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他 (上)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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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教室一间比一间大,理论上我应该坐在前几排,因为听课的同学全都汇聚在那里。从第五排以后,基本上都是上自由课了,玩手机,打瞌睡,看小说等等。
    她们依然想坐第一排,我依然坚决不想,因为高中时迫于贾老师的权威,被逼无奈坐了三年的第一排,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自主择位权,怎会白白浪费这个权利。
    于是,我停在了倒数第二排旁边的走廊里,不好意思地跟郑敏和玲子说了“拜拜”。纠结不已的丹丹最终嘟着嘴坐到了我的旁边,直到坐下时她还翘着嘴唠唠叨叨。
    短短个把月的相触,并没有让我们对哪位特定的潜在好朋友买定离手,丹丹对郑敏、玲子和我的依附程度完全一样,看不出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感情。
    她之所以选择跟着我坐到后面,多半是因为那两位室友太耀眼、风头太盛,会让她有自卑感。
    和我这个默默无闻、毫不做声的人在一起,虽然无趣,至少没有沦为绿叶的风险。
    “Hi,Snow!”耳边的英文版问好,吓了我一跳。
    “Sorry,又吓到你了。”又是文墨海。
    “Hi,帅哥,我们张云可不胆小,昨晚还在宿舍拿鞋底敲死了一只蟑螂呢!”丹式解围,我无言以对,估计未来的几天,我注定摆脱不了丹丹口里“蟑螂捕手”的雅号了。
    “坐吧,文墨海,我们的公共课都在一个教室哦。”从第一排飞速走过来的郑敏绕过文墨海挨着我坐下。
    文墨海在郑敏的邻座坐了下来,前倾着上半身对郑敏旁边的我说:“张云,你想转到外国语学院来吗?”
    “啊?没想过。”念教育学,毕业后能像大姐一样当老师挺好的,这也是全家人所期望的。
    “我可以帮你──”
    “不用,谢谢!”我打断他。
    “为什么呢?你不是很喜欢英语吗?”他并不死心。
    “我想当小学老师。”算得上实话实说,我确实很喜欢小孩,多半是无知懵懂,或者说好听点,童心未泯的缘故。
    “本来以为你一定很想转到外国语学院的。”他有些失落,因为外国语学院没有“小学教育”这个专业。
    “文二少爷,要是想读你那个专业,人家高考填志愿时早就搞定了啦!”丹丹神来一笔,切中要害。
    文墨海不做声了。
    我舒了一口气。
    我确实很喜欢英语,其实填报的也是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教育专业,可是因为高考分数只是刚好上了湖湘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本来以为没希望进湖湘大学了,谁知道竟然被录取了,只是专业被调剂,变为了小学教育专业。
    “我可以转到你们专业,”文墨海突然眉飞色舞,“我也喜欢当老师!”
    说的跟真的似的。
    我们小教专业的男女比例是1:30,少得可怜的男生,大体上都是比女生还女生的类型。
    依据从影视剧里总结出来的规律,这个富二代,理论上应该与学什么国际贸易,经贸管理之类的高精尖专业相匹配。
    文墨海,小学教育。
    小儿不知天命,信口雌黄。
    “嘘!”郑敏把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文墨海停止说话。
    伴随着远处讲台后老师调节着耳麦声响,教室里叽叽喳喳的聊天声很快消失。
    整节课里,我延续着十几年来的学习习惯,认真听着扩音器里老师的声音。
    文墨海时不时前倾着脑袋想和我说话,幸好有郑敏帮我挡着。
    我没有在课堂上开小差的习惯,对我而言,课堂是个神圣庄严的地方,学习是很自然而美好的事情,大学,和小学中学一样,同样是学习的地方。
    下课后,文墨海拿出Vip免费卡,邀请我们去校园甜品吧,丹丹搂着郑敏说了无数个“万岁”。
    推辞说自己不喜欢吃西餐甜品之类的,尽管对文墨海脸上明摆着的失落感到抱歉,我还是抱着书本走了。
    回寝室拿了借书证,图书馆是这个偌大的校园里我最爱的地方之一。
    从寝室到图书馆最短的路线,中间会经过樱花园、松林和铁杉树丛这些美丽的景点,或许这就是我为什么老是莫名其妙地忘记把借书证忘在寝室的原因吧。
    这也许是世界上最无稽的对丢三落四的圆说法。
    路过甜品吧的时候,丹丹、郑敏和文墨海都隔着甜品吧的玻璃墙使劲朝我挥手,文墨海好像在对我说什么,不过他的嘴巴很快被郑敏塞进了几根薯条。同龄的男孩女孩,纯真,烂漫,相互之间总能在很短的时间亲密无间。
    当然,不包括我。我和易峰,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从来没有过这种亲密的举止。
    说到易峰,从上次的不欢而散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他的父亲说他去了亲戚家。
    我觉得有些歉疚,我不该以置之不理甚至逃离的方式来对待那场迟早会来的告白。或许,我应该像电影里那样,说“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会遇到一个比我适合你的女孩”之类的话语。
    其实,我很清楚,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能让那天的一幕重新上演,我还是会像上次一样躲开,从我嘴里说不出一句有影视感的句子。除非,我不再是这个从来不会把自己臆想为某个电影或电视剧女主角的张云。
    女孩们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某某戏的女主角,是因为对男主角的崇拜与爱慕,而我,根本对那些亮瞎眼的男生没有半点兴趣。对男明星们全无反应,直接导致我毫不留情地给自己扣上怪胎的帽子,它就像压垮“张云是正常人”这个定义的最后一根稻草。
    无奈的自我审视之间,脚步并没有停住,图书馆到了。
    直奔二楼的“西方文学馆”,在外国文学名著的藏书区域漫步着,我的目的是欧.亨利的书,顺便找找别的想看的。
    手指在每本图书侧面的书名上划过,几分钟后,听从大脑的安排在“百年孤独”几个字间停住,取出来的同时,从书与书架隔层板之间的空隙里看到了站在前面书架那儿的一个背影。
    不知道注意到这个男生的背影是因为什么?有点熟悉?还是那个男孩从发梢、到肩膀,再到手臂、膝腕的整个轮廓线条太完美?
    告诉自己,爱画画的人,对线条敏感。
    或者,这样说,张云终于有了正常起来的征兆,会主动看男生了。
    再三辩解,脸还是烫了起来。
    走了过去,是因为他身旁那本《欧亨利作品集》的映入眼帘?还是别的?
    来不及得出答案,已经到了,他的身旁。
    忐忑不安,心脏跳到让我害怕它会一跃而出,终于,在第三次伸出手时没有缩回来,准备拿书的同时抬头看他一眼,就是这样想的,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
    手指在碰到书侧的瞬间,触电似的缩回,因为碰到了他的手指。
    “你先看吧。”这声音如此柔软,洁净,我接过递过来的书,抬头的瞬间被眼前这张脸深深吸引。
    那光洁的皮肤在日光灯映照下泛着星点微光,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弯转流畅,完美的五官雕刻般分明,深邃的眼眸静谧却流光溢彩,在凌乱与齐整间过渡的乌黑头发赏心悦目地参差交错。
    他的身形是健壮与清瘦间恰到好处的坚实,笔直的肩膀与宽阔的胸膛模特般撑起袖口松松挽起的蓝灰色衬衣,浑身散发着宫廷贵族般逼人的优雅与净邃。
    眼光贪婪地停留了不知多少秒,从没这样看过一个陌生男孩,意识到自己失态后,低下了头,抱着书,两颊发烫,我确定此时我的脸是因为羞涩而滚烫。
    “你先──”我发自肺腑的客气没表达完,在与他眼光相对的一瞬,忐忑着心跳看向一旁的书架,而后,眼光像弹力十足的弹弹球,失控地四处撞击。
    “我先看这本。”他的笑,太好看。我尽量阻止自己叫自己“花痴”。
    他亮了亮手里的那本《弗兰肯斯坦》。
    这本书与完美到不像地球人的他太不和谐。
    “还是你先看吧。”我把《欧亨利》递出去。心里有一种不愿让他看这本书的想法,适合他的,无疑是唯美如泰戈尔《新月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雪莱的《西风颂》之类等等。
    还没来得及听到他轻启的薄唇下的回话,一个高挑如林志玲的超短裙女孩甩着修长的腿大步流星奔了过来,
    “这些都是你要的,还有别的吗?”
    女孩胸前挂着“图书馆义务管理员”吊牌,抱着一叠书,对着他眉开眼笑,笑到她快被自己的雌性激素融化。
    担任她胸牌上那个职务的,一般都是大二或大三的女同学。和运动场上的拉拉队员一样,清一色的女生。
    图书馆,运动场,两片最易滋生魅力男士的沃土。
    沃土上,怎会少了趋之若鹜的猎艳者。
    “不用了,谢谢!”他微笑着看了一眼“林志玲”,“麻烦放在登记台。”
    就像在吩咐柜台收银员。
    “好的!供你驱策!”“林志玲”抛了一个媚眼,激动地走开,身体里的荷尔蒙一定正在他的微笑里热腾腾地翻滚。
    现在的女孩,可真主动。
    谁叫,这是一个男色时代。
    我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总是落后于时代步伐,好像在我这儿封建主义并没有被推翻,就算被乱棒打死,也不会主动交出一文钱感情。
    “我看过了。”他没有离开,接上了我刚刚推让的话。显然,他没有被超短裙女孩打断思维。其实,他对她的反应,就好像拍掉落在肩上的一片树叶一样简单。
    这反应让我不由得心生敬意。
    听过太多“猫儿哪有不吃腥的”,“送到嘴边的肥肉岂能浪费”,之类种种,眼前的这个男孩儿,却对送上门的满汉全席连口水都没有咽一下。
    “我也看过了,”确实在高中时看过,不过看过的那本只有这本一半厚,“高中时看过不同版本的。”我补充了一下,或许只是潜意识里想和他多说一句话,却有了炫耀自己多么博览全书的嫌疑。
    自己给自己定的嫌疑罪让自己不好意思地慌乱把书递了出去。
    “等一下。”他接过书的同时,叫住我。
    我像听到圣旨一样把后退的右脚收回原地。
    看着他用修长的手指从《弗兰克斯坦》里夹出一个绿色的书签,然后把书签放入《欧亨利作品集》。
    “上次看的时候,不小心把书签掉在家里了。”他把《欧亨利》递给我。
    从第一次来图书馆时,我就发现了这里的图书里都夹有一个书签。同样的尺寸,同样的校园大门图案,同样的“湖湘大学藏书”字样,唯一不同的只有颜色。
    “谢谢!”接过书,我没必要继续谦让了,“你看过这本?”
    快不认识自己了,竟然和一个男生搭起讪来。
    “看过,”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看到极致的微笑,“这里,最先看的就是它。”
    “那本,你也看过了?”已经不认识这个多话的自己了。
    “对。”
    “你总是这样,把同一本书看几遍吗?”明显,我的语言中枢已经失去了惯常的控制能力。
    “我看的──很快。”他有点答非所问。
    像是我的这个问题触到了什么敏感点,可我怎么也分析不出自己这个问句里有夹枪带棒的成分。
    看书很快,像大姐一样一目十行,不是爱书者共同的优点吗?可从他略带不好意思的表情不难看出,他指的不是这种“快”。
    我当然不可能把心浮气躁、走马观花这类形容词和眼前这个男孩看书的状态联系起来。
    我不喜欢说话,或许就是害怕陷入这种僵局,我实在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说话,实在是一件比考试难千万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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