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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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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讨厌现在的自己,一味的被一些人一些事情牵着鼻子走,这可能是到目前为止不得不做的事情。记得分开之前你说,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我说不知道。你看我一眼,说最喜欢的就是我赖皮的样子和不卑不亢的那股子傻逼样儿。我笑不做答。都已经要分开了,又何必说这些个话呢,彼此忘记是最好的,我不想再受那些气,受不来了,也无关紧要了,因为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我已不是原来的我,赖皮不了,对你也做不到不卑不亢,你也不是原来的你,伤害了别人还要理直气壮,我承受不起这样的待遇,快快上路吧,奔向你幸福的怀抱吧。
    “张淳,你是我见过的最傻逼最不懂爱的男人,却也是。。。这辈子我最让我留恋的男人。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的这些年我多害怕,我害怕你的傻,傻到以为柴米油盐就是一辈子,害怕你的太认真,G的世界里哪有什么天长地久,我爱你,组合起来不就是‘玩’字一个,为什么还要死死的抓住这些所谓的条条框框束缚自己,难道你真的以为还有真正的爱情?别傻了,爱情就是蒲公英,睡到谁的床上,谁才有资格说拥有,生根发芽的那是母的,不是G,别为难自己了,‘我爱你’去吧,和无数个人说’我爱你’,你还有你的春天,我也会去坐我的环城地铁,彼此不再相欠,彼此不再相见。”——方晨
    这是在你搭乘下一列地铁之前给我的简讯,看完之后,删掉,随手把手机扔到了身后的垃圾桶里,好几个环卫大妈凌波微步般冲了过去,落得满脸灰尘,耳后一片争吵。。。
    我讨厌坐地铁,更讨厌坐换乘地铁,因为从公司到家里需要从13号线换乘2号线,再从2号线换乘1号线,傻逼的以为都是因为离家太远了,地铁换乘的太多了,所以你喜欢上了换乘的感觉,所以你离开了我,后来我花去了一半的薪水租了离单位最近的房子,呵,多么可笑!
    我讨厌看到蒲公英,因为总会想起那天的简讯,我抓住蒲公英的时候会煞有介事的看看是公是母,公的揉碎在手里,母的放生去生根发芽,我算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吧!
    2008年,举国欢庆,北京奥运!2008年,独自悲伤,7年之痒!
    “张淳,配合了你这么多年,我配合够了,你他妈爱找谁找谁去,我求你了,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方晨,求你了,别这样,行吗?”
    “哈,玩,你真的是在玩儿啊,这样多好,我爱你不就是玩吗?早说么,早说早解脱,我也玩,别玩的太认真”
    方晨裸着身体,站在床上,玩世不恭的表情,让我觉得崩溃,7年了,这是我听到最伤人的话,可是我认真了,七年前就认真了,一眼万年,你懂吗?那一眼就爱上了!
    我扑了上去,死死的把他按在床上,亲吻着,他的身体那么光滑,嘴唇那么的柔软,我喜欢他身体肌肉每一次的收紧,进入时身体那微小的颤动,每一次的叫声让我兴奋不已,低吟的欢畅,高昂的淋漓,无法去想象还有什么人能像我一样这样满足他,现在看来,可笑至极,多么悲哀的自以为是,他说的对,我向来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真的是莫名其妙。
    “爽么,宝贝?“
    “不爽”你大声的说,却不时的叫着,喊着“用力。。。快呀老公。。。不要。。。不要停。。。”
    伴随着北京奥运的开幕式,义勇军进行曲的奏响,国旗升起的那一刻,我们的七年之痒也拉开了序幕,我以为像以前那样拿着“不求人”就可以止痒,却不知道毛囊发炎,越挠溃烂的越厉害,最终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我们走到了这趟列车的终点站,你换乘了下一趟列车,而我原地不动,这趟地铁来回乘坐,久久不肯出站,票已破旧不堪,心像蹂躏过的纸团,皱皱巴巴,折痕清晰可辨,即使回到了原点,却已不是昨天。。。
    不要再想了,那些都过去了,那个人我也不想再提起,坐在我对面的是今天我在某软件上约见的第四个人,也是第四次被问及为什么和前任分手的,重复了四遍一样的回答,回忆了四次想忘却忘不掉的那7年。
    “你还爱他!”小凯说
    我冷笑“呵,你怎么知道?咱们只是第一次见面,怎么就能断定我还爱他?”
    “感觉吧”
    “什么狗屁感觉,早忘的一干二净了。”说话的同时,我把头瞥向了侧面,不敢再看着他,这种感觉不好,被人看穿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像被迫脱光了衣服,让人看个通透不说,还被笑话着露出这一年来堕落的大肚腩,我努力着掩饰自己的表情。
    “那好,那你爱我吧!
    我被小凯的话吓到了,回头瞪着眼睛看着他,僵了的表情自己都觉得很难看。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真的觉得你挺好的,我喜欢你”
    “那你问过我喜欢你吗?”
    “那你喜欢我吗?”
    如此直接,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的话,梗在了那里。
    不过,有多少人是在交友软件里认真的,又有多少人是打着认真的旗号骗炮的,是不是骗着骗着就真的以为爱了,爱着爱着就淡了,这样周而复始,谎言和爱情到底是分开的还是纠葛的?方晨,你真的爱过我吗?真的逃不开七年之痒吗?我应该学会玩世不恭,对,是时候学着玩世不恭了。。。
    小凯说,城南好像开了一家新的泰国餐厅,叫去那里吃饭,说让我穿的帅一些,介绍他的朋友认识。
    和方晨的这7年里,我好像除了公司的同事和在北京工作的几个同学之外,没什么朋友,圈里的朋友更是少之又少。
    任可是我圈里唯一的朋友,也是方晨的好姐妹,是一个时尚杂志的美编,在我看来时尚过度,妖娆过度,以前穿什么出门都是方晨给我准备,现在只能求助他了。
    哥,你穿什么都OK了。
    电话那头拖着长长的尾音,那骨子娇嗔样,任何一个女人都自愧不如吧。
    要不然就穿上次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和方晨一起给你买的那身?
    是啊,分开都快一年了,下个月就又到我的生日了,这一年也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有没有新的男朋友,会不会已经忘了我。。。
    对不起啊,淳,我不是故意的。
    任可抱歉的说。
    没什么的,对了,他过的好吗?他有没有。。。
    话刚说一半儿,任可急忙说,单位来电话了,先不说了,回头再聊,急匆匆的挂掉了,同时还不忘嘱咐,哥,就那身吧。
    说话有些急促,有些紧张,这不像任可平时的样子,算了,不想那么多了。
    换好衣服,开车去找小凯。
    走进餐厅,环境很好,服务员都是一水儿的帅哥,也不知道这个餐厅的老板是不是也是G,总之算是特别的感觉吧,每一个经过身边的帅哥都会微笑着说“刷我地卡”,吃饭像是不要钱似的,我也笑笑礼貌回应。
    记得去年为了庆祝方晨的生日,我们提前一个月做了攻略,飞机抵达曼谷走出机场的那一刻,热浪扑面而来,心情也随着热浪荡起来。
    再也不用像在国内一样装腔作势了,老公,浪起来。
    我跟在他的身后拉着行李箱,大声的说:
    媳妇儿,你知道吗?你美翻了!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可惜啊,任可不在,有他在,人妖选美,冠军他是当之无愧了,哈哈!
    一切都还历历在目,一切都仿佛昨天的事情,可是现在呢?
    推开包房,小凯马上迎了上来。
    呦,我说刚才怎么闻见了阳气十足,原来是有男人来了,看你那骚蹄子样,人还没进门呢,就恨不得趴身上了。
    滚滚滚,正经的。
    小凯把我让进了主位。
    亲爱的,我给你介绍,这是我最好的闺蜜,冯明,我叫他明姐。
    明姐,这是我男朋友,张淳。
    一阵寒暄,开始吃饭。
    张淳,你做什么的啊。
    哦,在一家软件公司做研发,小喽喽而已。
    IT男啊,不错啊,小凯。
    咳,北京满大街都是IT男,没什么前途,就是混口饭吃吧,你做哪行的明姐。
    我在RainbowBar领舞。
    哦。
    短短几句交谈,突然让我想起了什么,可是又似乎没有。
    小凯,IT男可都是痴情好男人,没什么花花肠子,再有这么好的男人记得给老娘留一个,别只顾想着自己,老娘的自留地都他妈荒废多久了。
    去你的,你用的着男人吗?
    我怎么就用不着了。
    你不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吗?
    男人这种东西,多了浪费,缺了不可,月圆之夜啊,再不给老娘找个男人,真的是要魂飞魄散了。
    。。。
    这种场面之前也是只有方晨和任可在一起的时候才有的吧,看着他们拌嘴也是一种乐趣,GAY,这个世界上奇妙的物种,没有一个嘴不毒的。
    突然想起来了,我有一个姐妹的男朋友也是IT男,和他男朋友分手后每天在Rainbow喝酒,每天烂醉,我看他都不想活了,7年,什么男人能爱7年,真是“操你千遍也不厌,提起裤子又春天”,男人啊,没一个好东西。
    冯明自顾自的伤感起来。
    明姐,张淳和他前任之前在一起也7年。
    小凯扫了我一眼。
    没事儿,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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