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1 乐无关笑,悲无关泪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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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乐无关笑,悲无关泪
    “姑娘,喝了这碗孟婆汤,忘却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相见不识。”
    “不,我不能忘了他。”女子的面容依旧倾国倾城,淡薄如烟。
    “不喝也罢,只要你愿跳入忘川河,为铜蛇铁狗咬噬,受水淹火炙的磨折等上千年,千年之后若心念不灭,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轮回转世,重入人间。”
    女子轻轻颔首,就要往忘川河去,却被孟婆拉住:“姑娘这等痴情人我倒是许多年未见了,待到你转世,必有一段荡气回肠的尘缘,可否容我在你身上留个记号?”
    “无妨。”
    孟婆干枯的手指拂过女子的左颊,留下一枚浅浅的酒窝。
    她回望黄泉路,干涸许久的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泪,终于还是没有落下。
    她答应过的,不哭。
    “数千年里,奈何桥下,你会看到你前世最心爱的人,看到他一次次走上奈何桥,喝下孟婆汤,踏上轮回,但他看不到你,不后悔?”
    “绝不后悔。”
    决然转身,纵身一跃。猩红的水,鬼魅的笑声,她,还是走了。
    长离,千年以后,我来寻你,这一次,我不会放手。
    我用力地敲下最后一个韵母,“咔”!靠!“u”键居然卡住了!乐极生悲什么的还说的真没错!不过这点不顺哪比得上我作品完结的激动呢!
    我看看表,晚上七点。我不去管那个可怜的“u”,哼着歌推开笔记本,关了书桌上的台灯。走进卫生间洗手。
    对着硕大的镜子,我忍不住端详了下我的脸——嗯,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张脸还挺过得去的:皮肤没有很白但很干净,没有痘痘或者雀斑;眼睛没有很大但瞳孔是神秘的漆黑,反射着灵动的光;睫毛没有很长但向上弯弯的卷着;鼻子尖尖的,很秀气;嘴巴没有很玲珑但水嫩,像两片花瓣。
    整体看来还是端正漂亮的!我自恋地翘起嘴角,又很快板下脸。
    我不能笑。
    我再次把这个从小记到大的事在心里罚自己念了一百遍。
    唉,算了算了,小说完结了,这些先暂时忘了吧。这样想着,我很放肆地笑起来,左边脸凹下去一个小坑——酒窝,可惜只有一个。
    从小到大,就有很多人对我说:“佟未雨你很漂亮……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缺了只酒窝。”
    他们用“缺”字。
    我讨厌他们像看稀有动物一样看我,讨厌他们拿我的酒窝开玩笑,我常常看着我不对称的面庞,恨不得在右脸上掐个坑。小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你要掩藏你的不同,少笑。
    除了最亲近的人,我不会给旁人看我的酒窝,因为那里面盛满了深夜里的眼泪和童年一场意外过后留下的阴影。
    不过因祸得福,我根据酒窝这个素材,写了一部网络小说《长离倾城笑》,这不,刚刚48万字连载完结了。
    哦耶!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掏出手机打电话给我的好闺蜜——章玖玖。
    “玖玖,我完结了!”电话一接通,我就宣布这个好消息,语气里不无得意。
    “哦……是嘛,恭喜啊!”章玖玖的那边很嘈杂,“我还有事,之后说,先挂了。”
    我听着省略号般的“嘟嘟”声愣神。章玖玖总是很忙,她是A大校花,每天都有成百成千的追求者要打发。
    看来,我只能独自享受这份狂喜了。我从冰箱里翻出冰激凌,全然不顾刚刚结束的生理期,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爽!
    忽然一切都那么顺眼起来,这间宿舍的种种。我是幸运的,我这么想,我能考进著名的上海A大中文系,享受着欧式的建筑,有五百万藏书的图书馆和四人一间公寓般的宿舍。有了艺术系的舍友兼好闺蜜章玖玖,和一些癞皮狗一样的追随者。EverythingisOK!最最值得骄傲的是,我才刚大一,就完结了我写了一年的小说,点击量过万!我倒在沙发上蹬着腿,习惯性地崩住笑,即使此时的宿舍只有我一个人。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手机铃是陈奕迅的《小酒窝》,我看了一眼号码——我妈,我极不情愿地接起来:
    “喂,什么事?”
    “小雨啊,你网上的文章……我看了啊……你整天不要总想着什么情情爱爱乱七八糟的,现在最重要的是……”
    “学习!你都说了几遍了!写作是我的爱好并且也是学习的过程,能不能不要管我的事了!”
    “我也是为你好……”
    我叛逆的心理一下子涌上来,我这老母亲还真是烦!根本不理解我,总是管东管西的,就凭她给了我生命?感谢归感谢,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我与她,只是彼此利用的关系,她用我做保障拴住我爸,我用她让我健康地成长到现在,所谓亲情,就是维系我们之间互利关系的借口。等这段关系结束,我便与她无干系。
    在我把手机从耳边移开的时候,依稀听到那边她还在啰嗦:“还是恭喜你……”我的动作一颤,但还是挂断了。
    这个电话彻底搅乱了我的好心情,我爬到床上,闷闷地躺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烈酒,滑进喉咙,激得我咳嗽不止。
    闪着寒光的小刀映在因恐惧而缩小的瞳孔里。
    把手腕勒出血的粗大麻绳。
    一切仿佛近在眼前,又一次以梦的形式重演。
    醒来的时候,天大亮。
    章玖玖已经回来了,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喝牛奶看肥皂剧。见我起来了,二话不说拉起我就出门:“走,去看看大学社团招人。万杉和于思君早走了。”万杉和于思君是我们的舍友。
    我脑袋晕乎乎的还来不及反应就被塞进了人群里。一群男生围着章玖玖吹口哨搭讪,章玖玖也很配合地微笑、点头。
    “佟未雨站在章玖玖身边就是一对反义词。”我又听到了这样的评价。在他们看来,章玖玖温柔可人,我冷若冰霜。我淡淡地扯扯嘴角。
    看章玖玖那幅样子一时半会脱不开身,我就自己走开了。路边摆了很多小桌,每张旁都或多或少地站了人,都是我这样的新生,叽叽喳喳的。
    “诶诶,听说辩论队队长是个大男神呐!”
    “我也听说了我也听说了!还有文学社,社长是个大暖男!超帅!我们去加文学社吧!”
    这样的议论听得我恨不得把耳朵扯了,我自动脑补了一下我没耳朵的脑袋,牵动嘴角。
    那些被冷落的社团,纷纷派人出来招揽,讪笑着就往上贴:“美女美女加入我们吧……”我打了个寒战,立马摆出一副“我不好惹”的表情。暗地里自恋地赞美我自己“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我想着随便找两个社团报个名就行了,于是加快脚步往前走。忽然,一个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在一堆人的包围里,却异常耀眼。很高,大概有一米八多,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柳眉下的眸子专注而认真,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温暖而疏离。
    真的很帅!我居然有点犯花痴!只是,这个人,好像见过,不,也不是见过,只感觉曾就在身边过,很熟悉,却也朦胧。
    我不由自主地挤进人群,仔细看他那张带着礼貌微笑的眉眼,很近,周围挤挤攘攘口里说什么我那一刻几乎听不到了。
    他的气质,是那么地像一个人。
    “长离?”
    我脱口而出。
    这是我小说男主角的名字,本是一个著名青年作家的笔名,我疯狂痴迷着他的文笔,所以借用他的名字,只是他可能怕麻烦一直没有在电视或报纸上露面,网上搜他的照片也是空白。
    那一刻,我居然认定眼前人,就是长离本尊。
    他应该是听见了,我分明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什么难以察觉的东西一闪而过。
    “长离。”我直直地看着他,这回我用的是肯定句。周围的几个人茫然地看着我,大概觉得我疯了吧,窃窃私语。
    他的面部肌肉不自然地抽了一下,很快又若无其事,递过来一张报名表:“同学,要加入文学社吗?”
    我毫不客气地拿过来现场填了报名表递还给他——这个人,我一定要证明他就是长离。我就是这样,执著起来不达目的不罢休。
    “佟未雨,嗯,我是社长——斐世垣。”他的笑容灿烂夺目,仿佛能融化坚冰。
    我眼冒红心,但为了我高冷的形象,我口是心非地冷哼一声:“别这样笑,很假的,中央空调。”
    一看就像是经历过大世面的人,他还是很淡定,这可让我骚动的心更不淡定了。我转身扒开人群走了,不知道在他眼里,那慌乱的脚步是不是很像逃。
    “未雨!我在这!”章玖玖在远处冲我招手。
    我跑过去:“那些男生打发掉了?”
    “嗯。”她点点头,一边和我一起往前走,一边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我们去加辩论社吧!”
    “辩论?!你不是美术系的吗?对这个感兴趣?”我惊愕。
    “我喜欢上了他们队长。”章玖玖这句话说得那么轻描淡写,和说一句“我去吃饭”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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