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鲜衣怒马 001 小男友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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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最后一抹余晖即将消失在远处的山头。
一辆牛车慢悠悠地行驶在官道上,赶车的是个年近五旬的老者,头发和胡子斑白,穿着灰色打补丁的褂子,轻轻地哼唱着不知名的小调。
牛车上,一个少年双手枕着脑袋,嘴里咬着一节草根,目光直直地盯着车顶上的一只蜘蛛,看着那小生命奋力地在他的地盘上吐丝结网。
车顶是用茅草铺就的,勉强能遮阳挡风,挡不了雨,牛车不大,正好够少年曲展开身体平躺着睡。
车轮不小心压过一块凸起的石头,车子剧烈摇晃了一下,少年终于将视线从那只蜘蛛上收回来,叹了口气。
他这一个月来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他到底是怎么从繁华和平的21世纪穿越到这个叫南晋的国家来的,怎么从一个三十九岁的外科主任医师穿越成一个十六岁的无业游民的?
唐越是医学博士,在一线城市的三甲医院任外科主任医师,他还不到四十岁,这成绩是相当斐然的。
唐家是医药世家,唐越却在二十岁那年因为性取向问题和家人交恶,搬出了唐家。
从那以后,他全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混到三十九岁,总算在市郊买了套小别墅,有辆不好不差的奥迪,还谈了个鲜嫩多汁的小男友。
小男友刚大学毕业进医院实习,没三个月被他这个老男人给拱了,虽然知道对方是冲着他主任的头衔来的,但那有什么关系?这年头人家不图你点什么干嘛要跟你在一起?
可惜,这么鲜嫩的小男友,他还没来得及打全垒就被捅死了。
他还记得那天一个病人家属闹到医院,说医院乱开药,吃死了他的老母,要让医院赔偿。
这种事每天都有,唐越也没在意,只是在看到他动手殴打一名同事的时候上前帮了一下,哪知道对方被激怒了,掏出刀子就捅了他一刀。
唐越又叹了口气,做好人做到英勇牺牲也是醉了,也不知道他的房子车子,他的小男友都便宜了谁?
更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还能睁开眼睛,而且不是在阴曹地府,而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成了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
少年穿着破布衣裳躺在不能遮风避雨的茅草屋里,还发着高烧,烧着烧着就莫名其妙地换了芯子。
当时他身边只有这个赶车的老大爷,从他口中得知,自己是在一个叫南晋的国家,而他是奉命来接自己回家的。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这少年的狗血身世了,他的父亲是南晋的一个贵族,据说还是个侯爷,十七年前在边境打仗的时候受了伤,被一个农家女子所救,之后两人便狗血的相爱了,还生了个儿子。
按照剧情发展,一般这种事情的结局就两种,一是这将军抛开身份,从此和心爱的女子相伴到老,二是男子深感责任重大,许下一定会回来的诺言后,独自离开,然后到他心爱的女子死了都没回来过,并且回到自己的家族正常娶妻生子。
而这少年的父亲,明显是属于第二种,不过也不知道他是良心发现还是怎地,竟然在十六年后派人来接他们母子回去了。
可惜少年的母亲五年前就病死了,于是跟着回去的只有这少年一个人了。
少年从小吃不饱穿不暖,体质不好,在长途跋涉中发起了高烧,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发烧也是会要人命的,结果就便宜了唐越。
唐越暗搓搓地想:还好没出现什么失忆的梗,否则更狗血了。
“郎君,天快黑了,前面有个土地庙,今夜就在此歇息如何?”牛车停了下来,老大爷回头问唐越,言语中带着小心翼翼的谨慎。
唐越坐起身,吐掉嘴里的草根,点点头:“好。”
从他醒来到今天已经足足一个月了,可是还没到达目的地,据说他们已经在路上走了三个月了,可见这牛车的速度是有多慢。
唐越跳下车伸展了下身体,颠簸了三个月,他觉得就是体质再好也经不起这种折腾,三个月啊,足够他坐飞机绕地球好几圈了。
老大爷的背已经驼了,干活却很麻利,他从牛车上把他们吃饭睡觉的家伙都搬到土地庙里,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铺上草席,然后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的灶台。
他们这一路很少能在城镇中过夜的,多数是走到哪算哪,能有个土地庙或破茅屋歇脚已经算很好了,风餐露宿简直是家常便饭。
唐越这一路边走边看,也发现了这个叫南晋的国家是真的落后,而且地广人稀,他历史再不好,也大致能分辨出这个时期与魏晋南北朝相似,远不到后来唐宋的繁荣与昌盛。
“郎君,土地庙后面有一条河,河水还算清澈,您是否要去洗漱一番?”老大爷怀里抱着一捆干柴走进来。
唐越眼睛一亮,立即跳起来就往后跑,他这一个月一直处于迷糊状态,加上高烧后身体不好,连洗澡都没洗几次,身上早就臭了。
他跑到河边,踹掉破烂的草鞋,脱掉已经看不出原色的麻布衣裳,立即跳入水中。
被暴晒了一天的河水温温的,包裹着身体说不出的舒适,让唐越情不自禁地呻吟了一声。
把身上的污垢搓干净,唐越把自己那身破抹布一样的衣服放在水中清洗,上头经年的污渍光靠清水根本洗不掉,这让向来有洁癖的唐主任很郁闷。
可惜他这一个月来都没见过皂角之类的东西,那老大爷洗衣服都是拿棍子敲,也亏的这个年代的衣服够硬够厚,才能经得起那样的敲打。
把衣服拧干扑在大石头上晾,唐越光着身体坐在岸边,趁着最后一点光亮,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水中倒映出来的人影。
用唐越的审美观,这少年长的只算一般,丢到现代的大街上估计没啥回头率,好在身高还可以,至少有一米七五了,按这个年纪还能再长长,估计能突破一米八。
全身的肌肤呈小麦色,还算光滑,只有一双手因为常年劳作有些粗糙,老茧一个挨着一个。
唐越自从上了大学学了医,就很注重保养自己这双手,不管是握手术刀还是摸骨,都需要靠手感。
医院里的护士还开玩笑地说:唐主任的那双手完全可以做手模了,应该买个保险什么的。
唐越将双手浸泡在水中,这样能软化表皮的角质层,只要时间长了,手掌上的老茧会慢慢脱落的。
等到了那个所谓的家,有条件可以弄点药水来泡,当然,没条件也可以创造条件。
一条鱼从他手边游过,尾巴扫过他的掌心,有些痒,唐越浑浑噩噩了一个月,这才想起来他已经一个月没吃过鱼了,每餐都是老大爷准备好了他往嘴里塞,根本什么滋味都没尝出来。
既然回不去了,总不能虐待自己的胃,除了洁癖,挑食同样是唐主任众所周知的毛病之一。
费了不少劲才抓到一条鱼,唐越把鱼用稻草捆上,穿好衣服往回走。
土地庙里,老大爷已经生了火,正在烤一只野兔,唐越以前没注意,这会精力集中了,才发现这大爷的厨艺估计还停留在初学者水平,肉烤的一面焦一面生,可亏得他吃了一个月。
“我来吧。”唐越坐到他身边,想从他手里拿过烤肉。
“使不得使不得!……郎君身份尊贵,怎能做如此低下的活!”老大爷避开唐越的手,一脸惊慌地看着他,就差跪下来求饶了。
唐越手顿了一下,眼睛一眨,露出一点悲伤说:“这些活我以往也是常做的。”
他想起了自己最艰难的那段日子,实习工资低,他要租房要吃饭,吃不起太好的食物,可偏偏他的胃金贵,吃不了大排档的东西,只好变着花样做给自己吃。
老大爷知道他的身世,也知道他吃了十几年的苦,安慰道:“郎君以后是要大富大贵的,那些都过去了。”
唐越不置可否,他还不知道原身的父亲把他接回去的用意,按理说,一个被忽略了十几年的私生子,如果没有利用价值,肯定是不会中途认回去的,要认回去早认回去了。
不过以他目前的情况,有一个富贵的家族依靠总比一个人两眼一抹黑强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