晚是住在这里。”
    若他看到,绝对揍得他哭爹喊娘。
    囡囡相信康长生的话,可惜,他为什么不是自己的父亲呢?
    让囡囡在外面候着时,康长生迅速换好衣服,与同事交待了几句,在别人羡慕的眼神中,抱着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儿’离开了。
    出租车内,四人默默无语。
    下车时,囡囡紧紧搂着康长生,黑子倏地一下,如滑溜的泥鳅,一下子不见了。
    曲姗心中剧痛,完全不知该如何说。
    康长生打破了沉默,“姗妮儿,这是三千元,你先拿着。”钱不多,他也恨不得自己长出几双手,多赚点钱给囡囡看病。
    他非常地清楚,囡囡的病每天要接近五千元的治疗费,仅仅三个月,就让曲姗把所有的钱用了三分之二。为了一丝希望,更为了节约用钱,就住在了这阴暗荒凉的地方。
    曲姗直接拒绝,她不能再用他的钱了。他一个月才几千元,给了她三千元,他还要给老家的父母寄点,那他哪里还有钱给自己?
    “不用了,我还有钱。”
    康长生的脸黑了,“跟我还客气什么,拿着,这个可不是给你,是给我闺女的。”在他的心里,囡囡就是他的女儿。
    曲姗接过钱,嘤嘤地哭了起来。这是她第一次在女儿面前失态,“长生哥,你已经因为囡囡而失去了女朋友,再这样下去,你会毁了你自己的。”
    囡囡听后,她心情也很难受。康叔叔因为她的病,本来要与康叔叔结婚的芳阿姨也生气地离开了。因为康叔叔把他们要准备结婚的钱全部给了她们,除此外,还不断地给着钱。
    “说什么呢,你只要好好地照顾囡囡,就一切都值了。”
    若可以,他真想代替他。可惜,他明白,他一个大老粗,什么也给不了她。正是他对她的感情,才是让芳源彻底绝望,悲伤离去。
    再说下去,也只是图添伤感。
    康长生问清了林语堂的事,他沉默一会后,用力地说,“姗妮儿,这事让我去办。”既然知道他昨晚住在皇家大酒店过,就有线索找到他。
    这种渣男,他恨不得揍扁他。可惜,他是囡囡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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